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转运平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05269发布日期:2018-10-09 19:33阅读:9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是一种多功能转运平车。



背景技术:

目前大多数医院的病房与门诊、辅助检查室及手术室设置于不同的楼宇,而楼与楼之间未设置连廊,当需对卧床病人做手术、辅助检查及转科治疗时,通常采用平车进行转移。传统转移平车包括平车主体、担架及固定于担架上的床垫,其中,平车主体包括水平设置的矩形框体状平车边框及四条分别固定于平车边框转角处的支承腿,支承腿的下端固定有万向轮,担架搁置于平车边框上,为了防止担架从平车边框左右两侧滑移掉落,平车边框的两条横向边框上均设置有防护栏,担架则穿过两个防护栏之间的区域。

传统转移平车应用时,若需将病人转移至平车上,需先将担架取下,再将病人转移至床垫上,然后将病人和担架一起抬至平车主体上;若需将病人转移至病床或操作台上,则直接连同担架抬起进行转移。传统转移平车在将病人放置于平车主体上或使病人脱离平车主体时,受到防护栏高度的限制,需要将担架抬至高于防护栏的高度,然后才能进行转移,转移病人时过程繁琐,费时费力,对于体重较重的病人,转移过程尤其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多功能转运平车,其整体结构简单、便于实现,且应用时能避免防护栏对病人转移造成影响,能节省转移病人的时间和气力。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主要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多功能转运平车,包括平车主体、担架及床垫,所述平车主体包括水平设置的矩形框体状平车边框及四条分别固定于平车边框转角处的支承腿,支承腿的下端固定有万向轮;所述担架包括矩形框体状的担架边框,所述床垫固定于担架边框上,担架边框搁置于平车边框上,且担架边框的长度大于平车边框的长度;所述平车边框的两条横向边框上均设置有防护栏,所述担架边框穿过两个防护栏之间的区域;

所述多功能转运平车还包括U形定位件,所述平车主体还包括限位杆,所述限位杆纵向水平设置且其两端分别与平车边框的两条横向边框固定连接,所述担架边框的横向边框位于限位杆正上方区域的两侧均设有一个第一定位穿孔,所述U形定位件的两端头穿过第一定位穿孔且分布于限位杆正下方区域两侧;

所述防护栏的下端固定有两个定位筒,所述定位筒构成有贯穿其侧壁的第二定位穿孔,每个防护栏的两个定位筒套设于平车边框同一侧的横向边框上,所述平车边框的每条横向边框上均构成有多个定位螺孔,所述防护栏通过穿过第二定位穿孔且嵌入定位螺孔内的定位螺栓固定于平车边框上。

本实用新型应用时,若需将病人转移至平车主体上,先将固定一个防护栏的两个定位螺栓取下,旋转该防护栏使其悬挂于平车边框的横向边框下方,再将U形定位件取下,从未锁止防护栏的一侧平移担架,待病人转移至担架上后,从未锁止防护栏的一侧将躺有病人的担架转移至平车边框上,然后旋转防护栏并通过定位螺栓将其锁止,最后将U形定位件的两端头穿过第一定位穿孔,以实现担架的前后限位。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杆的数量为两根,所述平车边框的每条横向边框上均穿过两个U形定位件,且穿过平车边框中同一横向边框的两个U形定位件分布于防护栏两侧。如此,本实用新型应用时通过四个U形定位件配合两根限位杆对担架进行前后限位,限位性能更加稳固,使得担架更不易移位。

进一步的,所述平车主体上固定有竖直设置的伸缩式输液架。其中,伸缩式输液架用于悬挂输液瓶,其在使用时伸展开,在未使用时收缩在一起。

进一步的,所述平车主体还包括固定于平车边框下方的急救箱。如此,本实用新型应用时可通过急救箱来搁置急救物质,在转移病人的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也便于对病人实施急救。

进一步的,所述平车主体还包括两条纵向水平设置的纵向加强杆和两条横向水平设置的横向加强杆,两条纵向加强杆分别设于平车边框的两条纵向边框下方,每条纵向加强杆的两端分别与平车边框中同一纵向边框连接的两条支承腿连接,所述横向加强杆两端分别与两条纵向加强杆连接,所述急救箱固定于横向加强杆上。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纵向加强杆和横向加强杆,能提升平车主体的结构强度,也便于急救箱的安置。

进一步的,所述急救箱的顶部构成置物平台。如此,本实用新型应用时,可将病历本、检查报告等放置在置物平台上,便于携带病人相关的文本信息。

进一步的,一种多功能转运平车,还包括旋转轴和防水布,所述担架边框的纵向边框与床垫之间形成有防水布容置区域,所述旋转轴穿过担架边框中位于防水布容置区域两侧的横向边框,所述防水布缠绕在旋转轴上。本实用新型在楼宇之间穿梭时,若遇暴风雨雪天气,可将防水布盖在病人身上,能避免病人身上被淋湿,进而能避免因淋雨而加重病人的病情。其中,防水布未使用时缠绕于旋转轴上,并收纳于防水布容置区域,能避免未携带防水布,也便于防水布的管理。

