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胃管夹持装置

文档序号:26601036发布日期:2021-09-10 23:14阅读:81来源:国知局
一种胃管夹持装置

1.本实用新型属于胃管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胃管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2.鼻胃管是由鼻孔插入,经由咽部,通过食管到达胃部的一种管道,在特殊情况下可帮助不能吞咽的患者输送必要的水份和食物,鼻胃管夹持装置即用来夹持插入到病人体内的鼻胃管的一种装置。
3.目前,临床上留置胃管后尾端通常采用纱布包裹,如果包裹不当,还易造成胃管堵塞口脱落,胃液或鼻饲液溢漏;而且纱布本身易污染,操作不便。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能够对胃管后尾端进行夹持的装置,对胃管固定的同时保证胃管端部的密闭。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胃管夹持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实现对胃管进行夹持。
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6.一种胃管夹持装置,包括盒体;所述盒体顶部一侧铰接有上盖;盒体上部前侧固定设置有卡槽;所述上盖下部前侧固定设置有与所述卡槽对应的卡块;盒体一侧开设有插孔;盒体内底壁上靠近所述插孔处固定安装有弧形槽体;上盖内顶壁上固定安装有弹性体,弹性体的安装位置与弧形槽体的安装位置对应;盒体内底壁上固定安装有下卡板;所述下卡板位于弧形槽体远离插孔的一端附近;上盖内顶壁上固定安装有上卡板;所述上卡板的安装位置与下卡板的安装位置对应;盒体底面固定安装有固定夹。
7.进一步的,所述卡块下部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弹片;所述弹片末端设置有卡凸;所述卡槽左右两侧设置有与所述卡凸对应的通槽。
8.进一步的,所述卡凸末端设置成圆角。
9.进一步的,下卡板下端面的边沿处、上卡板上端面的边沿处均设置成圆角。
10.进一步的,所述盒体上部后侧固定安装有第一连接块;所述上盖下部后侧固定安装有第二连接块;所述第一连接块、第二连接块对应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内插接有销轴。
11.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夹,包括通过扭簧铰接在一起呈一定角度的两块夹板。
12.进一步的,所述盒体远离所述插孔的一侧开设有维护孔;所述维护孔内设置有封堵块。
13.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胃管夹持装置具有以下优势:
14.(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胃管夹持装置,包括盒体,盒体顶部一侧铰接有上盖,盒体设置有卡槽,上盖设置有与卡槽对应的卡块,卡槽、卡块的配合实现盒体、上盖的密封;盒体一侧开设有用于接入胃管的插孔,盒体内固定安装有弹性弧形槽体,将胃管卡进弧形槽体能够实现对胃管进行辅助定位;上盖内安装有与弧形槽体安装位置对应的弹性体,合上上盖后,弹性体下部抵在弧形槽体上部实现缓冲作用;盒体内安装有下卡板,上盖内安装有上
卡板,合上上盖后,将胃管一端卡紧密封于上卡板上端面与下卡板下端面之间的间隙处,防止胃管内的胃液或鼻饲液溢漏;盒体底面固定安装有固定夹,通过固定夹可将盒体固定在合适的位置,提高了安装的灵活性;
15.(2)本实用新型在卡块下部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弹片,弹片末端设置有卡凸,卡槽左右两侧设置有与卡凸对应的通槽,卡凸与通槽的配合实现上盖与盒体的卡合,卡合牢固,操作方便;
16.(3)本实用新型在卡凸末端设置成圆角,圆角设计使卡凸更易沿卡槽内壁滑至卡槽上的通孔,还能提高操作人员按动卡凸时的舒适性;
17.(4)本实用新型在下卡板下端面的边沿处、上卡板上端面的边沿处均设置成圆角,防止划伤胃管;
18.(5)本实用新型在盒体远离所述插孔的一侧开设有维护孔,维护孔内设置有封堵块,维护孔和封堵块的可拆卸配合,使本实用新型既能对胃管后尾端进行夹持固定,还能对胃管中部管段进行夹持固定,提高了操作的灵活性。
附图说明
19.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胃管夹持装置的立体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胃管夹持装置的立体视图;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胃管夹持装置的俯视图;
23.图4为图3中a

a截面的剖视图;
24.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上盖的立体视图;
25.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盒体的立体视图。
26.附图标记说明:
27.100

