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呼吸机,尤其涉及一种水箱拆卸、清洗方便的呼吸机。
背景技术:
呼吸机是一种能够起到预防和治疗呼吸衰竭,减少并发症,挽救及延长病人生命的重要医疗设备。目前,呼吸机通常在医院中配备,且体积较大。家用的小型呼吸机为了提供较为湿润的空气,配备由水箱。然而,现有的呼吸机的水箱不易拆卸,且清洗不方便。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进一步地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呼吸机,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呼吸机,其包括:前盖、后盖、面板、水箱上盖以及水箱下盖;
所述前盖和后盖通过扣合方式相连接,所述面板嵌合于所述前盖上,所述水箱上盖和水箱下盖通过扣合方式相连接,扣合在一起的水箱上盖以及水箱下盖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前盖和后盖的一侧,所述水箱上盖的四周边缘设置有第一卡扣,所述水箱下盖的四周边缘设置有数量以及位置与所述第一卡扣相对应的第一卡槽,所述水箱上盖与所述水箱下盖之间的配合面为波形面,所述水箱上盖与所述水箱下盖之间还设置有第一密封圈,所述第一密封圈的上下表面为波形面,且所述第一密封圈的内侧形成有与所述水箱上盖和水箱下盖的内侧面相抵靠的凸起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的改进,所述前盖形成所述呼吸机的顶面和前面,所述顶面和前面通过弧形面过渡连接,所述后盖形成所述呼吸机的底面和后面,所述底面和后面通过弧形面过渡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的改进,所述呼吸机的底面设置有位于所述后盖上的电池仓的电池盖。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的改进,所述电池盖与所述后盖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的改进,所述前盖和后盖的一侧设置有收容所述扣合在一起的水箱上盖以及水箱下盖的收容腔,所述收容腔的内径逐渐缩小。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的改进,所述收容腔的内侧面上设置有第二卡扣,扣合在一起的水箱上盖以及水箱下盖上设置有数量以及位置与所述第二卡扣相对应的第二卡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体积小巧,便于在家庭中使用。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的水箱拆卸方便,便于清洗。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一具体实施方式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一具体实施方式的立体示意图;
图3为图1中水箱上盖与水箱下盖配合时的平面示意图;
图4为水箱上盖与水箱下盖配合端面处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包括:前盖1、后盖2、面板3、水箱上盖4以及水箱下盖5。
所述前盖1和后盖2通过扣合方式相连接,所述面板3嵌合于所述前盖1上。其中,所述前盖1形成所述呼吸机的顶面和前面,所述顶面和前面通过弧形面过渡连接,所述后盖2形成所述呼吸机的底面和后面,所述底面和后面通过弧形面过渡连接。此外,所述呼吸机的底面设置有位于所述后盖2上的电池仓的电池盖。同时,所述电池盖与所述后盖2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圈。
如图3、4所示,所述水箱上盖4和水箱下盖5通过扣合方式相连接,形成呼吸机的水箱。扣合在一起的水箱上盖4以及水箱下盖5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前盖1和后盖2的一侧。为了方便水箱的拆卸式连接,所述前盖1和后盖2的一侧设置有收容所述扣合在一起的水箱上盖4以及水箱下盖5的收容腔,所述收容腔的内径逐渐缩小。同时,所述收容腔的内侧面上设置有第二卡扣,扣合在一起的水箱上盖4以及水箱下盖5上设置有数量以及位置与所述第二卡扣相对应的第二卡槽。如此设置,在安装水箱时,可依靠重力作用实现水箱自动卡合于收容腔中。在拆卸水箱时,可将水箱导致,在拉力作用下,方便将水箱拉出。
为了方便水箱的清洗,所述水箱上盖4的四周边缘设置有第一卡扣6,所述水箱下盖5的四周边缘设置有数量以及位置与所述第一卡扣6相对应的第一卡槽。同时,所述水箱上盖4与所述水箱下盖5之间的配合面为波形面,所述水箱上盖4与所述水箱下盖5之间还设置有第一密封圈7,所述第一密封圈7的上下表面为波形面。如此增大了水箱上盖4和水箱下盖5之间的密封面积。同时,所述第一密封圈7的内侧形成有与所述水箱上盖4和水箱下盖5的内侧面相抵靠的凸起部。如此,避免了第一密封圈7发生横向的移动,有利于保持密封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体积小巧,便于在家庭中使用。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呼吸机的水箱拆卸方便,便于清洗。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