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妇产科专用的助产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9108阅读:68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用器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妇产科专用的助产器。



背景技术:

医务人员在给产妇做助产顺产时,妇产科助产器是十分必要的设备,现在医务人员普遍采用的是普通的妇产科助产器,普通的妇产科助产器就只能给产妇做一些简单的顺产工作,但是,医务人员在给产妇做助产顺产时,这种普通的妇产科助产器操作繁琐,功能简单,不能很好地满足医务人员在给产妇做助产顺产时的多种必要要求,从而耽误医疗过程的进行,给医务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工作难度;而现有的助产器使用时依然需要医务人员托住胎儿直到分娩的完成,这样不仅增加了医务人员劳动量,同时也加重产妇和胎儿的痛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妇产科专用的助产器,解决了现有的助产器使用时依然需要医务人员托住胎儿直到分娩的完成,这样不仅增加了医务人员劳动量,同时也加重产妇和胎儿痛苦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妇产科专用的助产器,其创新点在于:包括底座、万向轮、千斤顶、锁紧螺钉、右防护罩、机架、滚轮一、传送带、防护层、侧防护罩、胎头吸引器、头部凹槽、连接轴、固定套、左支撑座和滚轮二;所述底座底部设有数个万向轮,所述底座顶部中央固定连接有千斤顶;所述千斤顶上面设有锁紧螺钉,所述千斤顶顶部固定连接有机架;所述机架右上侧活动连接有滚轮一,所述机架左上侧活动连接有滚轮二;所述滚轮一通过传送带与滚轮二相连接;所述传送带外部表面上设有防护层;所述防护层中设有头部凹槽;所述胎头吸引器位于头部凹槽右侧,所述胎头吸引器固定连接在防护层上面;所述侧防护罩为两个,所述侧防护罩分别位于传送带上面前后两侧,所述侧防护罩底部两侧分别固定连接有连接轴;所述连接轴固定连接在固定套上面;所述固定套分别固定连接在机架侧面两边;所述左支撑座固定连接在机架左侧;所述右防护罩固定连接在机架右侧。

作为优选,所述防护层由保温材料制成,且保温材料内部设有加热丝。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套上面设有锁紧螺钉。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简单、生产成本低、安装方便,功能齐全,使用时,首先将本助产器通过万向轮移动到产妇分娩的位置,然后将胎头吸引器推到左侧,当胎儿头部出来后通过胎头吸引器吸住,同时使胎儿头部位于头部凹槽中,而后缓慢向右移动胎头吸引器直到胎儿完全出来为止,整个分娩过程无需医务人员托住胎儿,从而减少医务人员劳动量,以及减少产妇和胎儿的痛苦。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底座;2-万向轮;3-千斤顶;4-锁紧螺钉;5-右防护罩;6-机架;7-滚轮一;8-传送带;9-防护层;10-侧防护罩;11-胎头吸引器;12-头部凹槽;13-连接轴;14-固定套;15-左支撑座;16-滚轮二。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妇产科专用的助产器,包括底座1、万向轮2、千斤顶3、锁紧螺钉4、右防护罩5、机架6、滚轮一7、传送带8、防护层9、侧防护罩10、胎头吸引器11、头部凹槽12、连接轴13、固定套14、左支撑座15和滚轮二16;所述底座1底部设有数个万向轮2,所述底座1顶部中央固定连接有千斤顶3;所述千斤顶3上面设有锁紧螺钉4,所述千斤顶3顶部固定连接有机架6;所述机架6右上侧活动连接有滚轮一7,所述机架6左上侧活动连接有滚轮二16;所述滚轮一7通过传送带8与滚轮二16相连接;所述传送带8外部表面上设有防护层9;所述防护层9中设有头部凹槽12;所述胎头吸引器11位于头部凹槽12右侧,所述胎头吸引器11固定连接在防护层9上面;所述侧防护罩10为两个,所述侧防护罩10分别位于传送带8上面前后两侧,所述侧防护罩10底部两侧分别固定连接有连接轴13;所述连接轴13固定连接在固定套14上面;所述固定套14分别固定连接在机架6侧面两边;所述左支撑座15固定连接在机架6左侧;所述右防护罩5固定连接在机架6右侧。

其中,所述防护层9由保温材料制成,且保温材料内部设有加热丝;所述固定套14上面设有锁紧螺钉。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为:使用时,首先将本助产器通过万向轮2移动到产妇分娩的位置,然后将胎头吸引器11推到左侧,当胎儿头部出来后通过胎头吸引器11吸住,同时使胎儿头部位于头部凹槽12中,而后缓慢向右移动胎头吸引器11直到胎儿完全出来为止,整个分娩过程无需医务人员托住胎儿,从而减少医务人员劳动量,以及减少产妇和胎儿的痛苦。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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