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可断裂特征的安全滴注室穿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416506发布日期:2022-06-15 11:30阅读:88来源:国知局
具有可断裂特征的安全滴注室穿刺器的制作方法

1.本公开总体上涉及iv套件部件,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具有用于输注后用途处置的安全特征的iv穿刺器。


背景技术:

2.最广泛使用的医学治疗方法之一是将液体药物和/或营养物静脉注射(iv)输注到患者的血流中。在许多iv输注应用中使用的一种熟悉的设备是iv容器,例如iv袋或瓶,其包含要输注到患者体内的液体。
3.当iv容器是袋或瓶时,刚性、中空且锋利的iv穿刺器被推入到袋中,以建立流体连通的路径,液体可以通过该路径流出袋。穿刺器通常通过密封的膜(通常称为端口)插入到袋中。反过来,穿刺器连接到小的、细长的且透明的中空容器的入口端口或与该入口端口一体地形成,该容器通常被称为“滴注室”,穿刺器的流体路径与滴注室的内部流体连通。
4.由于临床医生或其他医护专业人员被iv穿刺器的锋利的尖端伤害,在医院中输注完成后iv套件的不当处置可能是潜在的感染源。


技术实现要素:

5.根据本发明的各种实施例,用于从容器施用药物流体的静脉注射(iv)穿刺器可以包括在其近侧端部处的头部部分、在其远侧端部处的基部部分以及连接头部部分和基部部分的细长主体部分。细长主体可以被构造成联接到容器。iv穿刺器可以进一步包括至少部分地沿着细长主体部分的外表面的圆周而延伸的径向凹口。该径向凹口可以从外表面径向向内凹陷。
6.根据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用于将药物流体从容器施用到滴注室中同时防止穿刺器伤害的静脉注射(iv)穿刺器组件可以包括穿刺器,该穿刺器包括头部部分、基部部分、连接头部部分和基部部分的细长主体部分以及穿刺器盖。穿刺器盖可以具有用于容纳穿刺器的细长主体和基部。穿刺器盖的基部和穿刺器的基部部分可以具有互补接合特征,用于将穿刺器和穿刺器盖互锁。
7.根据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一种制造用于静脉注射(iv)滴注系统的穿刺器的方法可以包括提供细长主体,该细长主体具有头部,该头部具有在其近侧端部处的穿刺器尖端和在其远侧端部处的基部。该方法可以进一步包括形成从细长主体的外表面径向向内凹陷的径向凹口。
8.应当理解,从以下详细描述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很容易明白本主题技术的其他构造,其中,本主题技术的各种构造通过说明的方式被示出和描述。如将认识到的,本主题技术能够具有其他和不同的构造,并且其若干细节能够在各种其他方面进行修改,所有这些都不脱离本主题技术的范围。因此,附图和详细描述本质上被认为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
附图说明
9.以下附图被包括以说明实施例的某些方面,并且不应被视为排他性实施例。如受益于本公开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想到的,所公开的主题能够在形式和功能上进行相当多的修改、变更、组合和等同。
10.图1描绘了传统iv穿刺器的透视图。
11.图2a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iv穿刺器的透视图。
12.图2b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图2a的iv穿刺器的剖视图。
13.图2c描绘了iv套件,其包括由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iv穿刺器刺破的iv容器。
14.图2d是图2c的iv穿刺器的放大的局部透视图。
15.图3a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iv穿刺器组件,其包括iv穿刺器和用于保护使用者免受穿刺器伤害的穿刺器帽。
16.图3b和3c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一种在输注完成后安全地断开iv穿刺器的方法。
具体实施方式
17.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旨在提供用于刺穿(穿刺)iv流体袋和瓶的膜的iv穿刺器,其中,iv穿刺器具有改进的可断裂特征,以便于iv穿刺器更容易断裂,同时将iv穿刺器的锋利部分保持在容器(例如iv流体袋)或穿刺器帽中。
18.根据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iv穿刺器可以包括具有刺穿尖端的头部部分、基部部分和连接头部部分与基部部分的细长主体部分。细长主体可以被构造成联接到容器,例如iv流体袋或瓶。iv穿刺器可以进一步包括沿着细长主体部分的外表面的圆周延伸的径向凹口。径向凹口可以从外表面径向向内凹陷,并在细长主体部分和基部部分之间限定iv穿刺器的降低的或减小的横截面积。由于该减小的横截面积,可以在径向凹口的位置处形成iv穿刺器的薄弱点或失效点。
