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抗敏修复功效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植物提取物0.1-1%、活性肽0.5-2%、泛醇30-40%、糖类同分异构体3-10%作为有效成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物含有甲基乙二醛、乙醇酸成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泛醇为d-泛醇和/或dl-泛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糖类同分异构体选自阿洛酮糖、葡萄糖、甘露糖、果糖、葡萄糖、半乳糖、麦芽糖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所述化妆品组合物还包括含肌醇结构的化合物0.1-0.5%、甘油类化合物11-33%、水余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甘油类化合物包括双甘油和聚甘油-3;所述双甘油、聚甘油-3的质量比为(5-15):1。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肽选自二肽-1、二肽-2、二肽-4、二肽二氨基丁酰苄基酰胺二乙酸盐、聚三肽-6、三氟乙酰三肽-2、三肽-1、三肽-1铜、三肽-10瓜氨酸、三肽-2、三肽-3、三肽-32、还原型谷胱甘肽、氧化型谷胱甘肽、l-肌肽、d-肌肽、寡肽-1、寡肽-2、寡肽-29、寡肽-3、寡肽-32、寡肽-4、寡肽-5、寡肽-6中的一种或多种。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物来源于新西兰麦卢卡树的花,通过水提工艺制得。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物、甘油类化合物的质量比为1:(33-110)。
10.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在化妆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包括洗面奶、保湿水、乳液、霜膏、粉底、面膜、化妆水、精华液中的一种或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