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人工椎间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485375发布日期:2022-06-22 00:11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一种人工椎间盘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人工椎间盘。


背景技术:

2.人工颈椎椎间盘置换指的是在前路椎间盘切除后通过在椎间置入一个可以活动的装置(即人工椎间盘),代替原来的椎间盘并行使其功能,实现保留运动节段、减少相邻节段出现继发性退变的目的。现有的人工椎间盘是一种可以模拟正常人类颈椎椎间盘的特殊装置,当人们患有颈椎病或急性颈椎椎间盘突出症等需要手术治疗时,病变的椎间盘将被切除,然后将人工椎间盘置入到原来的椎间盘的位置以代替其行使相应功能,可实现保留运动节段、减少出现相邻节段继发性退变的目的。但是现有的人工椎间盘结构较为复杂,并且不能很好地实现原有椎间盘的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人工椎间盘,其结构较为简单,并且能够很好地实现原有椎间盘的功能。
4.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包括上终板、内核和下终板,所述内核的下端卡合连接于下终板上,所述内核的上端呈球形,所述上终板的下侧面上设有与内核的上端相匹配的球形凹槽,所述内核的上端位于所述球形凹槽内,所述内核的外侧壁上设有周向布置的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位于上终板和下终板之间,所述支撑板抵接于下终板的上侧面。
5.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内核呈圆柱状,所述内核的下端设有径向凸缘,所述下终板的上侧面设有圆柱状的卡槽,所述径向凸缘位于卡槽内,所述卡槽的槽口直径小于径向凸缘的直径。
6.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下终板包括下终板本体和上挡板,所述上挡板固定设于下终板本体的上侧面,所述下终板本体上设有圆形凹槽,所述上挡板上设有与所述圆形凹槽相对应的圆形通孔,所述圆形凹槽和圆形通孔构成所述卡槽,所述径向凸缘位于圆形凹槽内,所述圆形通孔的孔径小于径向凸缘的直径,所述支撑板抵接于上挡板的上侧面。
7.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内核的下端面为圆弧凹面,所述径向凸缘的外侧壁与圆形凹槽的槽壁之间存有间隙,所述圆形通孔的孔壁与内核的外周壁之间也存有间隙。
8.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支撑板的边缘抵接于上挡板的上侧面,所述支撑板与上挡板呈夹角布置,所述支撑板与上挡板之间的夹角为锐角。
9.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上终板的下侧面固定设有呈倒圆台形的支撑座,所述支撑座的下侧面设有所述球形凹槽,所述上终板与上挡板之间的最大夹角为8
°

10.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上终板的上侧面和下终板本体的下侧面各自设有一多孔涂层。
11.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上终板和下终板均呈圆盘状,所述支撑板也呈圆盘状,所述支撑板的厚度从边缘到内核方向逐渐变大。
12.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与现有技术不同之处在于本实用新型的内核下端卡合连接于下终板上,内核的上端与上终板的球形凹槽之间转动配合,并且,内核通过支撑板支撑于下终板的上侧面,使用的时候,将人工椎间盘置于患者的上下两个椎体之间,上椎体与上终板的上侧面相抵,下椎体与下终板的下侧面相抵,由于上终板能够相对于内核转动,所以其能够与椎体的动作相适应。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结构较为简单,并且能够很好地实现原有椎间盘的功能。
13.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的主视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的主视剖视图(上终板与下终板呈最大夹角时);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的主视剖视图(上终板与下终板平行时);
17.图4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的左视图(同时也是右视图);
18.图5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的左视剖视图(同时也是右视剖视图);
19.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的上终板的仰视图;
20.图7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内核的主视图;
21.图8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内核的主视剖视图;
22.图9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内核的俯视图;
23.图10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内核的仰视图;
24.图11为本实用新型中的下终板的俯视图;
25.图12为本实用新型中的下终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6.如图1所示,并结合图2-12所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包括上终板2、内核6和下终板5,所述内核6的下端卡合连接于下终板5上,所述内核6的上端呈球形,所述上终板2的下侧面上设有与内核6的上端相匹配的球形凹槽9,所述内核6的上端位于所述球形凹槽9内,所述内核6的外侧壁上设有周向布置的支撑板4,所述支撑板4位于上终板2和下终板5之间,所述支撑板4抵接于下终板5的上侧面。由于上终板2通过自身上的球形凹槽9套在内核6的球形上端,这样上终板2能够相对于内核6上端进行转动,从而适应于患者颈部的转动。
27.如图2所示,并结合图3、5、7-10所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内核6呈圆柱状,所述内核6的下端设有径向凸缘7,所述下终板5的上侧面设有圆柱状的卡槽14,所述径向凸缘7位于卡槽14内,所述卡槽14的槽口直径小于径向凸缘7的直径。这里所描述的是内核6的下端卡合连接于下终板5上的具体方式,由于卡槽14的槽口直径小于径向凸缘7的直径,因此,内核6下端的径向凸缘7不会从卡槽14脱落。
28.如图11、12所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下终板5包括下终板本体12和上挡板10,所述上挡板10固定设于下终板本体12的上侧面,所述下终板本体12上设有圆形凹槽13,所述上挡板10上设有与所述圆形凹槽13相对应的圆形通孔11,所述圆形凹槽13和
圆形通孔11构成所述卡槽14,所述径向凸缘7位于圆形凹槽13内,所述圆形通孔11的孔径小于径向凸缘7的直径(即上述卡槽14的槽口直径小于径向凸缘7的直径,因为圆形通孔11位于卡槽14的槽口位置),所述支撑板4抵接于上挡板10的上侧面。在将内核6卡合连接于下终板5上的时候,首先将内核6下端的径向凸缘7置于下终板本体12的圆形凹槽13内,之后再将上挡板10固定在下终板本体12的上侧面,即通过上挡板10将径向凸缘7限制在圆形凹槽13内,使之不能从圆形凹槽13脱离出来。
29.如图2、3、5所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内核6的下端面为圆弧凹面8,所述径向凸缘7的外侧壁与圆形凹槽13的槽壁之间存有间隙,所述圆形通孔11的孔壁与内核6的外周壁之间也存有间隙。
30.之所以将内核6的下端面设计为圆弧凹面8,其作用是当人工椎间盘置于患者颈椎的两个椎体之间以后,内核6能够随着颈椎的动作而产生适当的弹性形变,也即上终板2和下终板5之间通过内核6的弹性形变而实现缓冲减振的作用,以适应颈椎的动作。
31.之所以在径向凸缘7的外侧壁与圆形凹槽13的槽壁之间以及圆形通孔11的孔壁与内核6的外周壁之间均设计有间隙,其作用是当人工椎间盘置于患者颈椎的两个椎体之间以后,内核6能够随着颈椎的动作而相对于下终板5进行适当的位移,也即上终板2通过内核6能够相对于下终板5进行适当的位移,以适应颈椎的动作。在本实施例中,将径向凸缘7的外侧壁与圆形凹槽13的槽壁之间的间隙设为1-2

