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抓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40764发布日期:2018-08-24 17:50阅读:97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子宫肌瘤抓钳。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子宫肌瘤是妇科常见疾病。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切除术是目前治疗子宫肌瘤的首选方式。

现有子宫肌瘤抓钳,通常由钳柄、钳身、固定钳夹、短粗头活动钳夹、拉杆等构成。使用时,通过钳柄带动钳身内的拉杆,拉杆的另一端与活动钳夹连接,拉杆用于控制活动钳与固定钳夹与所述活动钳夹咬合和分离,通过所述固定钳夹与所述活动钳夹的咬合和分离,实现抓紧子宫肌瘤的目的。

上述子宫肌瘤抓钳,由于活动钳夹尖部为短粗头型,镶嵌入病变组织内能力较差,钳尖咬合不稳定,不能很好的固定住病变组织,使抓钳在子宫肌瘤剥离过程中常滑落。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固定能力好的子宫肌瘤抓钳。

一种子宫肌瘤抓钳,包括同轴活动连接的第一钳柄以及第二钳柄、与所述第一钳柄的一端固定连接的钳身、设于所述钳身另一端的固定钳夹以及活动钳夹,还包括设于所述钳身内的第一拉杆和固定组件,所述第一拉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二钳柄的上端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活动钳夹连接,所述固定组件包括与所述第二钳柄上端连接的第二拉杆、与所述第二拉杆连接的转动件、与所述转动件连接的活塞杆以及与所述活塞杆配合的活塞筒,所述活塞筒的另一端设于所述固定钳夹与所述活动钳夹之间。

相较于现有技术,上述子宫肌瘤抓钳,通过增设所述固定组件,通过所述固定组件中的活塞筒和活塞杆的配合,当所述第二钳柄回位时,所述活塞筒对被夹取物产生一吸力,使夹持效果更稳固,达到提供一种固定能力好的子宫肌瘤抓钳的目的。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拉杆与所述第二拉杆的一端均通过一紧固件与所述第二钳柄连接。

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一钳柄与所述第二钳柄之间还设有一回位弹簧。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钳柄的底端还设有一定位齿板,所述第一钳柄的底端设有卡位块,所述卡位块与所述定位齿板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齿板与所述第二钳柄的底端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钳身与所述第一钳柄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钳夹与所述活动钳夹的末端分别设有两第一夹齿、两第二夹齿,所述第一夹齿和所述第二夹齿结构相同,两所述第一夹齿的一端均连接在所述固定钳夹的末端,两所述第一夹齿的自由末端逐渐相互靠近。

进一步地,所述活动钳夹通过一回位件与所述活塞筒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钳夹与所述活动钳夹上均设有至少一对第三夹齿。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钳柄下端设有一柄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提供的子宫肌瘤抓钳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圈I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提供的子宫肌瘤抓钳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圈II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3中的固定钳夹与活动钳夹的夹持状态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如下具体实施方式将结合上述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个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和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子宫肌瘤抓钳100,包括同轴活动连接的第一钳柄10以及第二钳柄20、与所述第一钳柄10的一端固定连接的钳身30、设于所述钳身30另一端的固定钳夹40以及活动钳夹50。

所述第一钳柄10固设于所述钳身30的一端,且与所述钳身30平行,所述子宫肌瘤抓钳100还包括设于所述钳身30内的第一拉杆60和固定组件70,所述第一拉杆60的一端与所述第二钳柄20的上端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活动钳夹 50连接,所述固定组件70包括与所述第二钳柄20上端连接的第二拉杆71、与所述第二拉杆71连接的转动件72、与所述转动件72连接的活塞杆73以及与所述活塞杆73配合的活塞筒74,所述活塞筒74的另一端设于所述固定钳夹40与所述活动钳夹50之间。

具体的,所述固定钳夹40与所述活动钳夹50之间有一处连接处,在所述连接处之间开设一通孔,并将所述活塞筒74的一端设置在所述通孔处,使用时所述活塞筒74能够接触到被抓取物。

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钳身30为管状,其内部为中空结构,用于容纳所述第一拉杆60、固定组件70,所述固定钳夹40设于所述钳身30的下端,所述第二钳柄20与所述第一钳柄10同轴连接,具体的,所述第一钳柄10与问我第二钳柄20的连接方式如剪刀的两个手柄的连接方式一致。