19.因此,有利的是,当施加力使iv穿刺器断裂以进行处理时,失效点处的应力集中允许iv穿刺器使用比目前存在的不包含径向凹口的iv穿刺器更低的力来断裂。更有利的是,由于本文描述的各种实施例的iv穿刺器可以安装在iv流体容器中,一旦iv穿刺器失效并在径向凹口处断裂,细长主体部分和具有锋利刺穿尖端的头部部分可以安全地保留在iv流体容器中。因此,可以避免由于被iv穿刺器的锋利刺穿尖端刺伤或以其他方式刺破而对临床医生或其他医护工作者造成伤害。
20.根据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用于将药物流体从容器施用到滴注室中同时防止穿刺器伤害的静脉注射(iv)穿刺器组件可以包括穿刺器,该穿刺器具有头部部分、基部部分和连接头部部分和基部部分的细长主体部分。iv穿刺器组件可以进一步包括穿刺器盖和基部,所述穿刺器盖具有细长主体,该细长主体用于容纳或以其他方式覆盖穿刺器以防止暴露于使用者。在一些实施例中,穿刺器盖的基部和穿刺器的基部部分可以具有互补接合特征,用于将穿刺器和穿刺器盖互锁。前面提到的接合特征在提供iv穿刺器和穿刺器帽之间的牢固联接或接合方面可以是有利的,使得临床医生或其他医护工作者能够通过在穿刺器帽上施加断裂力或载荷来断开iv穿刺器或使iv穿刺器断裂,而不是必须将断裂力直接施加
到iv穿刺器上。由于iv穿刺器和穿刺器帽在基部接合或以其他方式互锁,向穿刺器帽施加的断裂力将导致相应的断裂力被施加到iv穿刺器,从而安全地断开或移除穿刺器帽内的iv穿刺器。因此,可以避免由于被iv穿刺器220的锋利刺穿尖端刺伤或以其他方式刺破而对临床医生或其他医护工作者造成伤害。
21.图1描绘了传统的iv穿刺器20的透视图。iv容器12可以是iv流体袋或瓶110(如图2c所示)。如图所示,传统iv穿刺器20通常可以包括头部部分25、基部部分30和连接头部25与基部部分30的细长主体部分35。传统iv穿刺器20可以被构造成联接到滴注室50。具有刺穿尖端29和刺穿基部31的穿刺器27可以设置在头部部分25处。刺穿基部31可以在其上端部具有流体入口。如图所示,基部部分30的外直径可以大于细长主体部分的外直径。这样,基部部分30可以从细长主体部分处径向向外延伸。
22.在操作中,传统iv穿刺器可以联接至并刺破iv流体袋或容器,从而将iv流体容器与滴注室50流体连接,并允许iv流体从iv流体容器行进以便经由滴注室和各种其他流体管路输注到患者体内。iv流体输注完成后,可能需要丢弃iv穿刺器。输注后正确处理iv穿刺器非常重要,因为带有锋利刺穿尖端29的穿刺器27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刺破临床医生或其他医疗技术人员,并可能成为潜在的感染源。例如,如果穿刺器27被设置成刺穿尖端29暴露在iv流体容器内,穿刺器27的尖端29可能刺破iv流体容器并可能伤害毫无防备的医护工作者。
23.因此,iv穿刺器具有允许穿刺器被容易且安全地处置而不会潜在地伤害医护专业人员的构造可以是有利的。尽管目前的iv穿刺器可以由具有玻璃纤维增强物的材料形成,以便于使用后穿刺器断裂,但是目前的iv穿刺器设计并没有进行优化以使临床医生容易利用这种有用的材料特性。例如,对于目前的iv穿刺器,临床医生或其他医护专业人员需要比期望的力更大的力来使传统的iv穿刺器20断裂以进行处理。
24.进一步有利的是,将iv穿刺器帽安装在iv穿刺器上,其中,穿刺器帽和iv穿刺器具有互补接合特征,该互补接合特征能够允许穿刺器帽接合或以其他方式锁定到iv穿刺器,从而保护使用者在使iv穿刺器断裂以进行处理时不会被无意地刺破。
25.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旨在提供一种iv穿刺器,其具有传统的或当前存在的iv穿刺器所缺乏的前面提到的特征。
26.图2a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iv穿刺器120的透视图。图2b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图2a的iv穿刺器120的剖视图。图2c描绘了iv套件100,其包括由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iv穿刺器120刺破的iv容器110。
27.参考图2a-2c,根据一些实施例,iv穿刺器120可以包括在其近侧端部处的头部部分125、在其远侧端部处的基部部分130以及连接头部部分125与基部部分130的细长主体部分135。如图2c所示,细长主体135可以被构造成联接到容器110,例如iv流体袋或瓶。如图2c进一步所示,进一步参考图2a和2b,头部部分125可以包括设置在iv穿刺器120的近侧端部处的穿刺器头部127。穿刺器头部127可以具有刺穿尖端129和刺穿基部131,刺穿基部在其近侧端部具有流体入口132。流体通道134可以从流体入口132延伸穿过细长主体部分135并延伸到滴注室150中。
