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中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治疗风湿的药酒。
背景技术:
风湿病是一种临床常见的病,病变主要表现在筋骨、肌肉、关节等处的疼痛、痠楚、麻木和关节肿大、屈伸不利为主要临床表现等症状。风湿关节炎多为游走性的关节炎,常对称累及膝踝、肩肘、髋等大关节,表现为局部关节红肿、热痛或无红热等症。目前临床治疗风湿病的药物主要有西药、中成药、现代灸疗治疗等。西医主要是对症处理,不能从根本上治疗,且对肠、胃、肾脏副作用较大,可引起胃、十二指肠溃疡;而激素类,长期使用可引起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风湿的药酒,该药酒配方科学合理,具有祛风除湿、补肝益肾、强健筋骨等功效,向其中加入米酒浸泡制成药酒,药效更佳,用于治疗风湿效果显著,疗程短,治疗彻底,治愈后不易复发;且药性温和,安全可靠,无任何毒副作用。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治疗风湿的药酒,所述药酒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加入酒精浓度为55%的白酒制成,其中原料为:蚕沙12-18份、紫苏子10-16份、蒲黄5-10份、柳树枝条6-10份、棕榈叶2-8份、菊花3-6份、刺蒺藜2-6份、浮小麦1-5份、淡竹叶6-15份、升麻2-7份、漏芦3-7份、龙眼皮0.6-1.2份、浮萍0.4-0.8份、香薷0.6-0.9份、南瓜藤1.5-2.2份、紫贝齿0.2-0.8份,上述药酒的制备方法为:
1)称取原料;
2)将蚕沙、紫苏子、蒲黄和柳树枝条分别研磨成粉,过80-100目筛网,混合,得混合药粉i;将棕榈叶搅碎备用;将浮小麦、升麻晒干至水分低于5%,而后分别粉碎过100-130目筛网,混合,得混合粉药ii;
3)将刺蒺藜、淡竹叶、漏芦、南瓜藤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2cm,而后进行三次艾叶水提取,每次加艾叶水量为刺蒺藜、淡竹叶、漏芦、南瓜藤总重量的6-7倍,提取时间为1h,每次提取结束,过滤,取提取液,药渣则进行下一次提取;提取结束后,合并三次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
4)将龙眼皮、浮萍、香薷、紫贝齿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1cm,混合,而后采用体积浓度为35%的杨梅汁回流提取三次,每次杨梅汁用量为龙眼皮、浮萍、香薷总重量的3-4倍,提取时间为0.5-1.5h,每次提取结束,过滤,取提取液,药渣则进行下一次提取;提取结束后,合并三次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
5)将菊花、步骤2)所得的混合药粉i、混合药粉ii、搅碎后的棕榈叶,步骤3)所得的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以及步骤4)所得的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放入陶瓷容器中密封10天后搅拌一次,而后继续密封7天,再喷洒酒精浓度为55%的白酒后搅拌均匀滤除药渣,得药酒。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风湿的药酒,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根据风湿的致病机理,遵循中医的处方用药原则,进行辨证配伍组方,选取蚕沙、紫苏子、蒲黄、柳树枝条、棕榈叶、菊花、刺蒺藜、浮小麦、淡竹叶、升麻、漏芦、龙眼皮、浮萍、香薷、南瓜藤为原料药物,其中有效成分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奏活血散瘀、祛风除湿、补肝益肾、强健筋骨、助阳、健脾等功效,对于治疗风湿具有很好的效果。另外,通过向所述中药组合物中加入白酒,浸泡制备药酒,其利用乙醇的超强渗透性,使原料药物中的有效成分更充分地析出,大大提高药性,药效显著,适用范围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帮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发明,但不可以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治疗风湿的药酒,具体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蚕沙12份、紫苏子10份、蒲黄5份、柳树枝条6份、棕榈叶2份、菊花3份、刺蒺藜2份、浮小麦1份、淡竹叶6份、升麻2份、漏芦3份、龙眼皮0.6份、浮萍0.4份、香薷0.6份、南瓜藤1.5份、紫贝齿0.2份;
2)将蚕沙、紫苏子、蒲黄和柳树枝条分别研磨成粉,过80目筛网,混合,得混合药粉i;将棕榈叶搅碎备用;将浮小麦、升麻晒干至水分低于5%,而后分别粉碎过100目筛网,混合,得混合粉药ii;
3)将刺蒺藜、淡竹叶、漏芦、南瓜藤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2cm,而后进行三次艾叶水提取,每次加艾叶水量为刺蒺藜、淡竹叶、漏芦、南瓜藤总重量的6倍,提取时间为1h,每次提取结束,过滤,取提取液,药渣则进行下一次提取;提取结束后,合并三次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
4)将龙眼皮、浮萍、香薷、紫贝齿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1cm,混合,而后采用体积浓度为35%的杨梅汁回流提取三次,每次杨梅汁用量为龙眼皮、浮萍、香薷总重量的3倍,提取时间为0.5h,每次提取结束,过滤,取提取液,药渣则进行下一次提取;提取结束后,合并三次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
