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中老年膝骨关节炎症状的穴位磁疗护膝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53509发布日期:2019-06-29 01:41阅读:629来源:国知局
缓解中老年膝骨关节炎症状的穴位磁疗护膝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磁疗护膝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缓解中老年膝骨关节炎症状的穴位磁疗护膝。



背景技术:

膝骨关节炎是一种在中老年阶段尤为高发的慢性的,退行性的关节疾病,是引起中老年行动力减弱的主要原因之一,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其主要的病症表现为膝关节僵硬,疼痛以及活动能力下降。至今,并没有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可以治愈膝骨关节炎。

现存的多种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以及手术治疗,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缓解病症,减轻痛苦。然而,中老年群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多数人拥有丰富的病史或是相对较弱的身体健康状况,所以传统的药物治疗容易与患者服用的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影响药性,或者让患者产生药物依赖。再者,中老年群体采取手术的方式进行膝骨关节炎治疗需要良好的身体条件做基础,否则会存在较高的医学风险。

考虑到药物治疗与手术治疗的弊端,非药物治疗包括一些替代疗法则成为了中老年人管理与缓解膝骨关节炎病症的重要方法。当下,磁疗和传统中医疗法中的穴位刺激疗法(针灸,艾灸,电疚等)被关节炎或者其他肌骨疾病患者广泛接受并采纳,在临床上具有显著的效果。但是,传统的穴位刺激模式需要去特定的场所,用特定的工具和设备并由专业人士(针灸师,中医师等)来实施,这大大限制了中老年人接受治疗的频率,尤其是那些行动力弱出门比较困难的患者。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轻便舒适并可以提供连续性治疗的穴位磁疗护膝。

为了达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缓解中老年膝骨关节炎症状的穴位磁疗护膝,包括护膝主体和磁片,所述的磁片设有六个,分别由六个磁片袋包裹,所述的六个磁片袋分别固定在护膝主体内表面对应人体血海穴、内膝眼、犊鼻穴、阳陵泉、膝关穴和足三里的位置;所述的护膝主体上下两侧设有暗槽,暗槽内固定有松紧带,所述的松紧带延长至暗槽外,松紧带一端部设有若干纽扣眼,暗槽外部的护膝主体上设有纽扣,所述的纽扣和纽扣眼相扣合。

优选地,所述的护膝主体的上侧和下侧设有“V”形标识,上侧“V”形标识的尺寸大于下侧“V”形标识的尺寸。

优选地,所述的磁片袋设有朝向向上的开口,开口处的布片向磁片袋内部折叠,磁片袋两侧和下侧的布片与护膝主体采用缝纫线固定。所述的缝纫线可以是车缝线或针织线。

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在针对老年人的膝骨关节炎时,在僵硬,疼痛,行动力,平衡能力和膝盖弯曲范围方面有积极治疗的效果,为膝骨关节炎的预防和缓解提供帮助。

2、本实用新型护膝舒适轻便,可根据穿戴者下肢不同的尺寸进行上下松紧调节,让患者可以在静态与动态的日常生活中自由控制穿戴的松紧需求。

3、本实用新型中的治疗磁片可拆卸,可替换,所以该款护膝方便清洗,可以长期使用。

4、本实用新型将患者由被动变主动,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控制穿戴治疗的频率,促进了家庭医疗的发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缓解中老年膝骨关节炎症状的穴位磁疗护膝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暗槽和松紧带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磁片袋的内部示意图;

示意图中的标注说明:1-护膝主体;2-磁片;3-磁片袋;4-暗槽;5-松紧带;6-纽扣;7-纽扣眼;8-标识。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以下实施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结合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涉及一种缓解中老年膝骨关节炎症状的穴位磁疗护膝,包括护膝主体1和磁片2,所述的磁片2总共设有六个,分别由六个磁片袋3包裹,所述的六个磁片袋3分别固定在护膝主体1内表面对应人体血海穴、内膝眼、犊鼻穴、阳陵泉、膝关穴和足三里这六个穴位的位置。

所述的护膝主体1上下两侧设有暗槽4,暗槽4内固定有松紧带5,所述的松紧带5延长至暗槽4外,松紧带5一端部设有若干纽扣眼7,暗槽4外部的护膝主体1上设有纽扣6,所述的纽扣6和纽扣眼7相扣合,纽扣6和纽扣眼7相扣合之后,多余的松紧带5可以藏在暗槽4内,增加其美观性。

所述的护膝主体1的上侧和下侧设有“V”形标识8,上侧“V”形标识8的尺寸大于下侧“V”形标识8的尺寸,可以让穿戴者快速分辨护膝上下两侧以便穿戴。

所述的磁片袋3设有朝向向上的开口,开口处的布片向磁片袋3内部折叠,磁片袋3两侧和下侧的布片与护膝主体1采用缝纫线固定,磁片袋3开口处的布片在磁片2放入磁片袋3后翻折,可以像戴帽子一样将磁片2扣住,防止磁片2在穿戴过程以及患者日常活动时掉出。

以上示意性地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所以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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