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科牵引床

文档序号:30889536发布日期:2022-07-26 22:18阅读:75来源:国知局
一种骨科牵引床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骨科牵引床。


背景技术:

2.骨科牵引床是一种采用机械传动实行牵引的一种新颖器械。应用人体生理学与机械物理力学科学结合特点。腰椎牵引床广泛应用于各种急、慢性损伤引起的腰椎间盘突出、腰痛、放射性腿脚麻木、行走无力而引起腿脚肌肉萎缩,以及外伤性颈椎骨折、错位、脱位等症状。
3.现有技术中的骨科牵引床在使用时,牵引床的高度不能下降,由于患者行动不便,需要医护人员将患者扶持到牵引床上,患者上床的难度较大,患者躺在牵引床上,医护人员需要对患者在牵引床上进行移动,以将患者的腰椎需要理疗的部位移动至适当位置,使用不方便,为此,本方案提出了一种骨科牵引床。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骨科牵引床,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牵引床使用不方便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骨科牵引床,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顶部设有床板,所述床板与底板之间通过升降组件连接,所述床板的一端顶部安装有床头板,所述床板靠近床头板的一端顶部固接有第一躺板,所述床板的另一端顶部滑接有第二躺板,所述第一躺板上安装有用于驱动第二躺板沿床板长度方向运动的伸缩组件,所述床板的底部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多个连通槽,多个所述连通槽的顶部均贯穿第一躺板与第二躺板延伸至第一躺板与第二躺板的顶部,所述床板的底部固接有箱体,所述箱体位于多个连通槽的正下方,所述箱体的内侧安装有横板,所述横板的顶部固接有多个移动板,多个所述移动板的顶部分别延伸至多个连通槽的内侧。
7.优选的,所述升降组件包括两个侧板和安装在底板顶部的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两个所述侧板均为“t”字形结构,所述床板的顶面两侧均开设有沿其长度方向设置的限位槽,两个侧板分别位于两个限位槽的正下方,且两个侧板的顶部均贯穿限位槽延伸至床板的顶部,多个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的伸长端分别与两个侧板的底部固接。
8.优选的,所述第一躺板与第二躺板上均安装有固定带,所述移动板位于连通槽内侧的一端与连通槽相互吻合。
9.优选的,所述底板底部四个边角均安装有脚轮,所述底板的顶部固接有多个限位套,多个所述限位套的内侧均滑接有连接柱,多个所述连接柱的顶部均延伸至限位套的顶部、并与床板的底部固接。
10.优选的,所述箱体的底部内壁固接有多个第二电动伸缩杆,多个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的伸长端固接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顶部开设有凹槽,所述横板的底部与凹槽的底
部内壁抵接,所述横板的内侧螺纹套设有多个螺纹杆,多个所述螺纹杆均沿床板的长度方向设置,且多个所述螺纹杆的两端均延伸至横板的外部、并与安装板的内壁转动连接,所述安装板的一侧外壁安装有用于驱动螺纹杆转动的驱动电机。
11.优选的,所述伸缩组件包括开设在第一躺板靠近第二躺板一侧外壁的多个收容孔和安装在收容孔内侧的第三电动伸缩杆,多个所述第三电动伸缩杆的伸长端均延伸至收容孔的外部、并与第二躺板的外壁固接。
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3.1、通过第一电动伸缩杆、床板、侧板、限位套等相互配合,在床板下降的同时,两个侧板下降到床板的下方,方便患者上牵引床,在床板上升的同时,两个侧板上升到床板的上方,进而对患者进行阻挡防护,防止患者从床板上跌落。
14.2、通过第二电动伸缩杆、安装板、横板、驱动电机、移动板等相互配合,实现将患者从第一躺板与第二躺板上顶起,并沿床板的长度方向移动,从而对患者的牵引理疗部位进行调整,避免医护人员移动患者,方便使用操作。
15.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结构稳定,操作简单,不仅方便患者上下,还能够对患者的理疗部位进行调节,使用方便,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侧板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20.图中标号:1、底板;2、床板;3、床头板;4、限位槽;5、第一电动伸缩杆;6、侧板;7、限位套;8、连接柱;9、连通槽;10、第一躺板;11、第二躺板;12、脚轮;13、固定带;14、箱体;15、第二电动伸缩杆;16、安装板;17、横板;18、移动板;19、螺纹杆;20、驱动电机;21、收容孔;22、第三电动伸缩杆。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22.参照图1-4,一种骨科牵引床,包括底板1,底板1底部四个边角均安装有脚轮12,四个脚轮12均为带有自锁结构的万向轮,在底板1的顶部设有床板2,床板2的一端顶部安装有床头板3,底板1的顶部固接有多个限位套7,多个限位套7的内侧均滑接有连接柱8,多个连接柱8的顶部均延伸至限位套7的顶部、并与床板2的底部固接,床板2的顶面两侧均开设有沿其长度方向设置的限位槽4,在床板2的下方设置有两个侧板6,两个侧板6均为“t”字形结构,两个侧板6分别位于两个限位槽4的正下方,且两个侧板6的顶部均贯穿限位槽4延伸至床板2的顶部,在底板1顶部安装有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同步收缩,床板2下降,当床板2的底部与限位套7的顶部抵接时,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继续收缩,两个侧板6跟随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同步下降,运动至床板2的下方,方便患者上床,多个第一