28.根据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iv穿刺器120可以进一步包括沿着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外表面145的圆周延伸的径向凹口140。径向凹口140可以从外表面145径向向内凹陷并限定
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减小的横截面。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在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外表面145的整个圆周中凹陷并沿着细长主体部分的外表面的整个圆周延伸。然而,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不限于上面提到的构造。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仅沿着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外表面145的一部分延伸,或者沿着细长主体部分的外表面的侧向对齐的部分延伸。例如,径向凹口140可以是围绕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外表面145的圆周彼此侧向间隔开的两个或多个较小的凹口的形式。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包括外表面145中的一系列不连续的凹口、凹陷部或缺口,以削弱材料并便于和实现由医护专业人员进行的断裂功能。
29.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完全围绕外表面145延伸,并且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仅部分地围绕外表面延伸,并且仍然提供断裂功能。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仅围绕外表面145的大约四分之三延伸,并且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仅围绕外表面145的大约一半、三分之一或者甚至四分之一延伸。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沿着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内表面定位。
30.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设置在细长主体部分135上在比靠近头部部分125更靠近基部部分130的位置。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设置在基部部分130的近侧端部133和细长主体部分135的远侧端部137之间。
31.图2d是图2c的iv穿刺器120的放大的局部透视图。参考图2d,在一些实施例中,基部部分130的外直径d1可以大于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外直径d2。这样,径向凹口140可以形成在对应于iv穿刺器120的横截面积减小的位置,该横截面积减小与从细长主体部分135到基部部分130的过渡相关联。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的直径d3可以小于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外直径d2。因此,与细长主体部分125和基部部分130的横截面厚度相比,径向凹口140在细长主体部分125和基部部分130之间提供了iv穿刺器120的减小或降低的横截面厚度。由于横截面厚度降低,iv穿刺器120的薄弱点或失效点在径向凹口140的位置处产生。因此,有利的是,当施加力以使iv穿刺器120断裂以进行处理时,失效点处的应力集中允许iv穿刺器120使用比目前存在的不包含径向凹口的iv穿刺器20更低的力来断裂。更有利的是,由于iv穿刺器120可以安装在图2c所示的iv流体容器110中,一旦iv穿刺器120失效并在径向凹口处断裂,细长主体部分135和具有锋利刺穿尖端129的头部部分125可以安全地保留在iv流体容器110中。因此,可以避免由于被iv穿刺器120的锋利刺穿尖端129刺伤或以其他方式刺破而对临床医生或其他医护工作者造成伤害。
