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及器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910894发布日期:2022-07-29 19:17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及器械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及器械。


背景技术:

2.内耳道(又称内听道)长约8~10mm,内耳道底的横嵴将内耳道底分隔为上、下两部分;上份又由纵嵴分隔为前、后两部分。上部的前份有面神经通过;上部的后份为前庭上区,有椭圆囊和上、外半规管的神经通过。下部的前份有蜗神经通过;下部的后份为前庭下区,有球囊和后半规管的神经通过。
3.听神经瘤是指起源于前庭神经鞘的肿瘤,肿瘤从内听道口向颅内及内听道内生长,需要通过手术切除,但是手术后也存在复发的可能性,经过临床证明,内听道内肿瘤的残留是听神经瘤术后复发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听神经瘤切除术在某些情况下可考虑用神经内镜辅助处理内听道的肿瘤,手术常需先磨除内听道上壁,将内听道内肿瘤部分暴露出来。如磨除范围小,又因内听道的前宽后窄,目前的处理器械无法完美到达切除内听道内肿瘤的目的;如磨除范围过大,可能造成术后脑脊液漏。在不磨除内听道后壁的情况下,用目前的处理器械盲目掏刮肿瘤,可能造成肿瘤残留,而且可能损伤面听神经,造成术后永久性面瘫,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并且高龄患者以及术前有较重基础疾病、一般情况差、伴瘤卒中等等患者不宜花较长时间打开内听道进行手术,所以安全、高效地切除听神经瘤內听道内肿瘤至关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及器械,该器件在不磨除内听道上壁的情况下就能安全、高效地完成听神经瘤內听道内肿瘤切除,并且到达近全切除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同时保全面神经功能。
5.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6.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一,包括手柄、枪杆和工作头,手柄设置在枪杆后端,工作头设置在枪杆前端,所述工作头为扁平的椭圆形结构,工作头长轴对应的其中一端与枪杆连接从而形成工作头的后端,长轴的另一端形成工作头的前端,且工作头所在平面与枪杆之间的夹角为钝角,枪杆、手柄以及工作头的轴向中心线位于同一平面。
7.进一步地,工作头前端的弯曲弧度大于工作头后端的弯曲弧度,并且工作头前端和后端圆滑过渡,从而形成葵瓜子状。
8.进一步地,所述工作头为片状结构,并且工作头四周外缘开设有刃,刃口向外设置。
9.进一步地,工作头前端到后端的长度为8~10 mm。
10.进一步地,枪杆由位于前端的第一连接杆、位于后端的第二连接杆,以及用于连接
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第三连接杆构成并呈z字形,第一连接杆和第三连接杆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第二连接杆和第三连接杆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工作头与第一连接杆成钝角,手柄与第二连接杆连接并与第二连接杆位于同一直线上。
11.进一步地,第一连接杆的杆径从后端到前端逐渐缩小。
12.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二,包括手柄、枪杆和工作头,手柄设置在枪杆后端,工作头设置在枪杆前端,所述工作头为扁平的椭圆形结构,工作头长轴对应的其中一端与枪杆连接从而形成工作头的后端,长轴的另一端形成工作头的前端,且工作头所在平面与枪杆之间的夹角为钝角,枪杆、手柄以及工作头的轴向中心线位于同一平面。
13.进一步地,工作头前端的弯曲弧度大于工作头后端的弯曲弧度,并且工作头前端和后端圆滑过渡,从而形成葵瓜子状。
14.进一步地,所述工作头前后两侧面贯通从而构成环状结构,朝向前端的二分之一工作头的外缘开设有刃,刃口向外设置。
15.进一步地,工作头前端到后端的长度为8~10 mm。
16.进一步地,枪杆由位于前端的第一连接杆、位于后端的第二连接杆,以及用于连接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第三连接杆构成并呈z字形,第一连接杆和第三连接杆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第二连接杆和第三连接杆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工作头与第一连接杆成钝角,手柄与第二连接杆连接并与第二连接杆位于同一直线上。
17.进一步地,第一连接杆的杆径从后端到前端逐渐缩小。
18.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三,包括手柄、枪杆和工作头,手柄设置在枪杆后端,工作头设置在枪杆前端,所述工作头为扁平的椭圆形结构,工作头长轴对应的其中一端与枪杆连接从而形成工作头的后端,长轴的另一端形成工作头的前端,且工作头所在平面与枪杆之间的夹角为钝角,枪杆、手柄以及工作头的轴向中心线位于同一平面。
19.进一步地,工作头前端的弯曲弧度大于工作头后端的弯曲弧度,并且工作头前端和后端圆滑过渡,从而形成葵瓜子状。
20.进一步地,所述工作头前后两侧面贯通从而构成环状结构,朝向前端的二分之一工作头开设有刃,刃口垂直于工作头所在平面且与位于手柄同侧,并且刃口与工作头同侧未开刃部分位于同一平面。
