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双气囊防漏麻醉面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10252阅读:33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双气囊防漏麻醉面罩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具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可拆卸双气囊防漏麻醉面罩。



背景技术:

目前,中国正逐渐向老龄化社会转变,且随着医疗机械、麻醉药品及管理水平的提高,高龄手术病人呈逐年增加之势。传统临床麻醉面罩由面罩体、面罩体上端进气口及面罩体下端环状密闭面罩气囊组成,在使用时对于普通病人面罩体下端环状密闭面罩气囊能较好的贴合面部,使病人能高效进行面罩自主呼吸或正压控制呼吸;但高龄病人多伴有牙齿缺失或因长期进食困难导致面部消瘦、面颊凹陷等情况,传统临床麻醉面罩不能与上述病人面部贴合,即使医护人员试图通过用力按压面罩、病人口角两侧垫物填充等手段仍很难避免漏气,造成面罩自主呼吸氧浓度下降,面罩正压通气失败,给病人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现有的麻醉面罩一般为不可拆卸的一次性面罩,防漏气囊不可拆卸,气囊损坏后整个面罩就被浪费,不仅增加病人经济负担,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所以需要一种防漏效果好且可重复利用的麻醉面罩。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以上现有难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拆卸双气囊防漏麻醉面罩。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可拆卸双气囊防漏麻醉面罩,包括面罩体、面罩体上端进气口及与面罩体下端固连的环状密闭面罩气囊,所述面罩气囊内侧可拆卸设有防漏气囊,所述面罩气囊与所述防漏气囊通过气密性良好的卡合结构连接,所述面罩气囊一端设有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所述防漏气囊与所述面罩气囊对应端设有圆形单向防漏气囊阀门,所述圆形单向防漏气囊阀门穿过所述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中空部分与所述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密闭套接。

进一步地,所述防漏气囊与使用者脸部贴合部位设有与脸部贴合的曲状面。

进一步地,所述卡合结构包括设于所述面罩气囊内侧的卡合结构一及设于所述防漏气囊外侧的卡合结构二。

进一步地,所述防漏气囊材质为高弹性、柔软、具有良好伸缩性的橡胶材料。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与麻醉机和呼吸机配套,实行麻醉气体输送。

2.本实用新型麻醉面罩使用或损坏后,可将防漏气囊拆除,将其他部分消毒,替换组装新防漏气囊,降低成本,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3.本实用新型具有双层气囊,可根据病人面部状况灵活调整防漏气囊大小,使本防漏麻醉面罩与病人面部更贴合,是一种高效便捷的通气面罩,保证了病人的供氧,保证麻醉安全,减轻麻醉医生负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拆卸双气囊防漏麻醉面罩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卡合结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为面罩体,2为面罩体上端进气口,3为面罩气囊,4为防漏气囊,5为卡合结构一,6为卡合结构二,7为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8为圆形单向防漏气囊阀门,9为曲状面。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可拆卸双气囊防漏麻醉面罩,包括面罩体1、面罩体上端进气口2及与面罩体下端固连的环状密闭面罩气囊3,所述面罩气囊3内侧可拆卸设有防漏气囊4,所述面罩气囊3与所述防漏气囊4通过气密性良好的卡合结构连接,所述面罩气囊3一端设有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7,所述防漏气囊4与所述面罩气囊3对应端设有圆形单向防漏气囊阀门8,所述圆形单向防漏气囊阀门8穿过所述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7中空部分与所述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7密闭套接。

所述防漏气囊4与使用者脸部贴合部位设有与脸部贴合的曲状面9;所述卡合结构包括设于所述面罩气囊3内侧的卡合结构一5及设于所述防漏气囊4外侧的卡合结构二6;所述防漏气囊4材质为高弹性、柔软、具有良好伸缩性的橡胶材料。

实施例:使用时,如图1和图2所示,先将防漏气囊4与面罩气囊3通过气密性良好的卡合结构连接,使圆形单向防漏气囊阀门8穿过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7中空部分与环形单向面罩气囊阀门7密闭套接,再将面罩气囊2与防漏气囊4充气至适当压力,常规扣压于普通病人口鼻部,并轻轻按压固定,使面罩上下端与病人面部吻合;如果为高龄面部凹陷病人,医护人员继续通过圆形单向防漏气囊阀门8向防漏气囊4内缓慢充气,使整个面罩和病人面部完全贴合,有效杜绝漏气;然后将面罩体上端进气口2与麻醉机和呼吸机配套,实行麻醉气体输送,供病人吸入麻醉气体时使用;麻醉面罩使用或损坏后,可将防漏气囊4拆除,将其他部分消毒,替换组装新防漏气囊4,降低成本,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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