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双光源的电子纤支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08399发布日期:2018-09-11 20:25阅读:9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处具有双光源的电子纤支镜。



背景技术:

电子纤支镜,简称纤支镜,是一种肺脏病变检查仪器,对患者进行检查时,能够直接提供清晰、鲜明、生动的高分辩率支气管图像、使患者和家属对病情治疗效果有清楚和直观的了解。纤支镜是利用现代高科技,将数万根极细的玻璃纤维组成一根直径仅数毫米的可弯曲的内窥镜,由患者的口鼻插入,通过直接窥视肺脏的病变部位,从而对呼吸系统疾病进行各种诊断和治疗性操作,在现代呼吸内科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有的电子纤支镜仅设置有白色光源,其光线由玻璃纤维传导至体内纤支镜的前端以便照亮体内支气管,从而窥视和获得支气管的图像,其不足之处在于:从体外无法直观的观察到纤支镜插入部前端处于人体内的位置,故无法判定其与声门的相对位置,对于插管没有辅助引导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双光源的电子纤支镜,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具有双光源的电子纤支镜,其包括操作柄,所述操作柄与导光软管的一端连接,所述导光软管的另一端设置有电子摄像头,所述操作柄内设置有电池仓一和视频传输模块,所述电子摄像头与所述电池仓一及视频传输模块均电连接,所述操作柄的外壁上设置有光源接入窗口,所述光源接入窗口处可拆卸连接有红白光发生组件,所述红白光发生组件包括壳体及其内的红光二极管、白光二极管及电池仓二,所述红光二极管和/或白光二极管发出的光可由所述光源接入窗口进入所述导光软管并由其传导至所述电子摄像头附近,所述操作柄的外壁上设置有控制电子摄像头启闭的控制开关一,所述壳体上设置有控制红光二极管和白光二极管启闭的控制开关二。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如下进一步的改进。

进一步,所述红光二极管为激光二极管,其发出激光的波长为660nm。

进一步,所述视频传输模块为5.8G无线视频传输模块。

进一步,所述控制开关二为单刀双掷开关。

进一步,所述电子摄像头的直径在1.8mm以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保留主要起照明作用的白光发生装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红光二极管,红光的穿透力强,在插管时由红光二极管(优选为红色激光二极管)发出的红光接入电子纤支镜内,红光由导光软管连接电子摄像头的一端射出且穿透颈部软组织,从外部可观察到红色光斑,便于医生判断电子纤支镜插入部的前端距离声门的位置,具有较好的辅助引导插管的作用;导光软管前端的电子摄像头可用于拍摄体内支气管等的图像,操作柄内的视频传输模块可将电子摄像头拍摄的图像传输给另外分体设置的显示器进行显示,以便医生了解患者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双光源的电子纤支镜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操作柄;2.导光软管;3.电子摄像头;4.电池仓一;5.视频传输模块;6.壳体;7.白光二极管;8.红光二极管;9.电池仓二;10.控制开关一;11.控制开关二。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双光源的电子纤支镜,其包括操作柄1,所述操作柄1与导光软管2的一端连接,所述导光软管2的另一端设置有电子摄像头3,所述操作柄1内设置有电池仓一4和视频传输模块5,所述电子摄像头3与所述电池仓一4及视频传输模块5均电连接,所述操作柄1的外壁上设置有光源接入窗口,所述光源接入窗口处可拆卸连接有红白光发生组件,所述红白光发生组件包括壳体6及其内的红光二极管8、白光二极管7及电池仓二9,所述红光二极管8和/或白光二极管7发出的光可由所述光源接入窗口进入所述导光软管2并由其传导至所述电子摄像头3附近,所述操作柄1的外壁上设置有控制电子摄像头3启闭的控制开关一10,所述壳体6上设置有控制红光二极管8和白光二极管7启闭的控制开关二11。电池仓一及电池仓二内的电池优选为锂电池。

进一步,所述红光二极管8为激光二极管,其发出激光的波长为660nm。可以理解的是,激光的波长也可以为600-700nm以内除660nm以外的其它数值。

进一步,所述视频传输模块5为5.8G无线视频传输模块。

进一步,所述控制开关二11为单刀双掷开关。白光二极管与红光二极管为并联关系。

进一步,所述电子摄像头3的直径在1.8mm以下。导光软管为现有技术,其内集成有光导纤维束和连接摄像头与电池仓一内电池的导线,前端的摄像头内可内置超微摄像芯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