一种护肤隐形面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6379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护肤隐形面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面膜,具体为一种护肤隐形面膜,属于美容产品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面膜是美容保养品的一种载体,是人们保护面部皮肤的常用举措,它能够对脸部进行补水、舒缓肌肤、消除疲劳感、恢复肌肤的光泽和弹性,因此受到广大女性的青睐,目前无纺布、蚕丝面膜、天丝面膜、生物纤维面膜使用十分广泛。

目前市场中的面膜透气性较差,长时间使用后容易引起皮肤的不适,并且对于精华液的储存能力不足,对于液体的吸收量较少,在存放过程中容易造成液体流失,面膜与脸部的服帖能力不足,容易脱落。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护肤隐形面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护肤隐形面膜。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护肤隐形面膜,包括眼部通孔、鼻部通孔、嘴部通孔、基底膜、纤维膜,且纤维膜表面上设有眼部通孔;所述眼部通孔外部设有眼部盖片,且眼部通孔底部设有鼻部盖片;所述鼻部盖片内部设有鼻部通孔,且鼻部盖片底部设置嘴部通孔;所述纤维膜边缘处设有拉伸开口,且纤维膜内部设有凝水分子;所述纤维膜一侧设置基底膜,且基底膜内部设有蚕丝层和营养精华液;所述基底膜底部设置致密毛刷,且基底膜一侧设置珠光膜。

优选的,所述纤维膜、所述基底膜以及所述珠光膜由上至下依次紧密贴合。

优选的,所述致密毛刷均匀镶嵌在所述基底膜的底部。

优选的,所述纤维膜与所述珠光膜的颜色不相同。

优选的,所述基底膜为无色透明状,且基底膜是种可拉伸的基底膜。

优选的,所述营养精华液均匀附着在所述蚕丝层的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面膜采用三层结构设计,在上层设置纤维膜,并且纤维膜内部设有凝水分子,从而能够牢牢锁住营养成分和水分,避免在存放过程中营养液流失浪费,在面膜下层设有珠光膜,能够保护固定基底膜,避免基底膜卷曲变形;基底膜为透明隐形状,轻薄无负担,内部的蚕丝层具有很好的吸附性,能够吸收大量的营养精华液、不易流失,并且蚕丝的透气性强,便于皮肤组织进行呼吸,在基底膜底部设有致密毛刷能够增强基底膜与脸部的贴合能力,防止掉落,营养液流通过程中可顺着毛刷均匀流淌至皮肤上,起到疏导作用;面膜边缘处设有拉伸开口,便于调整面膜大小以适应用户脸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纤维膜,2、眼部通孔,3、眼部盖片,4、鼻部盖片,5、鼻部通孔,6、嘴部通孔,7、拉伸开口,8、凝水分子,9、基底膜,10、蚕丝层,11、营养精华液,12、致密毛刷,13、珠光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所示,一种护肤隐形面膜,包括眼部通孔2、鼻部通孔5、嘴部通孔6、基底膜9、纤维膜1,且纤维膜1表面设有眼部通孔2;所述眼部通孔2外部设有眼部盖片3,且眼部通孔2底部设有鼻部盖片4;所述鼻部盖片4内部设有鼻部通孔5,且鼻部盖片4底部设置嘴部通孔6;所述纤维膜1边缘处设有拉伸开口7,且纤维膜1内部设有凝水分子8;所述纤维膜1一侧设置基底膜9,且基底膜9内部设有蚕丝层10和营养精华液11;所述基底膜9底部设置致密毛刷12,且基底膜9一侧设置珠光膜13。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纤维膜1、所述基底膜9以及所述珠光膜13由上至下依次紧密贴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致密毛刷12均匀镶嵌在所述基底膜9的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纤维膜1与所述珠光膜13的颜色不相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基底膜9为无色透明状,且基底膜9是种可拉伸的基底膜9。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营养精华液11均匀附着在所述蚕丝层10的内部。

本实用新型在生产时,将基底膜9放入营养精华液11中,使得营养精华液11大量的浸入蚕丝层10中,然后在基底膜9的上层贴上纤维膜1下层贴附珠光膜13,从而有效的保护主体结构防止液体流失;在使用时,撕去珠光层13,将基底层9覆盖在脸部,根据脸型大小调整面膜的大小,使得眼部通孔2、鼻部通孔5、嘴部通孔6正好配合在眼睛、鼻子、嘴巴上,然后盖上眼部盖片3、鼻部盖片4,此时营养精华液11顺着致密毛刷12流至人的脸部,覆盖一段时间后去掉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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