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49370发布日期:2020-04-03 13:54阅读:521来源:国知局
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



背景技术:

椎间孔镜手术是近些年脊柱外科发展最为迅速的一项脊柱微创技术,而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技术(tf-pef)是椎间孔镜手术的核心与关键。

利用环锯进行关节突成型效率高、效果理想,在临床上应用广泛。但是据统计,仅75%-90%病例锯除的骨块可随环锯一次性取出,残留的骨块需在镜下钳取甚至粉碎分块取出,这样操作不仅大大增加了手术时间和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取出不彻底的骨块还容易引起并发症。

因此,需要一种能够配合环锯使用,且能一次性取出关节突成型骨块的取出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包括取骨器和手柄;所述的取骨器与所述手柄可拆卸连接;所述的取骨器包括第一长杆,所述的第一长杆下端固定连接有骨块固定部,上端固定连接有第二长杆;所述的第二长杆前、后两面设有外螺纹,左、右两面设有刻度;所述的第二长杆上还套设有限深器;所述的第二长杆上端固定连接有连接部。

进一步地,所述的取骨器有3种不同的型号,分别为第一长杆直径4.0mm,第一长杆直径5.5mm,第一长杆直径6.5mm,且所述的第一长杆的外径大于或等于所述骨块固定部和第二长杆的外径。

进一步地,所述的手柄上设有卡槽,且所述的卡槽与所述的连接部相匹配。

进一步地,所述的连接部上设有凸起,所述的卡槽内设有凹槽,所述的凸起与所述的凹槽想匹配。

进一步地,所述的骨块固定部为螺旋形。

进一步地,所述的限深器中设有内螺纹,且所述的内螺纹与所述外螺纹相匹配。

进一步地,所述的限深器上设有防滑条。

进一步地,所述的手柄上设有防滑花纹。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配合现有的环锯使用,一次性取出关节突成型骨块,从而减少医护人员的工作难度与工作量,同时减少引起并发症的机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限深器与第二长杆的局部结构放大图;

图3为连接部与卡槽配合的结构剖视图;

图4为限深器与第二长杆配合的结构剖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配合环锯的使用图。

图中,1-取骨器,2-手柄,3-环锯;1.1-第一长杆,1.2-骨块固定部,1.3-第二长杆,1.4-外螺纹,1.5-刻度,1.6-限深器,1.7-连接部,1.8-凸起,1.9-内螺纹,1.10-防滑条;2.1-卡槽,2.2-凹槽,2.3-防滑花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作详细说明。

如图1、图2、图3、图4所示,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包括取骨器1和手柄2;取骨器1与手柄可拆卸连接;取骨器1包括第一长杆1.1,第一长杆1.1下端固定连接有骨块固定部1.2,上端固定连接有第二长杆1.3;第二长杆1.3前、后两面设有外螺纹1.4,左、右两面设有刻度1.5;第二长杆1.3上还套设有限深器1.6;第二长杆1.3上端固定连接有连接部1.7;取骨器1有3种不同的型号,分别为第一长杆1.1直径4.0mm,第一长杆1.1直径5.5mm,第一长杆1.1直径6.5mm,且第一长杆1.1的外径大于或等于骨块固定部1.2和第二长杆1.3的外径;手柄2上设有卡槽2.1,且卡槽2.1与连接部1.7相匹配;连接部1.7上设有凸起1.8,卡槽2.1内设有凹槽2.2,凸起1.8与的凹槽2.2相匹配;骨块固定部1.2为螺旋形;限深器1.6中设有内螺纹1.9,且内螺纹1.9与外螺纹1.4相匹配;限深器1.6上设有防滑条1.10;手柄2上设有防滑花纹2.3。

如图5所示,实际使用中,医护人员先对患者的手术部位进行透视,确定需要环切的骨块位置和环切的深度,同时确定合适直径的环锯3以及合适直径的取骨器1,并将取骨器1与手柄2装配好;再用环锯3对患者的手术部位进行环切;环切至设定深度的一半时,在环锯3中插入本申请的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参照刻度1.5,旋动限深器1.6,设置到取骨器固定的深度;转动手柄2,同时施加压力,此时螺旋形的骨块固定部1.2会旋入需要切除的骨块中,起到固定该骨块的作用;骨块固定完毕后,医护人员一只手轻轻提拉手柄2,另一只手继续转动环锯3,直至整块骨块被环切;慢慢将环锯3和本申请的一种椎间孔镜关节突成型骨块取出器一起移除,被环切的骨块即可被一次性切除。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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