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包括掌背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掌背基架连接有用于带动四指进行伸展分指或屈曲并指运动的四指训练单元,所述的四指训练单元包括均分别向指尖方向突出弯曲的近端固定座及远端固定座,掌背基架、近端固定座及远端固定座之间通过驱动联动机构活动连接,近端固定座与远端固定座上均分别设有可沿近端固定座或远端固定座的长度方向滑动的手指固定座,近端固定座和/或远端固定座上相邻的手指固定座之间顶抵有用于推动相邻的手指固定座沿相互远离的方向移动的弹性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近端固定座与远端固定座延其长度方向均分别开设有卡槽,手指固定座设有滑动于卡槽内的卡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远端固定座上设有三个手指固定座,近端固定座上设有四个手指固定座。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驱动联动机构包括用于带动近端固定座以掌指关节转动中心为中心进行转动的近跟随连接组件以及用于带动远端固定座以指间关节转动中心为中心进行转动的远跟随连接组件,所述近跟随连接组件设于近端固定座与掌背基架之间,所述远跟随连接组件设于近端固定座与远端固定座之间,近跟随连接组件设有用于带动远跟随连接组件运动的传动件,且近跟随连接组件连接有驱动组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掌背基架还连接有拇指训练单元,所述的拇指训练单元包括用于带动拇指内外摆动的摆臂以及用于带动摆臂摆动的转动板,所述转动板可转动设于掌背基架上,且转动板的一端与驱动组件相连接,另一端设有驱动斜齿轮,摆臂靠近转动板的一端设有从动斜齿轮,驱动斜齿轮与从动斜齿轮在空间上交错传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驱动斜齿轮与从动斜齿轮之间的交错角为26度。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掌背基架边缘向外延伸形成斜坡台,斜坡台设有沿指尖方向逐渐向下倾斜的倾斜面,从动斜齿轮可转动设于倾斜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摆臂包括依次连接的传动段、连接段及固定段,从动斜齿轮设于传动段远离连接段的端部,固定段上可调节安装有拇指指套,传动段与连接段相互垂直,固定段与连接段之间形成钝角,传动段通过第一旋转连接件与斜坡台可转动连接,第一旋转连接件与连接段远离传动段的端部之间所在的连线相对于掌背基架呈倾斜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分指的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驱动组件包括沿手指长度方向设置的丝杠、设于丝杠上的滑动座以及用于驱动丝杠运动的驱动电机,滑动座分别与近跟随连接组件和转动板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