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取石网器械,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的取石,一般是取石网篮或取石球囊,取石网篮的原理是把网篮打开,通过网篮的间隙,把石头套入器械内,对医生的操作要求比较高,其对于直径较大的,比较圆润的石头,难以套取;而取石球囊的话对一些石头的沙泥有效果,对较大的较硬的石头根本无法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取石网器械,它能够对直径较大或较硬的石头进行取石手术,降低了取石手术的操作要求。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取石网器械,它包括:
外套部件;
当其不受约束时可张开的取石网;
推拉部件,所述推拉部件与所述取石网的周边相连,所述推拉部件相对于外套部件可移动,当相对于外套部件向后移动所述推拉部件并到位时,所述推拉部件带动所述取石网使所述取石网收入所述外套部件内;当相对于外套部件向前移动所述推拉部件,并使所述推拉部件带动所述取石网伸出外套部件外时,所述取石网张开。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推拉部件与取石网的连接方式,所述推拉部件包括至少两根推拉连接丝,所述推拉连接丝的前端与所述取石网的周边相连。
进一步,所述推拉连接丝设置有四根,并且四根推拉连接丝的前端均匀连接所述取石网的周边。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取石网的具体结构,所述取石网包括网和弹性支撑丝,所述网连接在弹性支撑丝上。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推拉部件的具体结构,所述推拉部件还包括拉索,所述拉索的前端与所述推拉连接丝的后端相连,所述拉索可移动地容置于所述外套部件内。
进一步,所述推拉部件还包括滑环,所述滑环与所述拉索的后端相连,所述外套部件的后端连接有手柄,所述滑环滑配在手柄上。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外套部件的具体结构,所述外套部件包括外管和护套,所述外管的后端与所述护套的前端相连,所述护套的后端通过接头与所述手柄相连。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取石网是通过其周边与推拉部件相连的,在本取石网器械进入腔道取石时,把其头部伸到石头后端,向前移动推拉部件使取石网伸出外套部件外时,取石网张开,类似于伞状的结构,然后向后拉动推拉部件,使石头自然落入取石网中,再把取石网收紧,本取石网器械和内镜一起取出,完成取石手术,本实用新型的取石网器械的结构能够对直径较大或较硬的石头进行取石手术,降低了取石手术的操作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取石网器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取石网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后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取石网器械的使用示意图一;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取石网器械的使用示意图二;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取石网器械的使用示意图三。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6所示,一种取石网器械,它包括:
外套部件;
当其不受约束时可膨胀张开的取石网2;
推拉部件,所述推拉部件与所述取石网2的周边相连,所述推拉部件相对于外套部件可移动,当相对于外套部件向后移动所述推拉部件并到位时,所述推拉部件带动所述取石网2使所述取石网2收入所述外套部件内;当相对于外套部件向前移动所述推拉部件,并使所述推拉部件带动所述取石网2伸出外套部件外时,所述取石网2膨胀张开。
如图2、3所示,所述推拉部件包括至少两根推拉连接丝1,所述推拉连接丝1的前端与所述取石网2的周边相连;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推拉连接丝1设置有四根,并且四根推拉连接丝1的前端均匀连接所述取石网2的周边;这样设置的好处是能够使取石网2更加有利于包住石头。
所述取石网2包括网和弹性支撑丝,所述网连接在弹性支撑丝上;这样就能够使取石网2在不受任何约束时,能够膨胀张开。
如图1所示,所述推拉部件还包括拉索4,所述拉索4的前端与所述推拉连接丝1的后端相连,所述拉索4可移动地容置于所述外套部件内。
如图1所示,所述推拉部件还包括滑环7,所述滑环7与所述拉索4的后端相连,所述外套部件的后端连接有手柄8,所述滑环7滑配在手柄8上。
如图1所示,所述外套部件包括外管3和护套5,所述外管3的后端与所述护套5的前端相连,所述护套5的后端通过接头6与所述手柄8相连;具体地,所述拉索4是容置于外管3和护套5内的。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取石网2是通过其周边与推拉部件相连的,在本取石网器械进入腔道取石时,把其头部伸到石头后端,向前移动推拉部件使取石网2伸出外套部件外时,取石网2张开,类似于伞状的结构,然后向后拉动推拉部件,使石头自然落入取石网2中,再把取石网2收紧,本取石网器械和内镜一起取出,完成取石手术,本取石网器械的结构能够对直径较大或较硬的石头进行取石手术,降低了取石手术的操作要求。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