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医灸疗按摩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33075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医灸疗按摩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用医疗器械方面,具体涉及一种中医灸疗按摩椅。



背景技术:

灸疗是中医治疗疾病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在进行灸疗时,通常是医护人员手拿艾条在病人的穴位附近进行熏烤,这样操作十分麻烦,费时费力,并且治疗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中医灸疗按摩椅,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中医灸疗按摩椅,包括靠背、中间段、末段、支撑柱、底座、靠枕、按摩棒、燃烧室、燃烧网、通风管、风扇、排烟口、透热孔,所述支撑柱一端与中间段之间焊接连接,支撑柱另一端与底座之间焊接连接,所述靠背和末段内开设有空腔并且空腔内嵌套有燃烧室,所述燃烧室顶端开设有透热孔并且透热孔外侧覆盖有铁丝网,铁丝网通过螺钉钉在燃烧室表面上,所述燃烧网通过滑道嵌套在燃烧室内,所述通风管嵌套在靠背、中间段和末段内并且燃烧室与通风管之间连通连接,所述按摩棒分别与靠背、中间段和末段表面之间粘贴连接,通风管末端与排烟口之间连通连接,所述排烟口内通过螺钉安装有风扇,所述靠枕底面与靠背表面之间焊接连接,靠枕内为中空层并且靠枕内放置有蓄电池,风扇通过缆线接通蓄电池供电。

优选的,所述靠背和末段表面上开设有通孔并且通孔和透热孔位置一一对应。

优选的,所述燃烧室采用阻燃材料制作而成,燃烧网采用铁丝网制作而成并且铁丝网目数为80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中医灸疗按摩椅可以将艾条直接放在燃烧室里面对穴位进行熏烤,解放了医护人员的双手,减轻工作量,提高效率;燃烧后的灰烬可以通过燃烧网抽出后倒掉,比较干净卫生;通过风扇接通电源可以排烟,使用更加舒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通孔与透热孔重合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燃烧室结构示意图。

图中:1-靠背,2-中间段,3-末段,4-支撑柱,5-底座,6-靠枕,7-按摩棒,8-通风管,9-燃烧室,10-燃烧网,11-风扇,12-排烟口,13-透热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中医灸疗按摩椅,包括靠背1、中间段2、末段3、支撑柱4、底座5、靠枕6、按摩棒7、燃烧室9、燃烧网10、通风管8、风扇11、排烟口12、透热孔13,所述支撑柱4一端与中间段2之间焊接连接,支撑柱4另一端与底座5之间焊接连接,所述靠背1和末段3内开设有空腔并且空腔内嵌套有燃烧室9,所述燃烧室9顶端开设有透热孔13并且透热孔13外侧覆盖有铁丝网,铁丝网通过螺钉钉在燃烧室9表面上,所述燃烧网10通过滑道嵌套在燃烧室9内,所述通风管8嵌套在靠背1、中间段2和末段3内并且燃烧室9与通风管8之间连通连接,所述按摩棒7分别与靠背1、中间段2和末段3表面之间粘贴连接,通风管8末端与排烟口12之间连通连接,所述排烟口12内通过螺钉安装有风扇11,所述靠枕6底面与靠背1表面之间焊接连接,靠枕6内为中空层并且靠枕6内放置有蓄电池,风扇11通过缆线接通蓄电池供电,靠背1和末段3表面上开设有通孔并且通孔和透热孔13位置一一对应,燃烧室9采用阻燃材料制作而成,燃烧网10采用铁丝网制作而成并且铁丝网目数为80目。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中,通过靠背1、中间段2、末段3、支撑柱4、底座5、靠枕6、按摩棒7、燃烧室9、燃烧网10、通风管8、风扇11、排烟口12、透热孔13构成了本装置,在靠背1和末段3内开设有与燃烧室9相同形状大小的空腔并且将燃烧室9嵌套在内,燃烧网10通过滑道嵌套在燃烧室9中并且燃烧网10可以通过滑道从燃烧室9中抽出,将点燃的艾条放在燃烧网10上,热量从透热孔13中散发出来,靠背1和末段3上开设的通孔和透热孔13对应重合在一起,患者可以一边通过按摩棒7按摩一边可以通过透热孔13进行熏烤,艾条烧完后将燃烧网10从燃烧室9中抽出后倒掉灰烬,蓄电池放置在靠枕6内,风扇11通过缆线接通蓄电池工作,通风管8与燃烧室9之间连通连接,艾条燃烧的烟气从通风管8集中排到排烟口12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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