相较于现有技术,上述子宫肌瘤抓钳100,通过增设所述固定组件70,通过所述固定组件70中的活塞筒74和活塞杆73的配合,当所述第二钳柄20回位时,所述活塞筒74对被夹取物产生一吸力,使夹持效果更稳固,达到提供一种固定能力好的子宫肌瘤抓钳的目的。

可以理解的,所述子宫肌瘤抓钳100可适用于多种子宫肌瘤剥离手术,如腹腔镜子宫肌瘤剥离手术,容易想得到的,所述子宫肌瘤抓钳100还可以在其他需要抓取病变组织的剥离手术中使用,不仅限于子宫肌瘤的剥离。

具体的,上述子宫肌瘤抓钳100用于抓取子宫,方便医生将子宫拉出盆腔外进行肌瘤挖除,使用时,先握紧所述第一钳柄10和所述第二钳柄20,使所述第二钳柄20的下端向所述第一钳柄10的下端靠拢,根据剪刀原理,所述第二钳柄20的上端远离所述第一钳柄10的上端,进而带动所述第一拉杆60拉动所述活动钳夹50转动,使所述活动钳夹50与所述固定钳夹40呈张开的状态,同时所述第二拉杆71,拉动所述转动件72使所述转动件72另一端的活塞杆73向靠近所述固定钳夹40的方向推进,排出所述活塞筒74内的部分空气,将所述活动钳夹50与所述固定钳夹40对准子宫,再分开所述第一钳柄10与所述第二钳柄20,所述第一拉杆60推动所述活动钳柄50,使所述活动钳夹50与所述固定钳夹40夹紧所述子宫,同时,所述第二拉杆71推动所述转动件72,并使与所述转动件72连接的活塞杆73朝靠近所述第一钳柄10的方向移动,根据针筒的原理,所述活塞筒74对所述子宫产生一吸力,使所述子宫肌瘤抓钳100对所述子宫的抓取更稳固,且通过吸力固定所述子宫,对所述子宫的伤害更小。

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活动钳夹50通过一回位件52与所述活塞筒 74连接,所述回位件52提供一个使所述活动钳夹50保持一个与所述固定钳夹 40咬合的力,使所述子宫肌瘤抓钳100使用起来更省力,提高了用户体验。

请参阅图3和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子宫肌瘤抓钳100,所述第二实施例与所述第一实施例大抵相同,其区别在于,所述第二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拉杆60与所述第二拉杆71的一端均通过一紧固件80与所述第二钳柄 20连接,使所述第一拉杆60与所述第二拉杆71与所述第二钳柄20可拆卸连接,具体的,所述钳身30与所述第一钳柄10可拆卸连接。可以理解的,所述子宫肌瘤抓钳100的长度较长,存放起来不方便,通过上述设置,可将所述钳身30 与所述第一钳柄10拆分,便于存储,且所述第一拉杆60和所述固定组件70为易损件,通过上述设置,达到便于更换的效果。

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钳柄10与所述第二钳柄20连接处通过一回位弹簧连接,所述回位弹簧使所述第一钳柄10的下端与所述第二钳柄20 的下端保持分开的趋势,是使用的操作起来更省力,提高了用户体验,为了进一步的提高用户体验,所述第二钳柄20的底端还设有一定位齿板22,相应的所述第一钳柄10的底端设有卡位块11,所述卡位块11与所述定位齿板22配合,使所述子宫肌瘤抓钳100可以保存一个固定的抓取状态,可以理解的,所述第二钳柄20下端设有一柄环21,便于用户握紧所述第二钳柄20,容易想得到的,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钳柄10上也可以设置柄环21。

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为了实现更好的抓取效果,所述固定钳夹40与所述活动钳夹50上均设有一对第三夹齿41,可以理解的,所述第三夹齿41的齿尖做钝化处理,可以理解的,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三夹齿41可设置多对,具体的,所述第三夹齿41对称设于所述固定钳夹40和活动钳夹50的中部的两侧,使所述子宫肌抓钳100的抓紧效果更好。

请参阅图5,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钳夹40与所述活动钳夹50 的末端分别设有两第一夹齿41、两第二夹齿51,所述第一夹齿41和所述第二夹齿51结构相同,两所述第一夹齿41的一端均连接在所述固定钳夹40的末端,两所述第一夹齿41的自由末端逐渐相互靠近,可以理解的,子宫肌瘤非常的坚硬,通过将两所述第一夹齿41、两所述第二夹齿51的结构设计的较为细长,可将两所述第一夹齿41、两所述第二夹齿51紧紧的夹住子宫肌瘤,进而将子宫肌瘤取出,达到手术目的。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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