32.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iv穿刺器120可以由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塑料聚合物材料形成。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iv穿刺器120可以由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料形成。iv穿刺器120可以进一步由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形成。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可以使iv穿刺器120具有脆性结构。因此,具有径向凹口140的iv穿刺器120的上面提到的构造是有利的,因为与当前存在的iv穿刺器20相比,在由径向凹口产生的薄弱点或失效点可以允许iv穿刺器120在受到断裂载荷时更容易断裂的意义上,iv穿刺器120的脆性可被利用。因此,本文描述的各种实施例的iv穿刺器120可以在较低的载荷或力下失效或断裂,有利地降低了受伤的风险或通常与临床医生不得不施加很大的力来使iv穿刺器断裂的相关的其他人体工程学问题。
33.根据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一种制造用于静脉注射(iv)滴注系统100的穿刺器120
的方法可以包括提供细长主体135,该细长主体在其近侧端部具有穿刺器尖端129,在其远侧端部具有基部130。该方法可以进一步包括形成从细长主体的外表面145径向向内凹陷的径向凹口140。在一些实施例中,形成径向凹口140可以包括使径向凹口140凹陷以沿着外表面145的整个圆周延伸。在其他实施例中,形成径向凹口140可以包括使径向凹口凹陷以沿着外表面145的圆周的一部分延伸。例如,如上所述,径向凹口140可以仅沿着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外表面145的一部分延伸,或者沿着细长主体部分的外表面的侧向对齐的部分延伸。在这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是围绕细长主体部分135的外表面145的圆周彼此侧向间隔开的两个或多个较小的凹口的形式
34.在一些实施例中,形成径向凹口的方法可以包括改变用于当前存在的iv穿刺器20的模具的制造方式。例如,该制造方法可以包括重新布置插入物分模线,以允许模具插入物产生径向凹口140,而不损害iv穿刺器的原始功能。在一些实施例中,iv穿刺器220可以包括经由粘合剂或溶剂超声焊接或结合的上穿刺器部分和下穿刺器部分。在这些实施例中,径向凹口140可以夹在上穿刺器和下穿刺器之间,使得径向凹口140仍然可以形成可断裂特征的部分。
35.根据一些实施例,形成径向凹口140可以包括将径向凹口140定位在细长主体部分135上在与头部部分125相比更靠近基部部分130的位置。
36.图3a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iv穿刺器组件,其包括iv穿刺器220和用于保护使用者免受穿刺器伤害的穿刺器帽210。图3b和3c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的一种在输注完成后安全地断开iv穿刺器220的方法。
37.根据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用于将药物流体从容器施用到滴注室中同时防止穿刺器伤害的静脉注射(iv)穿刺器组件200可以包括穿刺器220,该穿刺器包括头部部分125、基部部分230和连接头部125与基部部分130的细长主体部分135。在一些实施例中,穿刺器220可以具有与穿刺器120相似的特征,但是具有如下所述的修改特征。然而,在其他实施例中,穿刺器220可以具有与当前存在的穿刺器20相似的特征,但是具有如下所述的修改特征。如图3a-3c所示,iv穿刺器组件200可以包括穿刺器盖210和基部225,穿刺器盖具有用于容纳穿刺器220的细长主体215。在一些实施例中,穿刺器盖210的基部225和穿刺器220的基部部分230可以具有互补接合特征155、255,用于互锁、夹紧或以其他方式将穿刺器220和穿刺器盖210紧密地保持在一起而不会滑动或移动。特别地,穿刺器盖210的基部225和穿刺器220的基部部分230可以设计成使得来自临床医生的手的弯曲/断裂扭矩可以传递到穿刺器220,从而导致穿刺器220在应力集中的径向凹口140处断裂。
38.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穿刺器盖210的基部225可以具有突起255,穿刺器220的基部部分230可以具有凹陷部155作为互补接合特征。在一些实施例中,穿刺器盖210的突起255可以是锋利边缘或切割器的形式,其被设计成围绕应力集中特征(例如,凹陷部155)定位,使得临床医生可以施加扭曲和/或弯曲力,这将导致穿刺器220在穿刺器盖210内安全地断裂。在其他实施例中,穿刺器盖210的基部225和穿刺器220的基部部分230可以具有互补螺纹作为互补接合特征。
39.上面提到的接合特征在提供iv穿刺器220和穿刺器帽210之间的牢固联接或接合方面可能是有利的,使得临床医生或其他医护工作者能够通过在穿刺器帽210上施加断裂力或载荷来断开iv穿刺器220或使iv穿刺器断裂,而不是必须将断裂力直接施加到iv穿刺
