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第一有齿件、第二有齿件及抵推件,所述第一有齿件与所述第二有齿件相啮合,当所述第一有齿件带动所述第二有齿件沿第一方向行进时卡死,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恢复:
步骤s1:所述抵推件带动所述第二有齿件沿第二方向行进,进而带动所述第一有齿件沿所述第二方向行进,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步骤s2:所述第一有齿件带动所述第二有齿件沿所述第一方向行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进包括转动和直线移动,或者,所述行进包括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还包括位于所述步骤s1之前的步骤s0: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转向件与限位件,所述限位件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当所述限位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抵推件带动所述第二有齿件沿所述第二方向行进,当所述限位件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有齿件带动所述第二有齿件沿所述第一方向行进;移动所述转向件,所述转向件带动所述限位件从所述第二位置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件包括凹槽及按压部,所述限位件包括凸部,所述凸部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凹槽内,向上按压所述按压部,使所述限位件从所述第二位置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进一步包括: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活动手柄,击发所述活动手柄,所述活动手柄提供外力使所述抵推件带动所述第二有齿件沿所述第二方向行进。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进一步包括: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扇形带齿凸轮,所述扇形带齿凸轮提供外力使所述第一有齿件带动所述第二有齿件沿所述第一方向行进。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进一步包括: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第一杆件,所述活动手柄与所述抵推件连接于所述第一杆件,击发所述活动手柄,所述活动手柄带动所述第一杆件沿第二方向行进,所述第一杆件带动所述抵推件沿所述第二方向行进,所述抵推件带动所述第二有齿件沿第二方向行进。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进一步包括: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拉簧片,所述拉簧片连接于所述抵推件,当所述第一杆件带动所述抵推件行进时,所述拉簧片向后牵拉所述抵推件以使所述抵推件旋转至与所述第二有齿件抵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抵推件包括第三主体部及自第三主体部凸伸的突出部,所述第一杆件设有止挡部,当所述限位件位于第二位置时,所述止挡部与所述突出部配合以使所述抵推件无法绕第一杆件旋转。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第三有齿件、第四有齿件与第二杆件,所述第三有齿件与所述第四有齿件均连接于所述第二杆体,所述第三有齿件与所述第一有齿件啮合,所述第四有齿件与所述扇形带齿凸轮啮合,所述第二杆件设有联动凸块,所述联动凸块可促使第三有齿件与第四有齿件同向转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限位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联动凸块只连接于所述第三有齿件,所述第三有齿件与所述第四有齿件互相独立转动;当所述限位件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联动凸块同时连接于所述第三有齿件与所述第四有齿件,所述第三有齿件与所述第四有齿件同向转动。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第五有齿件,所述第五有齿件啮合于所述第三有齿件,所述第三有齿件带动所述第五有齿件转动,所述第五有齿件设有推块,所述推块用于抵推所述限位件,使所述限位件由所述第一位置移动至所述第二位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任一项所述的传动机构卡死后的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齿件为齿轮或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