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26642发布日期:2018-06-08 17:59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一种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精神科医疗器械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



背景技术:

现有约束椅上一般固定有用于锁住双脚的脚锁,无论是否固定双腿使用,脚锁均为凸出结构,导致无法将约束椅作为普通的椅子使用,因此有必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方便调节脚锁位置,使其方便用于固定双腿的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包括椅座和用于支撑椅座的四根相互平行并竖向设置的椅脚,位于前侧的两个椅脚之间垂直固定有靠近地面的横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槽钢,槽钢包括相互垂直的侧板一和侧板二,侧板一与横杆外侧面固定,还包括两个脚锁,脚锁包括圆柱形锁头和U形锁杆,锁头外壁上分别设有锁孔和铰接部,锁杆一端铰接在铰接部上,另一端插入并锁紧在锁孔内,两个锁头一端分别具有钥匙孔,另一端通过连接杆同轴固定,连接杆穿设在圆套状连接套上,所述的连接套分别与侧板一内侧面和侧板二内侧面固定,且能围绕连接杆上翻脚锁,并使锁杆贴合在侧板一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呈竖向设置;或者围绕连接杆下翻脚锁,并使锁杆贴合在侧板二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呈横向设置。

当不利用脚锁时,围绕连接杆上翻脚锁,并使锁杆贴合在侧板一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呈竖向设置;此时可以将约束椅作为正常椅子使用,当利用脚锁时,围绕连接杆下翻脚锁,并使锁杆贴合在侧板二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呈横向设置,此时将双腿固定在锁杆内,以稳定固定双腿,因此本约束椅可以根据需要方便固定双腿。

在上述的一种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中,所述的两个锁头对应的铰接部位于两个锁头对应的锁孔之间。

因此方便从两侧固定双腿。

在上述的一种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中,所述的侧板一通过紧固件与横杆外侧面固定。

在上述的一种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中,所述的连接套与槽钢焊接固定。

因此结构更加稳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当不利用脚锁时,围绕连接杆上翻脚锁,并使锁杆贴合在侧板一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呈竖向设置;此时可以将约束椅作为正常椅子使用,当利用脚锁时,围绕连接杆下翻脚锁,并使锁杆贴合在侧板二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呈横向设置,此时将双腿固定在锁杆内,以稳定固定双腿,因此本约束椅可以根据需要方便固定双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约束椅局部剖视图。

图2是槽钢和脚锁配合俯视图。

图中,

1、椅脚;11、横杆;

2、槽钢;21、侧板一;22、侧板二;

3、脚锁;31、锁头;32、铰接部;33、钥匙孔;34、锁杆;

4、连接杆;41、连接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精神科护理用约束椅,包括椅座和用于支撑椅座的四根相互平行并竖向设置的椅脚1,位于前侧的两个椅脚1之间垂直固定有靠近地面的横杆11,还包括槽钢2,槽钢2包括相互垂直的侧板一21和侧板二22,侧板一21与横杆11外侧面固定,还包括两个脚锁3,脚锁3包括圆柱形锁头31和U形锁杆34,锁头31外壁上分别设有锁孔和铰接部32,锁杆34一端铰接在铰接部32上,另一端插入并锁紧在锁孔内,两个锁头31一端分别具有钥匙孔33,另一端通过连接杆4同轴固定,连接杆4穿设在圆套状连接套41上,连接套41分别与侧板一21内侧面和侧板二22内侧面固定,且能围绕连接杆4上翻脚锁3,并使锁杆34贴合在侧板一21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34呈竖向设置;或者围绕连接杆4下翻脚锁3,并使锁杆34贴合在侧板二22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34呈横向设置。

进一步的,两个锁头31对应的铰接部32位于两个锁头31对应的锁孔之间。侧板一21通过紧固件与横杆11外侧面固定。连接套41与槽钢2焊接固定。

当不利用脚锁3时,围绕连接杆4上翻脚锁3,并使锁杆34贴合在侧板一21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34呈竖向设置;此时可以将约束椅作为正常椅子使用,当利用脚锁3时,围绕连接杆4下翻脚锁3,并使锁杆34贴合在侧板二22内侧面上,使两个锁杆34呈横向设置,此时将双腿固定在锁杆34内,以稳定固定双腿,因此本约束椅可以根据需要方便固定双腿。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尽管本文较多地使用了椅脚1、横杆11、槽钢2、侧板一21、侧板二22、脚锁3、锁头31、铰接部32、钥匙孔33、锁杆34、连接杆4、连接套41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