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中药药剂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治疗心率不齐的中药制剂。
背景技术:
“心律不齐”指的是心跳或快或慢,超过了一般范围。心脏自律性异常或传导障碍引起的心动过速、心动过缓或心律不齐。
精神紧张、大量吸烟、饮酒、喝浓茶或咖啡、过度疲劳、严重失眠等常为心律失常的诱发因素;心律失常特别多见于心脏病患者,也常发生在麻醉、手术中或手术后。
心律不齐的危害主要有:1、心律不齐可使血液循环失常:当发生心律失常时,心房和心室收缩程序改变,能使心排血量下降30%左右,引起病人心虚、胸闷、无力等症状;2、心律不齐较严重可致窦性停博、窦房阻滞和心动过缓,出现心动过速综合症(又称慢-快综合症);3、心律不齐可导致猝死:发生猝死最多的原因是心律失常,其中以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及传导阻滞引起瘁死的发生率最高。心律不齐是中老年人常见症,往往引起头晕、胸闷、胸痛、气急、多汗、颜面苍白、四肢发冷、抽搐、昏迷等症状,还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学习。
药物治疗是心率不齐发作的主要治疗措施,但现有的药物价格昂贵但效果不佳。因此,急需开发出更多治疗心率不齐的药物,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治疗心率不齐的中药制剂,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治疗心率不齐的中药制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当归15-30g、丹参15-30g、玄参10-20g、党参10-20g、茯苓15-30g、木香10-20g和菖蒲15-30g。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当归18-25g、丹参18-25g、玄参12-17g、党参12-17g、茯苓18-25g、木香12-17g和菖蒲18-25g。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当归20g、丹参20g、玄参15g、党参15g、茯苓20g、木香15g和菖蒲20g。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所述当归和丹参需经过干燥粉碎处理。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所述当归和丹参在粉碎后过100目筛。
本发明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是此七味药能专治心律失常、冠心病、室上早搏、窦性心律不齐、振发性心动过速、心跳过缓,十日左右可痊愈,无后患,不再复发;此药无毒无副作用,没有依赖性,不成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用于治疗心率不齐的中药制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当归15g、丹参15g、玄参10g、党参10g、茯苓15g、木香10g和菖蒲15g;
本发明中药制剂制备方法的工艺步骤为:
步骤1:取丹参、当归去除杂质,用白酒拌匀闷透,文火微炒,取出晾干,置于研钵内研末,过100目细粉,备用;
步骤2:取玄参、党参、茯苓、木香和菖蒲去杂质,微波烘干,捣碎,置于研钵内研末,过100目细粉,备用;
步骤3:将上述步骤1、步骤2所制得的细粉搅拌均匀,制成药丸,即为所述的用于治疗心率不齐的中药制剂。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3次,每次1颗,7天为一疗程,3~5个疗程即可见效,病情严重者遵医嘱酌增用量。
实施例2:
一种用于治疗心率不齐的中药制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当归30g、丹参30g、玄参20g、党参20g、茯苓30g、木香20g和菖蒲30g。
本实施例的中药制剂制备方法工艺步骤及用法用量与实施例1相同。
实施例3:
当归18g、丹参18g、玄参12g、党参12g、茯苓18g、木香12g和菖蒲18g。
本实施例的中药制剂制备方法工艺步骤及用法用量与实施例1相同。
实施例4:
当归25g、丹参25g、玄参17g、党参17g、茯苓25g、木香17g和菖蒲25g。
本实施例的中药制剂制备方法工艺步骤及用法用量与实施例1相同。
实施例5:
当归20g、丹参20g、玄参15g、党参15g、茯苓20g、木香15g和菖蒲20g。
本实施例的中药制剂制备方法工艺步骤及用法用量与实施例1相同。
临床资料:
1、病例选择:
选择确诊的心率不齐患者200例临床观察,病人随机分成两组,治疗组100例,年龄29~68岁,平均年龄47岁,病程6个月~2年,平均1年。对照组100例,年龄31~65岁,平均年龄45岁,病程5个月~1年,平均1年;两组病例的病程、症状轻重程度基本一致,无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
2、药物选择
治疗组患者服用本发明药物,口服,饭后半小时内温开水送服,每日3次,每次1颗,7天为一疗程,连续服用3~5个疗程,病情严重者遵医嘱酌增用量。
对照组服用普萘洛尔片,口服,每日3-4次,每次10-30mg。
3、疗效判定:
治愈:临床症状全部消失,实验室检查正常,心电图恢复正常。。
有效:临床症状明显减轻,实验室检查明显改善,心电图好转。
无效:病症无变化。
4、结果:
服用本发明药物的治疗组中,治愈71例,有效23例,无效6例,治愈率71%,总有效率94%。
对照组中治愈43例,有效25例,无效32例,治愈率43%,总有效率68%。
以上结果显示,治疗组治愈率和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典型病例举例:
张xx,男,25岁,北京人,it研发人员。患心率不齐12个月,有心悸,心跳不规则,在医院诊断为心律不齐。服用本发明所述的中药制剂2个疗程后,症状明显减轻,服用5个疗程后,症状消失,去医院复查心电图正常,症状全部治愈;停药2年未见复发。
陈xx,女,34岁,北京人,私营业主。患心率不齐6个月,有胸闷感觉,吃过几种药治疗后,未有好转,服用本发明所述的中药制剂3个疗程后,症状有所好转,心跳逐渐恢复正常,服用5个疗程后,症状消失,心跳恢复正常,心电图检查无异常,停药1年未见复发。
李xx,男,35岁,北京人,工人。患心率不齐12个月,时常胸闷,乏力并伴有咳嗽心慌,每个月发生两三次。服用本发明所述的中药制剂4个疗程后,症状消失,去医院复查心电图正常,症状全部治愈。停药1年未见复发。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