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于除烟的艾灸燃艾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362937发布日期:2021-06-08 15:51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利于除烟的艾灸燃艾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中医艾灸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利于除烟的艾灸燃艾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2.艾灸是利用燃烧的艾条产生的艾烟刺激体表穴位或者特定部位从而达到防病治病的一种中医疗法,其产生于我国远古时代,作用机理和针灸有相近之处,并且与针疗有相辅相成的治疗作用,通常针、灸并用,其治疗方式在国内外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对某些指定部位,例如胸腹、腰、肩颈等位置进行艾灸时,由于需时较长,往往会用到艾灸装置,艾灸装置通过其内艾条燃烧的热力渗透肌肤施于穴位,通过热和能量输入,引起人体“应激反应”,调动经脉使之更好地发挥行气血和阴阳的整体作用,从而疏通脏腑,加速皮肤血液循环,可以温通经络、行气活血、祛湿逐寒、温经止痛、平衡阴阳、调整脏腑功能、促进机体新陈代谢、增强人体抵抗力。
3.在施行艾灸前,其必须的操作就是点燃艾条,然后将燃烧的艾条置入艾灸装置的指定位置;这其中的时间虽然较短(一般十秒左右),但艾条燃烧不可避免地产生烟气,该种烟气容易使室内人员产生呛鼻现象,大量吸入还会影响人体健康;目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的艾灸装置设置了相关的吸烟、除烟结构,例如专利cn208974579u及cn207996298u所示。
4.然而,现有的艾灸装置均只能对其内燃烧的艾条所产生的艾烟进行吸除,而在点燃艾条至将燃烧的艾条置入艾灸装置期间所产生的艾烟则无能为力,这其中的时间虽然较短(一般十秒左右),但大量集聚依然对人体不利,虽然通过灸疗室内的通风净气系统最终也能吸除这部分艾烟,但是其也在一段时间内影响了受灸者的体验,而且其对直接手持艾条的施灸者来说也是不利的。
5.因此,就需要一种利于除烟的艾灸燃艾辅助装置,不仅能够夹持艾条,而且还具有吸除艾烟的功能,以利于对艾条点燃至置入艾灸装置期间所产生的艾烟进行吸除。


技术实现要素:

6.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于除烟的艾灸燃艾辅助装置,不仅能够夹持艾条,而且还具有吸除艾烟的功能,以利于对艾条点燃至置入艾灸装置期间所产生的艾烟进行吸除。
7.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利于除烟的艾灸燃艾辅助装置,包括中空结构的筒体、设于筒体中用于吸附艾烟的活性炭吸附块及用于夹持艾条的夹持组件;所述筒体的侧壁开设有燃艾口,所述活性炭吸附块设于燃艾口上方且其分布有若干用于供艾烟通过的吸附通孔;
8.所述夹持组件设于燃艾口下方且包括第一滑动杆和第二滑动杆,所述筒体下部设有对称的第一通孔及第二通孔,所述第一滑动杆通过第一通孔沿筒体径向滑动穿入筒体内,所述第二滑动杆通过第二通孔沿筒体径向滑动穿入筒体内,所述第一滑动杆、第二滑动杆的内端分别连接有第一夹板、第二夹板,所述第一夹板与第二夹板之间形成艾条夹持区。
9.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夹板及第二夹板均为弧形夹板结构。
10.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吸附通孔为弯孔结构。
11.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吸附通孔呈“s”形。
12.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筒体为圆筒结构并设有上端开口和下端开口,所述筒体内壁靠近上端开口的位置设有环形承载耳,所述活性炭吸附块由环形承载耳支撑定位。
13.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筒体的外壁还连接有用于开闭燃艾口的弧形盖。
14.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弧形盖的一端转动连接于筒体外壁、另一端设有第一磁性件,所述筒体上设有与第一磁性件配合吸引的第二磁性件。
15.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第一导向筒及第二导向筒;所述第一通孔及第二通孔均为螺孔结构;所述第一导向筒的内端与第一通孔螺纹连接,所述第二导向筒的内端与第二通孔螺纹连接;所述第一滑动杆同轴穿过第一导向筒后穿入筒体内,所述第二滑动杆同轴穿过第二导向筒后穿入筒体内。
16.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滑动杆上沿径向设有第一限位板,所述第一滑动杆上套设有第一复位弹簧,且所述第一复位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于第一限位板及筒体外壁;所述第二滑动杆上沿径向设有第二限位板,所述第二滑动杆上套设有第二复位弹簧,且所述第二复位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于第二限位板及筒体外壁。
17.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滑动杆的外端连接有第一操作柄,所述第二滑动杆的外端连接有第二操作柄。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技术效果:
19.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利于除烟的艾灸燃艾辅助装置,使用时,通过夹持部夹持待点燃的艾条,即将艾条从筒体下端开口伸入,到达合适位置后用手指挤压第一滑动杆和第二滑动杆,使第一滑动杆和第二滑动杆朝内并相向移动,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则从艾条的两侧进行挤压夹持;然后,略微调整艾条的夹持位置使得艾条的顶端伸入筒体的内腔并处于燃艾口范围内,此时施灸者手持点火器,使点火器的喷头从燃艾口对艾条进行点燃操作,在点燃过程中,艾条产生的艾烟竖直上升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块内部在吸附通孔中流动,流动过程中逐渐被吸附而得到消除,完全点燃后即快速将艾条置入艾灸装置内;因此,本实用新型不仅能够夹持艾条,而且还具有吸除艾烟的功能,以利于对艾条点燃至置入艾灸装置期间所产生的艾烟进行吸除。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3.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利于除烟的艾灸燃艾辅助装置,包括中空结构的筒体1、设于筒体1中用于吸附艾烟的活性炭吸附块2及用于夹持艾条的夹持组件;所述筒体1的侧壁开设有燃艾口3,所述活性炭吸附块2设于燃艾口3上方且其分布有若干用于供艾烟通过的吸附通孔2a;筒体1优选为圆筒结构,具有上端开口和下端开口,内部形成空腔。
24.所述夹持组件设于燃艾口3下方且包括第一滑动杆41和第二滑动杆42,所述筒体1下部设有对称的第一通孔51及第二通孔52,所述第一滑动杆41通过第一通孔51沿筒体1径向滑动穿入筒体1内,所述第二滑动杆42通过第二通孔52沿筒体1径向滑动穿入筒体1内,所述第一滑动杆41、第二滑动杆42的内端(即伸入筒体1的一端)分别连接有第一夹板61、第二夹板62,所述第一夹板61与第二夹板62之间形成艾条夹持区。第一滑动杆41、第二滑动杆42分别可沿第一通孔51、第二通孔52轴向滑动,从而可调节第一夹板61、第二夹板62在筒体1内的位置;当第一滑动杆41、第二滑动杆42相向移动时,第一夹板61、第二夹板62之间的距离缩小并对位于二者之间的艾条进行夹持。为适应艾条的圆柱结构,所述第一夹板61及第二夹板62均为弧形夹板结构,在第一夹板61及第二夹板62的内端面还可覆盖柔性垫层,以避免对艾条的损坏。
25.为了增强活性炭吸附块2对艾烟的吸附作用,所述吸附通孔2a为弯孔结构,从而增大艾烟与活性炭吸附块2的接触面积,例如所述吸附通孔2a可呈“s”形。所述筒体1内壁靠近上端开口的位置设有环形承载耳7,环形承载耳7可一体设于筒体1内壁,所述活性炭吸附块2由环形承载耳7支撑定位,活性炭吸附块2也为圆柱结构,其直径与筒体1内腔适应,可封闭筒体1的上端开口,迫使艾烟从吸附通孔2a通过,吸附通孔2a为微孔,其孔径可为3