盒体;101

插孔;102

弧形槽体;103

下卡板;104

维护孔;105

第一连接块;200

上盖;201

弹性体;202

上卡板;203

第二连接块;300

固定夹;301

夹板;302

扭簧;400

封堵块;500

卡块;501

弹片;5011

卡凸;600

卡槽;601

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28.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
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32.如图1

图6所示,一种胃管夹持装置,包括盒体100;盒体100顶部一侧铰接有上盖200;盒体100上部前侧固定设置有卡槽600;上盖200下部前侧固定设置有与卡槽600对应的卡块500;盒体100一侧开设有插孔101,用于胃管的接入;盒体100内底壁上靠近插孔101处固定安装有弧形槽体102;弧形槽体102为弹性橡胶材质,弧形槽体102的内径大小略小于胃管的外径大小,将胃管卡进弧形槽体102能够实现对胃管进行辅助定位;上盖200内顶壁上固定安装有弹性体201,弹性体201的安装位置与弧形槽体102的安装位置对应;合上上盖200后,弹性体201下部抵在弧形槽体102上部,能够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盒体100内底壁上固定安装有下卡板103;下卡板103位于弧形槽体102远离插孔101的一端附近;上盖200内顶壁上固定安装有上卡板202;上卡板202的安装位置与下卡板103的安装位置对应;合上上盖200后,上卡板202上端面与下卡板103下端面之间存在间隙,该间隙用于将胃管一端卡紧密封,防止胃管内的胃液或鼻饲液溢漏;盒体100底面固定安装有固定夹300,通过固定夹300可将盒体100固定在合适的位置,提高了安装的灵活性。
33.卡块500下部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弹片501;弹片501末端设置有卡凸5011;卡槽600左右两侧设置有与卡凸5011对应的通槽601;
34.卡凸5011末端设置成圆角,当卡块500插入卡槽600时,弹片501首先发生形变,直至卡凸5011进入卡槽600,圆角设计使卡凸5011更易沿卡槽600内壁滑动,直至卡凸5011卡进通孔601;此外,圆角设计还能提高操作人员按动卡凸5011时的舒适性;
35.下卡板103下端面的边沿处、上卡板202上端面的边沿处均设置成圆角,防止划伤胃管;
36.盒体100上部后侧固定安装有第一连接块105;上盖200下部后侧固定安装有第二连接块203;第一连接块105、第二连接块203对应设置有通孔,通孔内插接有销轴700,实现第一连接块105与第二连接块203铰接在一起;
37.固定夹300,包括通过扭簧302铰接在一起呈一定角度的两块夹板301。
38.盒体100远离插孔101的一侧开设有维护孔104;维护孔104内设置有封堵块400;维护孔104的形状与封堵块400接入维护孔104的一端的形状对应,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39.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当需要对胃管后尾端进行夹持固定时,将胃管后尾端接入插孔101,使胃管后尾端置于下卡板103上端面,之后将胃管靠近后尾端的管段卡进弧形槽体102对胃管进行辅助定位;合上上盖200,卡块500插入卡槽600,在卡块500插入卡槽600的过程中,弹片501首先发生形变,直至卡凸5011进入卡槽600,卡凸5011沿卡槽600内壁滑动,直至卡凸5011卡进通孔601,这样就实现了盒体100、上盖200的密封;此时弹性体201下部抵在弧形槽体102上部,能够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胃管后尾端卡紧密封于上卡板202上端面与下卡板103下端面之间的间隙处,防止胃管内的胃液或鼻饲液溢漏;当需要打开上盖
200时,操作人员手按动弹片501末端的卡凸5011,弹片501发生形变,直至卡凸5011脱离通孔601的配合,之后卡凸5011沿卡槽600内壁滑动,直至卡凸5011离开卡槽600;通过固定夹300可将盒体100固定在合适的位置,提高了安装的灵活性。
40.本实用新型除了可对胃管后尾端进行夹持固定,还可对胃管中部管段进行夹持固定,此时需要取走封堵块400,胃管依次经过插孔101、弧形槽体102,通过维护孔104延伸出盒体100,其他操作过程均与夹持固定胃管后尾端的过程相同。
4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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