21.进一步地,工作头前端到后端的长度为8~10 mm。
22.进一步地,枪杆由位于前端的第一连接杆、位于后端的第二连接杆,以及用于连接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第三连接杆构成并呈z字形,第一连接杆和第三连接杆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第二连接杆和第三连接杆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工作头与第一连接杆成钝角,手柄与第二连接杆连接并与第二连接杆位于同一直线上。
23.进一步地,第一连接杆的杆径从后端到前端逐渐缩小。
24.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械,包括前面所述的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一,前面所述的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二和前面所述的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三。
2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6.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器件的工作头为近似椭圆形的尖端为钝圆的葵瓜子状,在切除肿瘤时不需磨除内听道上壁,就能到达近全切除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同时保全面神
经功能。
27.2、因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器件处理听神经瘤不需磨除内听道上壁,所以能节约手术时间,避免术后脑脊液漏并发症的发生。
28.3、本实用新型处理内听道肿瘤时为锐性分离,较钝性分离,能有效避免对肿瘤周围神经结构造成牵拉损伤。
29.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器械中的器件一能沿内听道内肿瘤两侧的蛛网膜界面进行锐性分离;器件二能伸入内听道内进一步锐性分离面神经、蜗神经与内听道内肿瘤粘连;器件三能将内听道内肿瘤牵出同时一并将载瘤的前庭上或下神经锐性刮断,并且通过该三种器件能有效将肿瘤切除,达到近全切除肿瘤的同时保全面神经功能。
附图说明
30.图1-第一种器件的结构示意图。
31.图2-图1a部分放大图。
32.图3-第一种器件工作头的主视图。
33.图4-第一种器件工作头的立体图。
34.图5-第二种器件的结构示意图。
35.图6-图5b部分放大图。
36.图7-第二种器件工作头的主视图。
37.图8-第二种器件工作头的立体图。
38.图9-第三种器件的结构示意图。
39.图10-图9c部分放大图。
40.图11-第三种器件工作头的主视图。
41.图12-第三种器件工作头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42.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43.图3、图7和图11中较浅阴影部分为工作头本体,而较深阴影部分为开设的刃。
44.一、第一种用于处理内听道内听神经瘤的器件:
45.参见图1、图2、图3和图4,该器件包括手柄1、枪杆2和工作头3,手柄1设置在枪杆2后端,工作头3设置在枪杆2前端,所述工作头3为扁平的椭圆形结构,工作头3长轴对应的其中一端与枪杆2连接从而形成工作头3的后端,长轴的另一端形成工作头3的前端,且工作头3所在平面与枪杆2之间的夹角α为钝角,枪杆2、手柄3以及工作头3的轴向中心线位于同一平面。
46.具体实施时,工作头3前端的弯曲弧度大于工作头3后端的弯曲弧度,并且工作头3前端和后端圆滑过渡,从而形成葵瓜子状。
47.结合内听道的前宽后窄的特点,这里进一步将工作头设置成尖端为钝圆的葵瓜子状,且前端比后端更尖,相当于工作头的前端的宽度比较小,这样更能伸入内听道内后方,以处理内听道内后方的肿瘤。本实施例中工作头的后端宽度约为4mm左右。
48.具体实施时,所述工作头3为片状结构,并且工作头四周外缘开设有刃3a’,刃口向
外设置。工作头的长度为8~10 mm。
49.这里的工作头为实心薄片状结构,作为神经剥离子,能够沿内听道内肿瘤两侧的蛛网膜界面进行锐性分离,相对于钝形分离,能够避免肿瘤周围神经结构的牵拉损伤。内耳道的长度为8~10 mm,将工作头的长度设为8~10 mm,就能有效伸入内听道内后方对肿瘤进行处理了。开刃后为避免工作头部分出现棱角对患者造成伤害,所以工作头开刃部分和未开刃部分的过渡区域采用圆滑过渡的方式。
50.具体实施时,枪杆2由位于前端的第一连接杆21、位于后端的第二连接杆22,以及用于连接第一连接杆21和第二连接杆22的第三连接杆23构成并呈z字形,第一连接杆21和第三连接杆23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第二连接杆22和第三连接杆23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工作头3与第一连接杆21成钝角,手柄1与第二连接杆22连接并与第二连接杆22位于同一直线上。
51.枪杆这样设置后,能避免手术医生的操作手影响显微镜下的视野。
52.具体实施时,第一连接杆的杆径从后端到前端逐渐缩小。
53.二、第二种用于处理内听道内听神经瘤的器件:
54.参见图5、图6、图7和图8,该器件包括手柄1、枪杆2和工作头3,手柄1设置在枪杆2后端,工作头3设置在枪杆2前端,所述工作头3为扁平的椭圆形结构,工作头3长轴对应的其中一端与枪杆2连接从而形成工作头3的后端,长轴的另一端形成工作头3的前端,且工作头3所在平面与枪杆2之间的夹角β为钝角,枪杆2、手柄1以及工作头3的轴向中心线位于同一平面。
