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折叠轮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944858发布日期:2022-07-30 03:20阅读:69来源:国知局
可折叠轮椅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属于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折叠轮椅。


背景技术:

2.轮椅一种医疗器械,用于辅助患者治疗和康复,通常包括座位、靠背、以及用于带动轮椅移动的轮组件,传统的轮椅大多不可折叠,占用空间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上出现了可折叠轮椅,其折叠主要包括座位和靠背的收拢动作以及座位高度的降低动作,常规可折叠轮椅在这两个动作上是没有联动的,需要各自单独进行,操作不便,也有能够实现联动的可折叠轮椅,但这类轮椅大多是通过前轮支架与后轮支架的相对转动实现联动的,由于前、后轮支架需要较叉设置,导致座位的尺寸不能过大,舒适性不佳,并且座位高度的变化程度受限于座位和靠背收拢的变化程度,难以根据座位高度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在折叠时,前、后轮还会相互靠拢,容易压伤、挤伤人脚等部位,安全性不佳,展开后也并不稳定,需要通过额外设置的锁定机构进行锁定,结构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操作方便、舒适性好、适应性好、安全性好、结构简单的可折叠轮椅。
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可折叠轮椅,包括:底盘,所述底盘的底部连接有轮组件;座位组件,所述座位组件包括座位杆和靠背杆,所述座位杆位于所述底盘的上方,所述靠背杆与所述座位杆转动连接,所述靠背杆自所述靠背杆与所述座位杆的转动连接处向下延伸形成延伸部;支撑组件,所述支撑组件包括上前撑杆、下前撑杆和后撑杆,所述上前撑杆的上端部与所述座位杆的中部转动连接,所述上前撑杆的下端部与所述下前撑杆的中部转动连接,所述下前撑杆的下端部与所述底盘的前部转动连接,所述后撑杆的上端部与所述延伸部的下端部转动连接,所述后撑杆的下端部与所述底盘的后端部转动连接;所述下前撑杆的上端部与所述延伸部的中部转动连接,使所述延伸部、所述座位杆、所述上前撑杆、所述下前撑杆构成的第一四连杆机构与所述后撑杆、所述延伸部、所述下前撑杆、所述底盘构成的第二四连杆机构形成联动;所述下前撑杆、所述后撑杆位于第一平面,所述上前撑杆、所述延伸部位于第二平面,所述第一平面与所述第二平面在左右方向上依次设置,在所述靠背杆向后翻转使所述座位组件展开时,能够通过所述联动使所述下前撑杆抵紧所述后撑杆和/或所述座位杆形成支撑,避免所述靠背杆继续后翻,实现单向自锁;在所述靠背杆向前翻转使所述座位组件折叠时,能够通过所述联动使所述靠背杆、所述座位杆、所述下前撑杆、所述后撑杆依次向所述底盘靠拢收叠,并使所述上前撑杆与所述下前撑杆交错收叠。
5.优选地,在所述下前撑杆抵紧所述后撑杆时,所述下前撑杆垂直于所述后撑杆。
6.优选地,在所述下前撑杆抵紧所述座位杆时,所述下前撑杆垂直于所述上前撑杆。
7.优选地,在所述座位组件展开时,所述靠背杆向后上方倾斜延伸,所述靠背杆与竖直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0-20
°