5mm。
26.燃艾口3的大小应适于对艾条的点燃操作,所述筒体1的外壁还连接有用于开闭燃艾口3的弧形盖8,在点燃艾条后输送过程中可通过弧形盖8关闭燃艾口3,从而防止艾烟泄漏。所述弧形盖8的一端转动连接于筒体1外壁、另一端设有第一磁性件91,所述筒体1上设有与第一磁性件91配合吸引的第二磁性件92,便于弧形盖8的翻转和定位。第一磁性件91、第二磁性件92均可为磁铁。
27.所述夹持组件还包括第一导向筒101及第二导向筒102;所述第一通孔51及第二通孔52均为螺孔结构;所述第一导向筒101的内端与第一通孔51螺纹连接,所述第二导向筒102的内端与第二通孔52螺纹连接;所述第一滑动杆41同轴穿过第一导向筒101后穿入筒体1内,所述第二滑动杆42同轴穿过第二导向筒102后穿入筒体1内。第一导向筒101及第二导向筒102具有导向作用,引导第一滑动杆41及第二滑动杆42的滑动;第一导向筒101及第二导向筒102的两端设置导向孔,导向孔大小与滑动杆的杆径匹配。
28.所述第一滑动杆41上沿径向设有第一限位板111,所述第一滑动杆41上套设有第一复位弹簧121,且所述第一复位弹簧121的两端分别固定于第一限位板111及筒体1外壁;所述第二滑动杆42上沿径向设有第二限位板112,所述第二滑动杆42上套设有第二复位弹簧122,且所述第二复位弹簧122的两端分别固定于第二限位板112及筒体1外壁;第一复位弹簧121、第二复位弹簧122利于第一滑动杆41、第二滑动杆42的快速复位,便于使用。所述第一滑动杆41的外端连接有第一操作柄131,所述第二滑动杆42的外端连接有第二操作柄
132,使用者通过第一操作柄131、第二操作柄132对第一滑动杆41、第二滑动杆42的移动进行控制。
29.使用时,通过夹持部夹持待点燃的艾条,即将艾条从筒体1下端开口伸入,到达合适位置后用手指挤压第一滑动杆41和第二滑动杆42,使第一滑动杆41和第二滑动杆42朝内并相向移动,第一夹板61和第二夹板62则从艾条的两侧进行挤压夹持;然后,略微调整艾条的夹持位置使得艾条的顶端伸入筒体1的内腔并处于燃艾口3范围内,此时施灸者手持点火器,使点火器的喷头从燃艾口3对艾条进行点燃操作,在点燃过程中,艾条产生的艾烟竖直上升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块2内部在吸附通孔2a中流动,流动过程中逐渐被吸附而得到消除,完全点燃后即快速将艾条置入艾灸装置内;因此,本装置不仅能够夹持艾条,而且还具有吸除艾烟的功能,以利于对艾条点燃至置入艾灸装置期间所产生的艾烟进行吸除。
30.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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