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化妆品组合物,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
以下单体的超支化共聚物
(i)十二烯基琥珀酸酐
(ii)二异丙醇胺
(iii)双二甲基氨基丙胺
所述超支化共聚物具有下式的端基
并且分子量mn在1200g/mol与4000g/mol之间;
以及至少一种丙烯酸聚合物液体分散体,所述丙烯酸聚合物是选自由以下项组成的组的单体的均聚物或共聚物;(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酰胺以及(甲基)丙烯酸的酰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支化共聚物通是过以下连续步骤制备的
a1)将所述单体(i)和(ii)和单体(iii)聚合以得到具有式
a2)通过2-氯乙酸盐,特别是通过2-氯乙酸钠对步骤a1)的聚酯酰胺的二甲基氨基基团进行季铵化。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单体(ⅰ)与单体(ⅱ)的摩尔比在5:1与0.5:1之间,尤其是在4:1与1:1之间,优选地在3:1与3:2之间。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单体(ⅰ)与单体(ⅲ)的摩尔比在5:1与0.5:1之间,尤其是在3:1与1:1之间,优选地在2.5:1与1.1:1之间。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支化共聚物的数均分子量mn在1400g/mol与3000g/mol之间,优选地在2100g/mol与2300g/mol之间。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支化共聚物是聚季铵盐-110。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丙烯酸聚合物液体分散体的总量选自0.01重量至3重量%的范围,优选地0.05重量%至2.5重量%的范围,最优选地0.1重量%至2重量%的范围。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阴离子乳化剂。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是皮肤护理组合物。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是免洗型组合物。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是不含硫酸盐的化妆品组合物。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不含阳离子乳化剂。
13.超支化共聚物在包含至少一种丙烯酸聚合物液体分散体的化妆品组合物中用于减少向接触表面的材料转移的用途,所述超支化共聚物是以下单体
(i)十二烯基琥珀酸酐
(ii)二异丙醇胺
(iii)双二甲基氨基丙胺
的超支化共聚物并具有下式的端基
并且分子量mn在1200g/mol与4000g/mol之间,
所述丙烯酸聚合物是选自由以下项组成的组的单体的均聚物或共聚物;(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酰胺以及(甲基)丙烯酸的酰胺。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表面是玻璃表面。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表面是移动电话、计算机设备或平板电脑的显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