5)将菊花、步骤2)所得的混合药粉i、混合药粉ii、搅碎后的棕榈叶,步骤3)所得的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以及步骤4)所得的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放入陶瓷容器中密封10天后搅拌一次,而后继续密封7天,再喷洒酒精浓度为55%的白酒后搅拌均匀滤除药渣,得药酒;其中,白酒质量为陶瓷容器中菊花、混合药粉i、混合药粉ii、搅碎后的棕榈叶、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以及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总质量的1/10。
实施例2
一种治疗风湿的药酒,具体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蚕沙14份、紫苏子13份、蒲黄8份、柳树枝条8份、棕榈叶5份、菊花4份、刺蒺藜5份、浮小麦3份、淡竹叶10份、升麻4份、漏芦5份、龙眼皮1.0份、浮萍0.6份、香薷0.7份、南瓜藤2.0份、紫贝齿0.6份;
2)将蚕沙、紫苏子、蒲黄和柳树枝条分别研磨成粉,过90目筛网,混合,得混合药粉i;将棕榈叶搅碎备用;将浮小麦、升麻晒干至水分低于5%,而后分别粉碎过120目筛网,混合,得混合粉药ii;
3)将刺蒺藜、淡竹叶、漏芦、南瓜藤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2cm,而后进行三次艾叶水提取,每次加艾叶水量为刺蒺藜、淡竹叶、漏芦、南瓜藤总重量的6.5倍,提取时间为1h,每次提取结束,过滤,取提取液,药渣则进行下一次提取;提取结束后,合并三次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
4)将龙眼皮、浮萍、香薷、紫贝齿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1cm,混合,而后采用体积浓度为35%的杨梅汁回流提取三次,每次杨梅汁用量为龙眼皮、浮萍、香薷总重量的3.5倍,提取时间为1h,每次提取结束,过滤,取提取液,药渣则进行下一次提取;提取结束后,合并三次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
5)将菊花、步骤2)所得的混合药粉i、混合药粉ii、搅碎后的棕榈叶,步骤3)所得的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以及步骤4)所得的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放入陶瓷容器中密封10天后搅拌一次,而后继续密封7天,再喷洒酒精浓度为55%的白酒后搅拌均匀滤除药渣,得药酒;其中,白酒质量为陶瓷容器中菊花、混合药粉i、混合药粉ii、搅碎后的棕榈叶、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以及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总质量的1/10。
实施例3
一种腰椎间盘突出的胶囊剂,具体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蚕沙18份、紫苏子16份、蒲黄10份、柳树枝条10份、棕榈叶8份、菊花6份、刺蒺藜6份、浮小麦5份、淡竹叶15份、升麻7份、漏芦7份、龙眼皮1.2份、浮萍0.8份、香薷0.9份、南瓜藤2.2份、紫贝齿0.8份;
2)将蚕沙、紫苏子、蒲黄和柳树枝条分别研磨成粉,过100目筛网,混合,得混合药粉i;将棕榈叶搅碎备用;将浮小麦、升麻晒干至水分低于5%,而后分别粉碎过130目筛网,混合,得混合粉药ii;
3)将刺蒺藜、淡竹叶、漏芦、南瓜藤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2cm,而后进行三次艾叶水提取,每次加艾叶水量为刺蒺藜、淡竹叶、漏芦、南瓜藤总重量的7倍,提取时间为1h,每次提取结束,过滤,取提取液,药渣则进行下一次提取;提取结束后,合并三次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
4)将龙眼皮、浮萍、香薷、紫贝齿分别断碎至长度小于1cm,混合,而后采用体积浓度为35%的杨梅汁回流提取三次,每次杨梅汁用量为龙眼皮、浮萍、香薷总重量的4倍,提取时间为1.5h,每次提取结束,过滤,取提取液,药渣则进行下一次提取;提取结束后,合并三次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
5)将菊花、步骤2)所得的混合药粉i、混合药粉ii、搅碎后的棕榈叶,步骤3)所得的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以及步骤4)所得的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放入陶瓷容器中密封10天后搅拌一次,而后继续密封7天,再喷洒酒精浓度为55%的白酒后搅拌均匀滤除药渣,得药酒;其中,其中,白酒质量为陶瓷容器中菊花、混合药粉i、混合药粉ii、搅碎后的棕榈叶、艾叶水提取所得提取液以及杨梅汁提取所得提取液总质量的1/10。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以白酒及蚕沙、紫苏子、蒲黄、柳树枝条、棕榈叶、菊花、刺蒺藜、浮小麦、淡竹叶、升麻良好的祛风除湿、治疗风湿关节炎的作用为基础,加入漏芦、龙眼皮、浮萍、香薷、南瓜藤、紫贝齿能够快速有效地祛风除湿,治疗风湿疼痛。
用于临床根据临床观察记录:
病例1:张某某,男,50岁,患有风湿性关节2年,双膝肿痛、麻木,走路艰难,阴雨寒冷天气症状加重,一直用药不见好转,之后使用本发明药酒,每日两次,早晚饭后服用,每次100ml,半个月后症状减轻,行走正常,持续服用3个月,症状完全消失,痊愈,随访一年未见复发。
病例2:林某某,男,52岁,患肩周炎多年,颈肩持续疼痛,患侧上肢抬高、旋转、前后摆动受限,遇风遇冷感觉有沉重隐痛,发作严重时可疼痛难忍,彻夜不眠。经多方治疗效果不佳,之后介绍服用本发明药酒,每日三次,早、中、晚饭后服用,每次60ml,半个月后,病症明显减轻,持续使用4个月后,病症消失,活动自如。
病例3:李某,女,50岁,患风湿病多年,各关节疼痛、变形,经过几家医院治疗,服用中、西药治疗,疗效不好,使用本发明风湿药酒1个月后,四肢开始有冰凉、冒风的疗效的反应,到3个月后,四肢有发热的感觉,疼痛渐渐减轻。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发明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