55.具体实施时,工作头3前端的弯曲弧度大于工作头3后端的弯曲弧度,并且工作头3前端和后端圆滑过渡,从而形成葵瓜子状。
56.结合内听道的前宽后窄的特点,这里进一步将工作头设置成尖端为钝圆的葵瓜子状,且前端比后端更尖,相当于工作头的前端的宽度比较小,这样更能伸入内听道内后方,以处理内听道内后方的肿瘤。本实施例中工作头的后端宽度约为4mm左右。
57.具体实施时,所述工作头3前后两侧面贯通从而构成环状结构,朝向前端的二分之一工作头3的外缘开设有刃3b’,刃口向外设置。工作头的长度为8~10 mm。
58.这里的工作头为环状结构,作为刮圈,能伸入内听道内锐性分离面神经、蜗神经与内听道内肿瘤粘连,相对于钝形分离,能够避免肿瘤周围神经结构的牵拉损伤。内耳道的长度为8~10 mm,将工作头的长度设为8~10 mm,就能有效伸入内听道内后方对肿瘤进行处理了。开刃后为避免工作头部分出现棱角对患者造成伤害,所以工作头开刃部分和未开刃部分的过渡区域采用圆滑过渡的方式。
59.具体实施时,枪杆2由位于前端的第一连接杆21、位于后端的第二连接杆22,以及用于连接第一连接杆21和第二连接杆22的第三连接杆23构成并呈z字形,第一连接杆21和第三连接杆23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第二连接杆22和第三连接杆23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工作头3与第一连接杆21成钝角,手柄1与第二连接杆22连接并与第二连接杆22位于同一直线上。
60.枪杆这样设置后,能避免手术医生的操作手影响显微镜下的视野。
61.具体实施时,第一连接杆的杆径从后端到前端逐渐缩小。
62.三、第三种用于处理内听道内听神经瘤的器件:
63.参见图9、图10、图11和图12,该器件包括手柄1、枪杆2和工作头3,手柄1设置在枪杆2后端,工作头3设置在枪杆2前端,所述工作头3为扁平的椭圆形结构,工作头3长轴对应的其中一端与枪杆2连接从而形成工作头3的后端,长轴的另一端形成工作头3的前端,且工作头3所在平面与枪杆2之间的夹角γ为钝角,枪杆2、手柄1以及工作头3的轴向中心线位于同一平面。
64.具体实施时,工作头3前端的弯曲弧度大于工作头3后端的弯曲弧度,并且工作头3前端和后端圆滑过渡,从而形成葵瓜子状。
65.结合内听道的前宽后窄的特点,这里进一步将工作头设置成尖端为钝圆的葵瓜子状,且前端比后端更尖,相当于工作头的前端的宽度比较小,这样更能伸入内听道内后方,以处理内听道内后方的肿瘤。本实施例中工作头的后端宽度约为4mm左右。
66.具体实施时,所述工作头3前后两侧面贯通从而构成环状结构,朝向前端的二分之一工作头开设有刃3c’,刃口垂直于工作头3所在平面且与位于手柄1同侧,本实施例中刃口高度为2mm,并且刃口与工作头3同侧未开刃部分位于同一平面。工作头的长度为8~10 mm。
67.这里的工作头为环状结构,作为刮圈,将内听道内肿瘤牵出同时一并将载瘤的前庭上或下神经锐性刮断,相对于钝形分离,能够避免肿瘤周围神经结构的牵拉损伤。内耳道的长度为8~10 mm,将工作头的长度设为8~10 mm,就能有效伸入内听道内后方对肿瘤进行处理了。开刃后为避免工作头部分出现棱角对患者造成伤害,所以工作头开刃部分和未开刃部分的过渡区域采用圆滑过渡的方式。并且此实施例中的刃口开设在工作头外侧边缘,同时也可将刃口开设在工作头中部位置。
68.具体实施时,枪杆2由位于前端的第一连接杆21、位于后端的第二连接杆22,以及用于连接第一连接杆21和第二连接杆22的第三连接杆23构成并呈z字形,第一连接杆21和第三连接杆23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第二连接杆22和第三连接杆23之间圆滑过渡且形成的夹角为钝角,工作头3与第一连接杆21成钝角,手柄1与第二连接杆22连接并与第二连接杆22位于同一直线上。
69.枪杆这样设置后,能避免手术医生的操作手影响显微镜下的视野。
70.具体实施时,第一连接杆的杆径从后端到前端逐渐缩小。
71.四、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械
72.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械为三套件,包括上述第一种、第二种和第三种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件。
73.该三套件在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时,将肿瘤切除分成若干步骤进行处理。先用第一种处理器件沿内听道内肿瘤两侧的蛛网膜界面进行锐性分离;再将第二种处理器件伸入内听道内进一步锐性分离面神经、蜗神经与内听道内肿瘤粘连;最后用第三种处理器件将内听道内肿瘤牵出同时一并将载瘤的前庭上或下神经锐性刮断。如此循环往复就可以将内听道内残余肿瘤切除,并且可达到近全切除肿瘤的同时保全面神经功能的目的。
74.在神经内镜下一样可以采用该用于处理听神经瘤内听道内部分的器械切除内听道内肿瘤,神经内镜下仅少部分磨除内听道后壁,内听道内肿瘤已近全切除,同时内听道内前方的面神经解剖保留。
75.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是为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
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变化和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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