器220上。由于iv穿刺器220和穿刺器帽210在基部处接合或以其他方式互锁,向穿刺器帽210施加断裂力(如图3b所示)将导致相应的断裂力施加到iv穿刺器220上,从而安全地断开或移除穿刺器帽210内的iv穿刺器220。因此,可以减少或避免由于被iv穿刺器220的锋利刺穿尖端刺伤或以其他方式刺破而对临床医生或其他医护工作者造成的伤害。
40.根据一些实施例,类似于上述iv穿刺器120,iv穿刺器220可以由热塑性聚合物材料形成。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iv穿刺器220可以由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料形成。iv穿刺器220可以进一步由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形成,以便于当力施加在穿刺器盖上时穿刺器盖210中的穿刺器220断裂。如前文所述,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可以使iv穿刺器220具有脆性结构。因此,具有穿刺器帽210的iv穿刺器220的上文提到的构造是有利的,因为与当前存在的没有与穿刺器基部接合的盖子的iv穿刺器20相比,iv穿刺器220的脆性结合iv穿刺器220的基部230与穿刺器帽210的基部225的接合或锁定允许iv穿刺器在受到断裂载荷时更容易且更安全地断裂。
41.为了方便本公开各方面的各种示例被描述为编号的条款(1、2、3等)。这些是作为示例提供的,并不限制本主题技术。附图的标识和附图标记仅作为示例在下面提供,用于说明的目的,并且条款不受这些标识的限制。
42.条款1:一种用于从容器中施用药物流体的静脉注射(iv)穿刺器,该iv穿刺器包括:在其近侧端部处的头部部分、在其远侧端部处的基部部分以及连接头部部分和基部部分的细长主体部分,该细长主体部分被构造成联接到容器;以及至少部分地沿着细长主体部分的外表面的圆周延伸的径向凹口,该径向凹口从外表面径向向内凹陷。
43.条款2:根据条款1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头部部分包括设置在近侧端部处的穿刺器头部,所述穿刺器头部具有刺穿尖端和刺穿基部,在刺穿基部的上端部处具有流体入口,其中,流体通道从所述流体入口延伸,穿过所述细长主体部分,并进入到滴注室中。
44.条款3:根据条款1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径向凹口设置在所述细长主体部分上在比靠近所述头部部分更靠近所述基部部分的位置。
45.条款4:根据条款3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径向凹口设置在所述基部部分的近侧端部和所述细长主体部分的远侧端部之间。
46.条款5:根据条款4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基部部分的外直径大于所述细长主体部分的外直径,并且所述径向凹口形成在对应于横截面积减小的位置,所述横截面积减小与从所述基部部分到所述细长主体部分的过渡相关联。
47.条款6:根据条款1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径向凹口沿着所述细长主体部分的外表面的整个圆周延伸。
48.条款7:根据条款1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基部部分的外直径大于所述细长主体部分的外直径,并且所述径向凹口的直径小于所述细长主体部分的外直径。
49.条款8:根据条款1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iv穿刺器包括热塑性聚合物材料。
50.条款9:根据条款8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热塑性聚合物材料包括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
51.条款10:根据条款8所述的iv穿刺器,其中,所述iv穿刺器进一步包括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以便于当在穿刺器上施加力时,由于径向凹口产生应力集中点,容器中的细长主体部分断裂。
52.条款11:一种静脉注射(iv)穿刺器组件,用于将药物流体从容器施用到滴注室中,同时防止穿刺器伤害,该iv穿刺器组件包括:穿刺器,所述穿刺器包括头部部分、基部部分和连接头部部分和基部部分的细长主体部分;以及穿刺器盖,所述穿刺器盖包括用于容纳穿刺器的细长主体和基部,其中,穿刺器盖的基部和穿刺器的基部部分包括用于互锁穿刺器和穿刺器盖的互补接合特征。
53.条款12:根据条款11所述的iv穿刺器组件,其中,所述穿刺器盖的基部包括突起,所述穿刺器的基部部分包括凹陷作为互补接合特征。
54.条款13:根据条款11所述的iv穿刺器组件,其中,所述穿刺器盖的基部和穿刺器的基部部分包括互补螺纹作为互补接合特征。