8.优选地,在所述座位组件展开时,所述座位杆前高后低并平行于所述底盘。
9.优选地,所述底盘上设有用于转动连接所述下前撑杆、所述后撑杆的连接座。
10.进一步优选地,所述连接座位于所述第一平面的外侧。
11.优选地,所述靠背杆的中部连接有可转动的扶手。
12.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底盘为框架式结构,所述底盘在上下方向上的投影呈口字型,所述轮组件连接在所述底盘底部的四个边角处。
13.进一步优选地,所述轮组件包括电动轮组件。
14.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发明提供的可折叠轮椅,包括底盘、具有座位杆和靠背杆的座位组件、具有上下前撑杆及后撑杆的支撑组件,座位杆位于底盘上方,靠背杆与座位杆转动连接并自连接处向下延伸形成延伸部,上前撑杆的两端部分别与座位杆中部及下前撑杆中部转动连接,下前撑杆下端部与底盘前部转动连接,后撑杆的上下端部分别与延伸部下端部及底盘后端部转动连接,通过使下前撑杆上端部与延伸部中部转动连接,使延伸部、座位杆、上前撑杆、下前撑杆构成的第一四连杆机构与后撑杆、延伸部、下前撑杆、底盘构成的第二四连杆机构形成联动,操作方便,座位杆的尺寸不影响折叠过程,可选用较大尺寸的座位杆,舒适性好,可通过调整两个四连杆机构各杆件的长短,改变展开时座位杆所在的高度,适应性好,底盘不参与折叠,轮组件不移动,安全性好,通过使下前撑杆及后撑杆与上前撑杆及延伸部在左右方向上依次设置,在靠背杆向后翻转使座位组件展开时,能够通过联动使下前撑杆抵紧后撑杆和/或座位杆形成支撑,避免靠背杆继续后翻,实现单向自锁,稳定性好、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15.图1是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16.图2、图3、图4是图1的左视示意图,其中,图2处于展开状态,图4处于折叠状态,图3处于展开折叠变换过程中的中间状态。
17.其中:10.底盘;11.轮组件;12.连接座;20.座位组件;21.座位杆;22.靠背杆;221.延伸部;23.扶手杆;30.支撑组件;31.上前撑杆;32.下前撑杆;33.后撑杆;34.第一四连杆机构;35.第二四连杆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19.本发明描述的前后方向、左右方向和上下方向是基于乘坐者在乘坐本发明提供的可折叠轮椅时观察到的前后方向、左右方向和上下方向。
20.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21.如图1至4所示,本发明提供的可折叠轮椅,包括:底盘10、座位组件20、支撑组件30,其中,底盘10为框架式结构,其在上下方向上的投影呈口字型,底盘10的底部连接有轮
组件11,轮组件11有四个并分别连接在底盘10底部的四个边角处,轮组件11包括电动轮组件,以实现电力驱动;座位组件20包括座位杆21和靠背杆22,座位杆21位于底盘10的上方,靠背杆22的下端部与座位杆21的后端部转动连接,靠背杆22的下端自靠背杆22与座位杆21的转动连接处向下继续延伸形成延伸部221;支撑组件30包括上前撑杆31、下前撑杆32和后撑杆33,上前撑杆31的上端部与座位杆21的中部转动连接,上前撑杆31的下端部与下前撑杆32的中部转动连接,下前撑杆32的上端部与延伸部221的中部转动连接,下前撑杆32的下端部与底盘10的前部转动连接,后撑杆33的上端部与延伸部221的下端部转动连接,后撑杆33的下端部与底盘10的后端部转动连接,从而在座位杆21与底盘10之间形成了两个四连杆机构,这两个四连杆机构分别为由延伸部221、座位杆21、上前撑杆31、下前撑杆32构成的第一四连杆机构34和由后撑杆33、延伸部221、下前撑杆32、底盘10构成的第二四连杆机构35,由于这两个四连杆机构共用下前撑杆32及延伸部221,使得这两个四连杆机构能够形成联动,从而同步实现座位组件20的收叠及座位杆21高度的降低,操作方便,在座位组件20折叠的过程中,座位杆21处于平行下移的状态,不会对折叠过程产生干涉,也就是说,座位杆21的尺寸大小不影响折叠过程,可以选用较大尺寸的座位杆21,提升乘坐时的舒适性,还能通过调整这两个四连杆机构中各杆件的长短及连接位置(如下前撑杆32与延伸部221的连接位置),改变展开时座位杆21所在的高度,从而适应使用者的不同需求,适应性好;底盘10在折叠过程中不动作,不参与折叠,轮组件11的相对位置不产生变化,不存在压伤、挤伤人脚部的现象,安全性更好;下前撑杆32、后撑杆33位于第一平面,上前撑杆31、延伸部221位于第二平面,第一平面与第二平面在左右方向上依次设置,在靠背杆22向后翻转使座位组件20展开时,还能够通过联动使下前撑杆32抵紧后撑杆33形成支撑,避免靠背杆22继续后翻,实现单向自锁,展开后,只需使用者乘坐后向后压靠背杆即可实现锁定,无需设置额外的锁定机构,结构更加简单,当然,为确保安全,也可以在两个四连杆机构中设置常见的保险机构,确保展开时各杆件不能相对转动;在靠背杆22向前翻转使座位组件20折叠时,能够通过联动使靠背杆22、座位杆21、下前撑杆32、后撑杆33依次向底盘10靠拢收叠,并使上前撑杆31与下前撑杆32交错收叠,使得折叠后的收拢效果更好,占用空间更小。
22.在本实施例中,为便于使用者向后压靠背杆22,在座位组件20展开时,靠背杆22向后上方倾斜延伸,靠背杆22与竖直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0
°
,当然,也可通过调整两个四连杆机构中各杆件的长短及连接位置,改变该夹角的大小,为防止过度后仰带来的不适及倾覆隐患,在本发明中,该夹角的调整范围在10-20
°
为宜。
23.为进一步提升展开状态时的稳定性,在本实施例中,在座位组件20展开时,下前撑杆32垂直于后撑杆33,使下前撑杆32、底盘10、后撑杆33形成稳定的直角三角形结构,下前撑杆32与延伸部221转动连接的部位位于下前撑杆32与后撑杆33抵接部位的后上方,由于靠背杆22与竖直方向夹角的限定,该转动连接部位和该抵接部位的距离较近,使得靠背杆22向后翻转的力作用在该抵接部位的力矩半径较短,从而提升支撑时的稳定性。
24.为进一步提升乘坐时的舒适性,并提升该可折叠轮椅的高级杆,在本实施例中,在座位组件20展开时,座位杆21前高后低与水平面之间呈5
°
的夹角,座位杆21还平行于底盘10,也就是说,底盘10处于前高后低的倾斜状态,该状态可由轮组件11的转动半径及轮组件11转轴与底盘10连接位置的调整实现。
25.为进一步提升乘坐舒适性,靠背杆22的中部连接有可转动的扶手23,扶手23可采
用现有技术设置成具有锁定功能的扶手。
26.为便于连接,底盘10上还设有用于转动连接下前撑杆32、后撑杆33的连接座12,连接座12向上凸起并位于第一平面的外侧,以避免对两个四连杆机构的运动产生干涉。
27.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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