电动伸缩杆5的伸长端分别与两个侧板6的底部固接,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同步伸长,使得两个侧板6贯穿限位槽4上升到床板2的顶部,当侧板6的底部与床板2的底部抵接时,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继续伸长,使得床板2上升。
23.在床板2靠近床头板3的一端顶部固接有第一躺板10,床板2的另一端顶部滑接有第二躺板11,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上均安装有固定带13,使用固定带13将患者固定在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上,在第一躺板10靠近第二躺板11一侧外壁开设的多个收容孔21,在收容孔21内侧安装有第三电动伸缩杆22,多个第三电动伸缩杆22的伸长端均延伸至收容孔21的外部、并与第二躺板11的外壁固接,多个第三电动伸缩杆22同步伸长,使得第二躺板11与第一躺板10之间的距离变大,对患者的理疗部位进行牵引。
24.在床板2的底部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多个连通槽9,多个连通槽9的顶部均贯穿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延伸至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的顶部,床板2的底部固接有箱体14,箱体14位于多个连通槽9的正下方,在箱体14的底部内壁固接有多个第二电动伸缩杆15,多个第二电动伸缩杆15的伸长端固接有安装板16,安装板16的顶部开设有凹槽,安装板16的内侧滑接有横板17,横板17的内侧螺纹套设有多个螺纹杆19,多个螺纹杆19均沿床板2的长度方向设置,且多个螺纹杆19的两端均延伸至横板17的外部、并与安装板16的内壁转动连接,安装板16的一侧外壁安装有用于驱动螺纹杆19转动的驱动电机20,横板17的顶部固接有多个移动板18,多个移动板18的顶部分别延伸至多个连通槽9的内侧,移动板18位于连通槽9内侧的一端与连通槽9相互吻合,多个第二电动伸缩杆15同步伸长,使得安装板16上升,进而将多个移动板18向上推动,从而将患者从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的顶部抬起,连接驱动电机20的电源,多个驱动电机20驱动多个螺纹杆19正转或反转,以驱动横板17沿床板2的长度方向往复运动,对患者的床板上的位置进行调节,使得理疗部位位于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之间。
25.工作原理:理疗床与外界控制柜通过导线电性连接,在使用时,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同步收缩,床板2下降,当床板2的底部与限位套7的顶部抵接时,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继续收缩,两个侧板6跟随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同步下降,运动至床板2的下方,患者上床之后,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的伸长端分别与两个侧板6的底部固接,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同步伸长,使得两个侧板6贯穿限位槽4上升到床板2的顶部,对床板2上的患者进行防护,防止患者跌落,当侧板6的底部与床板2的底部抵接时,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继续伸长,使得床板2上升,当需要调节患者位于床板2上位置时,多个第二电动伸缩杆15同步伸长,使得安装板16上升,进而将多个移动板18向上推动,从而将患者从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的顶部抬起,连接驱动电机20的电源,多个驱动电机20驱动多个螺纹杆19正转或反转,以驱动横板17沿床板2的长度方向运动,对患者的床板上的位置进行调节,使得理疗部位位于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之间,然后使用固定带13将患者固定在第一躺板10与第二躺板11上,多个第三电动伸缩杆22同步伸长,使得第二躺板11与第一躺板10之间的距离变大,对患者的理疗部位进行牵引,理疗完成之后,多个第一电动伸缩杆5同步收缩,床板2下降,两个侧板6运动至床板2的下方,解开固定带13,将患者从床板2上扶下,待下次使用使用,重复上述操作即可。
2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7.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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