,与之相适应,圆形通孔11的孔壁与内核6的外周壁之间的间隙也应设为1-2


32.上述的上终板2和下终板5之间能够实现缓冲减振,以及上终板2能够相对于下终板5进行适当的位移,均是模仿真实的椎间盘的功能,以便适应颈椎的动作。
33.如图2、3、5所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支撑板4的边缘抵接于上挡板10的上侧面,所述支撑板4与上挡板10呈夹角布置,所述支撑板4与上挡板10之间的夹角为锐角,该锐角为3
°
。之所以将支撑板4倾斜布置在上挡板10上,与前述的将内核6的下端面设计为圆弧凹面8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使内核6能够随着颈椎的动作而产生适当的弹性形变,也即上终板2和下终板5之间通过内核6的弹性形变而实现缓冲减振的作用,以适应颈椎的动作。
34.如图2所示,上终板2的下侧面固定设有呈倒圆台形的支撑座3,所述支撑座3的下侧面设有所述球形凹槽9,所述上终板2与上挡板10之间的最大夹角为8
°
,也就是说,上终板2绕内核6转动时,其与下终板5所呈的最大夹角为8
°
。为了实现此目的,仅以图2所示情形进行说明,设计支撑座3和支撑板4的结构,使上终板2的左侧向下转动直至与下终板5呈最大夹角8
°
,此时,支撑座3的下侧面左边缘刚好与支撑板4的左上侧面相抵,从而使上终板2的左侧不能再绕内核6向下转动,这也就实现了上终板2与下终板5之间的最大夹角为8
°
的目的。需要说明的是,在上终板2绕内核6转动到其他方向时,其原理与上述的图2所示情形相同,在此不再予以赘述。
35.如图1所示,并结合图2、3、4、5所示,本实用新型人工椎间盘,其中所述上终板2的上侧面和下终板本体12的下侧面各自设有一多孔涂层1,多孔涂层1采用多孔材料制成,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人工椎间盘与患者颈椎的融合率。
36.如图6所示,并结合图7-11所示,所述上终板2和下终板5均呈圆盘状,所述支撑板4也呈圆盘状,所述支撑板4的厚度从边缘到内核6方向逐渐变大。
37.本实用新型的内核6下端卡合连接于下终板5上,内核6的上端与上终板2的球形凹槽9之间转动配合,并且,内核6通过支撑板4支撑于下终板5的上侧面,使用的时候,将人工椎间盘置于患者的上下两个椎体之间,上椎体与上终板2的上侧面相抵,下椎体与下终板5的下侧面相抵,由于上终板2能够相对于内核6转动,所以其能够与椎体的动作相适应。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结构较为简单,并且能够很好地实现原有椎间盘的功能。
38.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中”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0.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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