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杀精子药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32522阅读:79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外用杀精子药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具有杀灭精子作用的外用药物,可用于避孕。
人或动物的生殖生理活动是一个许多环节相互连续的过程,干扰或阻断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影响或中止全过程,达到避孕的目的。其中杀灭精子是一种最直接和最根本的手段和措施。
作为阴道杀精子有效成分,近年来应用较多,发展较快的一类是表面活性剂,特别是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因其具有高度的表面活性和发泡特性,毒性较低,对阴道杆菌无杀灭作用而具有独特的优点,如目前常用的壬苯醇醚(NP-9,NP-10),辛苯醇醚(OP-10)。孟苯醇醚(TS-81,TS-88)等,其杀精子的最低有效浓度为0.06~0.5%。《国外医学计划生育分册》1987,6(1)∶1中对此有所介绍。但在推广使用过程中发现,这些成分有一定的副作用,例如使阴道分泌物增多,出现下腹痛,过敏性皮炎等。
针对上述合成化学品的不足,现在许多国家已开始注意从天然物质中寻找有价值的杀精子有效成分。这一工作实际自古就在进行。中国古代以及古埃及、希腊、印度等曾使用蜂蜜、乳香、橄榄油、软羊毛和麻等控制生育,可称为外用避孕药或杀精子剂的起源。《中成药》1988(11)39-40曾对棉酚、大蒜、七叶一枝花、土贝母、慈姑、猪胆、蚯蚓等药用动植物品种的外用杀精子避孕功用作了系统全面的介绍和评价,其杀精子的最低有效浓度为0.03~5%。《中草药》1989,20(11)∶25和1993,(24)3∶135还分别对佛顶珠和苔黑酚及苔色酸酯对人精子的体外杀灭作用作了介绍。将这些文献所介绍的药物或成分作为可供临床使用的外用杀精子药物时,有些刺激性偏大,有些有效杀精浓度要求较高,完全杀灭精子的可靠程度也不能令人满意。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杀精作用强,效果可靠,且毒副作用小,安全性高的外用杀精子药物。
本发明的杀精子药物由一种活性成分化合物(Ⅰ)与药学上允许的水溶性溶剂混合所成,此活性成分化合物(Ⅰ)为3-0-2′-α-L-吡喃鼠李糖-4′-[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β-L-吡喃阿拉伯糖-3β,-22β-二羟基齐墩果烷-13,28-环氧-30-醛,其结构为 药物中此活性成分化物(Ⅰ)的含量为0.005~0.1%(重量/体积)。
本发明药物中所说的水溶性溶剂最简单的可为等渗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根据例如是在输精管结扎术中进行精囊灌注以杀灭残余精子,或是以附睾给药进行节育等不同使用目的和方式、途径对药物停留时间不同要求所必要的药物粘稠度,除单纯水溶剂外,还可以选用10-80%丙二醇、5-60%聚乙二醇、5-50%二甲亚砜等。这些溶剂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例如可以为丙二醇-聚乙二醇,或丙二醇-二甲亚砜,或聚乙二醇-二甲亚砜,或丙二醇-聚乙二醇-二甲亚砜等,此外也可以再加入上述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这些都是目前包括注射剂在内的各种药物制剂中的常用溶剂及其组合,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此外,为减少疼痛及提高消毒防腐,抗菌消炎的作用,在上述药物组成中还可按常规方法添加如1~10%的苯甲醇或1~5%利多卡因等作为局部麻醉剂;0.02~0.1%的度米芬或0.2~0.5%的醋酸洗必泰等作为消毒防腐剂;100~1000单位/ml的硫酸庆大霉素作为抗菌消炎成分等。
