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60295发布日期:2020-02-18 13:17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一种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医学骨科领域,具体是一种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



背景技术:

牵引辅助治疗和输液治疗作为骨科临床治疗中最常见的两种治疗方式之一,对骨科患者治疗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牵引装置和输液支架大多均为单一的装置,两者同时用的时候会占用本来病房就不宽裕的空间,会造成病房拥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到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包括:实心底座、粗杆、细杆、挂架、滑轮支架、牵引绳、牵引架、牵引块、滑轮,所述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主体为实心底座、粗杆、细杆、挂架所组成的输液架机构,所述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包含一牵引机构,所述牵引机构包括滑轮支架、牵引绳、牵引架、牵引块、滑轮;使用时,本实用新型除了使用挂架悬挂输液药物,行使正常的输液架功能的同时,具有骨折后辅助牵引的功能;通过在牵引架上改变牵引块的数量,改变牵引架上的重力大小,从而改变连接在牵引架上的牵引绳牵引力的大小,并牵引绳通过定滑轮的变向后,使牵引绳连接骨科病人的所需牵引处进行牵引。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为实心结构,所述粗杆固定在实心底座的中心,所述细杆嵌套在粗杆内部,细杆顶端有四只挂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细杆中部安装有一滑轮支架,所述滑轮支架内安装有一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细杆中部开设有一处槽口,所述牵引绳穿过槽口进入到滑轮支架内,并绕过滑轮,连接一牵引架,所述牵引架上加装有牵引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①使用方便: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底座的挪动对本实用新型的位置进行改变,对环境要求高。

②占用空间小:本实用新型除了使用挂架悬挂输液药物,行使正常的输液架功能的同时,具有骨折后辅助牵引的功能,将两中治疗设备合为一体,节省了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的剖面示意图。

图2为一种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的立体示意图。

图中:1-实心底座、2-粗杆、3-细杆、4-挂架、5-滑轮支架、6-牵引绳、7-牵引架、8-牵引块、9-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包括:实心底座1、粗杆2、细杆3、挂架4、滑轮支架5、牵引绳6、牵引架7、牵引块8、滑轮9,所述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主体为实心底座1、粗杆2、细杆3、挂架4所组成的输液架机构,所述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包含一牵引机构,所述牵引机构包括滑轮支架5、牵引绳6、牵引架7、牵引块8、滑轮9;使用时,本实用新型除了使用挂架4悬挂输液药物,行使正常的输液架功能的同时,具有骨折后辅助牵引的功能;通过在牵引架7上改变牵引块8的数量,改变牵引架7上的重力大小,从而改变连接在牵引架7上的牵引绳6牵引力的大小,并牵引绳6通过定滑轮的变向后,使牵引绳6连接骨科病人的所需牵引处进行牵引。

所述底座1为实心结构,所述粗杆2固定在实心底座1的中心,所述细杆3嵌套在粗杆2内部,细杆3顶端有四只挂架4。

所述细杆3中部安装有一滑轮支架5,所述滑轮支架5内安装有一滑轮9。

所述细杆3中部开设有一处槽口,所述牵引绳6穿过槽口进入到滑轮支架5内,并绕过滑轮9,连接一牵引架7,所述牵引架7上加装有牵引块8。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所述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主体为实心底座、粗杆、细杆、挂架所组成的输液架机构,所述骨折患者用输液支架包含一牵引机构,所述牵引机构包括滑轮支架、牵引绳、牵引架、牵引块、滑轮;使用时,本实用新型除了使用挂架悬挂输液药物,行使正常的输液架功能的同时,具有骨折后辅助牵引的功能;通过在牵引架上改变牵引块的数量,改变牵引架上的重力大小,从而改变连接在牵引架上的牵引绳牵引力的大小,并牵引绳通过定滑轮的变向后,使牵引绳连接骨科病人的所需牵引处进行牵引。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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