55.条款14:根据条款11所述的iv穿刺器组件,其中,所述穿刺器进一步包括:刺穿尖端和刺穿基部,在细长主体部分的头部部分处刺穿基部具有流体入口;以及从刺穿基部延伸,穿过细长主体部分,并进入到滴注室中的流体通道。
56.条款15:根据条款11所述的iv穿刺器组件,其中,所述穿刺器包括热塑性聚合物材料。
57.条款16:根据条款15所述的iv穿刺器组件,其中,所述穿刺器进一步包括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以便于所述穿刺器盖中的穿刺器的断裂。
58.条款17:一种制造用于静脉注射(iv)滴注系统的穿刺器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提供细长主体,该细长主体具有头部,该头部在其近侧端部处具有穿刺器尖端,在其远侧端部处具有基部;并且形成从细长主体的外表面径向向内凹陷的径向凹口。
59.条款18:根据条款17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所述径向凹口包括沿着所述外表面的圆周的一部分凹陷所述径向凹口。
60.条款19:根据条款17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所述径向凹口包括沿着所述外表面的整个圆周凹陷所述径向凹口。
61.条款20:根据条款17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所述径向凹口包括将所述径向凹口定位在所述细长主体上在比所述头部更靠近所述基部的位置。
62.如本文所用,术语“管道”、“流体管路”及其任何变体指的是用于向接受医疗护理的患者或从接受医疗护理的患者输送液体、溶剂或流体(包括气体)的医疗管路或管道。例如,流体管路(管道)可以用于流体的静脉注射(iv)输送、流体排出、氧气输送、其组合等。
63.提供前面的描述是为了使本领域的任何技术人员能够实践本文描述的各个方面。虽然前面已经描述了被认为是最佳模式和/或其他示例,但是应当理解,对这些方面的各种修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明白,并且本文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方面。因此,权利要求并不旨在局限于本文所示的方面,而是要符合与语言权利要求一致的全部范围,其中,除非特别声明,否则单数形式的要素的引用并不旨在指“一个且仅一个”,而是“一个或更多个”。除非特别说明,否则术语“一组”和“一些”指一个或更多个。阳性代词(例如,他的)包括阴性和中性性别(例如,她的和它的),反之亦然。标题和副标题,如果有的话,只是为了方便而使用,并不限制本发明。
64.应当理解,所公开的过程中步骤的特定顺序或层次是示例性方法的说明。基于设计偏好,可以理解,过程中步骤的特定顺序或层次可以被重新安排。一些步骤可以同时执行。所附的方法权利要求以示例顺序呈现各个步骤的要素,并且不意味着局限于所呈现的
特定顺序或层次。
65.本公开中使用的术语,比如“顶部”、“底部”、“前部”、“后部”等应当理解为指任意的参考系,而不是指普通的重力参考系。因此,顶部表面、底部表面、前部表面和后部表面可以在重力参考系中向上、向下、对角或水平地延伸。
66.短语,比如“方面”并不意味着这样的方面对于本主题技术是必要的,或者这样的方面适用于本主题技术的所有构造。与方面相关的公开内容可以适用于所有构造,或者一个或更多个构造。短语,比如方面可以指一个或更多个方面,反之亦然。短语,比如“实施例”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实施例对于本主题技术是必要的,或者这样的实施例适用于本主题技术的所有构造。与实施例相关的公开内容可以适用于所有实施例,或者一个或更多个实施例。这样的实施例的短语可以指一个或更多个实施例,反之亦然。
67.词语“示例性的”在本文用来表示“用作示例或说明”。本文描述为“示例性”的任何方面或设计不一定被解释为比其他方面或设计更优选或更有利。
68.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或以后将会知道的贯穿本公开内容描述的各个方面的要素的所有结构和功能等同物通过引用明确地结合于此,并且旨在被权利要求所涵盖。此外,无论权利要求中是否明确陈述了这种公开内容,本文公开的内容都不旨在专用于公众。根据35u.s.c
§
112(f)第六段的条款,将不解释权利要求的要素,除非使用短语“意味着”来明确地陈述该要素,或者在方法权利要求的情况中,使用短语“用于
……
的步骤”来陈述该要素。此外,就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包括”、“具有”等范围,这种术语以类似于术语“包含”的方式旨在指包容性的,如同“包含”在权利要求中作为过渡词语使用时所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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