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引流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50034发布日期:2018-07-17 22:20阅读:6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引流袋,具体为一种便携式引流袋,属于医疗护理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便携式引流袋用于解决临床引流袋固定过程中悬挂困难问题,保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固定与携带方便、简洁,有的病症需要进行引流手术,由于引流时间较长,卧床期间病人难免有上厕所等走动,而病人在使用引流袋时通常是将引流袋悬挂于病床支架上,如此导致病人走动时需要专人托举,较为费力,另外,由于引流袋放置的不便,造成病人不得不采取躺卧方式完成引流,容易造成病人不适。

目前引流袋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的引流袋没有设置母扣,必须使用锁针及固定带固定,从而带来安全隐患,有的引流管没有设置伸缩螺纹管,在引流管不够长时,拆卸更换过于麻烦,盖子没有设置螺纹柱,连接不够牢固,容易造成泄露,标记卡底部没有设置粘贴板,不利于更换,实用性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便携式引流袋。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便携式引流袋,包括丝带、引流袋、观察窗、排出管、引流管、母扣、袋片、标记卡和盖子;所述引流袋底部设置有盖子,且所述盖子顶端设置有螺纹柱,所述盖子顶部设置有排出管,所述排出管上侧设置有袋片,所述袋片一侧设置有观察窗,且所述观察窗上设置有刻度尺,所述观察窗一侧设置有标记卡,且所述标记卡底部设置有粘贴板;所述袋片顶部设置有母扣,所述母扣一侧设置有丝带,且所述丝带一端设置有与母扣相对应的子扣;所述引流袋顶部中间位置设置有引流管,且所述引流管中间位置设置有伸缩螺纹管。

进一步的,为了引流袋方便固定于床旁,减少安全隐患,所述丝带一端设置有与母扣相对应的子扣。

进一步的,为了方便观察引流袋内液体量,且适时排出,所述观察窗上设置有刻度尺。

进一步的,为了在引流管长度不够时,便于使引流管伸长,减少更换繁琐步骤,所述引流管中间位置设置有伸缩螺纹管。

进一步的,为了使引流袋密封良好,提高使用寿命,所述引流袋是由袋片缝合而成。

进一步的,为了使盖子与排出管连接牢固,防止造成泄露,所述盖子顶端设置有螺纹柱。

进一步的,为了便于更换标记卡,所述标记卡底部设置有粘贴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引流袋结构连接紧凑,使用简单,丝带一端设置有与母扣相对应的子扣,便于固定和携带,引流袋是由袋片缝合而成,结实耐用,观察窗上设置有刻度尺,当观察引流袋内液体较多时排出,引流袋底部设置有排出管,方便排出,干净卫生,排出管底部设置有盖子,防止引流袋内液体泄漏,污染环境,盖子上端设置有螺纹柱,可使盖子与排出管连接牢固,引流管中间位置设置有伸缩螺纹管,当引流管不够长时,可使引流管伸长,使用更加方便,标记卡底部设置有粘贴板,可使标记卡连接牢固,且更换方便,工作时稳定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母扣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引流管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丝带,2、引流袋,3、观察窗,4、排出管,5、引流管,6、母扣,7、袋片,8、标记卡,9、盖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便携式引流袋,包括丝带1、引流袋2、观察窗3、排出管4、引流管5、母扣6、袋片7、标记卡8和盖子9;所述引流袋2底部设置有盖子9,且所述盖子9顶端设置有螺纹柱,所述盖子9顶部设置有排出管4,所述排出管4上侧设置有袋片7,所述袋片7一侧设置有观察窗3,且所述观察窗3上设置有刻度尺,所述观察窗3一侧设置有标记卡8,且所述标记卡8底部设置有粘贴板;所述袋片7顶部设置有母扣6,所述母扣6一侧设置有丝带1,且所述丝带1一端设置有与母扣6相对应的子扣;所述引流袋2顶部中间位置设置有引流管5,且所述引流管5中间位置设置有伸缩螺纹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丝带1一端设置有与母扣6相对应的子扣;所述观察窗3上设置有刻度尺;所述引流管5中间位置设置有伸缩螺纹管;所述引流袋2是由袋片7缝合而成;所述盖子9顶端设置有螺纹柱;所述标记卡8底部设置有粘贴板。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袋片缝合成引流袋,标记卡通过粘贴板粘贴在袋片一侧,盖子封闭排出管管口;其次将母扣固定在引流袋上侧,引流管连接在引流袋顶部中间位置;最后通过丝带一端的子扣,可将引流袋固定于床旁,改变传统引流袋使用锁针固定的方法,避免安全隐患,且设计合理,操作便捷,方便携带与固定,保证患者使用安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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