进一步的,两个所述的防护栏中的任意一个防护栏上固定有竖直设置的伞柄安装筒,所述伞柄安装筒为下端封口的圆筒状结构,其内部构成有内螺纹。如此,本实用新型应用时可配备具有外螺纹伞柄的伞,伞柄的外螺纹与伞柄安装筒内螺纹匹配,通过在伞柄安装筒上固定安装伞,能避免病人脸部淋湿或晒伤,且能避免人为打伞影响作业人员的行走。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简单,便于实现,成本低,在本实用新型应用时,可通过取下锁止防护栏的定位螺栓,并将防护栏旋转至平车边框的横向边框下方,如此,能避免防护栏对病人转移造成影响,能节省转移病人的时间和气力,使得本实用新型应用时更便于推广应用。

(2)本实用新型应用时可通过两个防护栏对担架进行纵向限位,通过U形定位件和限位杆进行横向限位,进而能避免转移病人时病人因担架移位而导致病人摔落。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附图标记所对应的名称为:1、平车边框,2、担架边框,3、床垫,4、支承腿,5、万向轮,6、防护栏,7、定位筒,8、定位螺栓,9、U形定位件,10、限位杆,11、伞柄安装筒,12、伸缩式输液架,13、纵向加强杆,14、横向加强杆,15、急救箱,16、置物平台,17、旋转轴,18、防水布。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多功能转运平车,包括平车主体、担架、床垫3及U形定位件9,其中,平车主体包括水平设置的矩形框体状平车边框1及四条分别固定于平车边框1转角处的支承腿4,四条支承腿4的下端均固定有万向轮5。本实施例的担架包括矩形框体状的担架边框2,床垫3固定于担架边框2上,担架边框2搁置于平车边框1上,且担架边框2的长度大于平车边框1的长度。本实施例的平车边框1和担架边框2均为采用两条横向边框和两条纵向边框拼接构成,为了避免矩形框体的直角拐角伤害作业人员,拐角处可优选进行倒圆角处理。本实施例的平车边框1的两条横向边框上均设置有防护栏6,担架边框2穿过两个防护栏6之间的区域。

本实施例的平车主体还包括限位杆10,其中,限位杆10纵向水平设置且其两端分别与平车边框1的两条横向边框固定连接,担架边框2的横向边框位于限位杆10正上方区域的两侧均设有一个第一定位穿孔, U形定位件9的两端头穿过第一定位穿孔且分布于限位杆10正下方区域两侧。本实施例在具体设置时,限位杆10的数量优选为两根,平车边框1的每条横向边框上均穿过两个U形定位件9,且穿过平车边框1中同一横向边框的两个U形定位件9分布于防护栏6两侧。

本实施例的防护栏6的下端固定有两个定位筒7,定位筒7构成有贯穿其侧壁的第二定位穿孔,每个防护栏6的两个定位筒7套设于平车边框1同一侧的横向边框上,平车边框1的每条横向边框上均构成有多个定位螺孔,防护栏6通过穿过第二定位穿孔且嵌入定位螺孔内的定位螺栓8固定于平车边框1上。

实施例2:

为了使本实施例应用时便于固定输液瓶,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做出了如下进一步限定:本实施例的平车主体上固定有竖直设置的伸缩式输液架12,其中,伸缩式输液架12可优选采用多节套管套接而成,以便于自由调节其高度。

实施例3: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或实施例2的基础上做出了如下进一步限定:本实施例的平车主体还包括固定于平车边框1下方的急救箱15,为了便于支承定位急救箱15,本实施例的平车主体还包括两条纵向水平设置的纵向加强杆13和两条横向水平设置的横向加强杆14,两条纵向加强杆13分别设于平车边框1的两条纵向边框下方,每条纵向加强杆13的两端分别与平车边框1中同一纵向边框连接的两条支承腿4连接,横向加强杆14两端分别与两条纵向加强杆13连接,两条横向加强杆14在纵向上间隔一定距离设置,急救箱15固定于两根横向加强杆14上。本实施例在具体设置时,急救箱15的顶部与平车边框1之间保持一定间距,在急救箱15顶部构成置物平台16,以便于搁置物体。

实施例4: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实施例3中任意一个实施例的基础上做出了如下进一步限定:本实施例还包括旋转轴17和防水布18,其中,担架边框2的纵向边框与床垫3之间形成有防水布容置区域,旋转轴17穿过担架边框2中位于防水布容置区域两侧的横向边框,防水布18缠绕在旋转轴17上。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实施例的防雨性能,本实施例的任意一个防护栏6上固定有竖直设置的伞柄安装筒11,伞柄安装筒11为下端封口的圆筒状结构,其内部构成有内螺纹。本实施例应用时,可在伞柄上设置外螺纹,使伞柄通过螺纹匹配的方式与伞柄安装筒11固定连接。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得出的其他实施方式,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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