由上述化合物(Ⅰ)的结构可以看出其属于皂甙类结构。由于皂甙类化合物的分子结构较为复杂,人工合成难度大,而这类化合物却又是广泛存在于各种植物,特别是药用植物成分中。因此由植物成分中分离提取并纯化此类化合物在目前仍不失为一种主要和便捷的途径。例如《中草药》1987,18(11)5和该杂志1989,20(1)2都报道了由植物江南紫金牛(月月红)中提取上述化合物(Ⅰ)及其化学结构确定的工作。本发明所说的活性成分化物(Ⅰ)可按该文献方法将原料江南紫金牛全株干品,用70~90%乙醇常规渗漉后,渗漉液回收乙醇,浓缩,作常规脱色纯化处理,得到白色针晶粉末纯品。该化合物(Ⅰ)的mp237~238.5℃,收率约为原生药的0.8%。结构及纯度测定同样按该文献方法进行。
将上述纯品化合物(Ⅰ)配制成0.5%(重量/体积)浓度的生理盐水溶液,作为进行毒性实验的样品。
以体重18-22克昆明种小鼠分别采取腹腔注射给药和静脉注射给药,均观察7天。中毒症状表现始为烦燥不安,继之扭体、竖毛、食欲减退,以后静卧,呼吸浅慢,以致死亡,一般在24小时内发生。实验结果表明其平均半数致死量(LD50)腹腔注射为9.523mg/kg,静脉注射为7.02mg/kg。由于本发明药物临床上为外用型,作为输精管结扎术中精囊灌注方式使用时,在给药过程中,药液经输精管进入膀胱,术后随尿液排出体外,因此管腔外的实际留存量很少,但即使按成人剂量1mg/50kg计全部被人体吸收(实际上不可能),上述动物急性毒性剂量分别为人的476和351倍。将本发明药物作为附睾尾给药的化学绝育方法使用,推算出上述动物急性毒性剂量则分别为人用剂量的476和3510倍。
将上述实验样品以体重110克左右的Wister大鼠为实验动物,按分别相当于临床剂量200倍,100倍和20倍的大、中、小剂量组腹腔注射给药,每日1次,连续14天,作长期毒性观察。对照组给予同体积生理盐水。实验后处死动物,进行血液细胞学,血液生化学检查;解剖动物作肉眼尸检,取肝、肾脏器称重,并取心、肾肝、脾、肺、睾丸、附睾、输精管、卵巢、子宫等组织作形态学检查。其中体重及脏器称重结果见表1,该结果显示出各项指标中实验组与对照组间无显著性差异。实验动物的肝功能(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肾功能(尿素氮和肌酐)、血清蛋白质(总蛋白及白蛋白、球蛋白)和血液细胞学(血色素、红细胞数、白细胞数及其分类计数)等项检测也均显示出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各项指标均在正常值范围内,且二者之间无显著性差异。尸检及各器管组织学检查也未发现异常变化。按此实验结果推算,实验组中的中剂量组相当于精囊灌注使用时临床用量的100倍,相当于附睾给药化学绝育法使用时临床用量的600倍。
以体重10公斤左右的杂种狗为实验动物,连续给药14天进行长期毒性实验,考察与上述大鼠长期毒性实验相同的检测项目,结果显示给药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各项指标或检测项目间也均无显著差异或异常发现。
上述毒性实验结果均提示了本发明药物的临床剂量是安全和无毒副作用的。
将本发明药物配制成0.1%药物浓度的实验样品以日本大耳兔和豚鼠作一般药理试验。以0.5mg/kg和1mg/kg剂量(临床用药制投标量的41倍和83倍)对家兔静脉注射和,以2mg/kg和4mg/kg剂量(临床用药量166倍和333倍)对家兔腹腔注射后,动物的心率、血压及呼吸有轻微波动或改变,但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且均在2-5分钟内恢复正常。以稀释至0.01-0.06%的实验样品药液给家兔作输精管灌注后,经病理学观察,对输精管、精囊及前列腺等组织均无刺激性。对豚鼠以0.012%浓度的稀释实验样品静脉注射作致敏反应试验,无过敏反应现象。
本发明药物与已有报道的各种杀精子剂和阴道避孕药的瞬间(20秒钟)杀灭人精子的最低有效浓度的对比见表2。与目前认为杀精子效果最好的佛顶珠和烷基苯聚醇醚作杀精子效果对比实验的结果见表3。表中的“+”为约1/4精子停止活动,“++”约1/2精子停止活动,“+++”约3/4精子停止活动,“++++”为全部精子停止活动。
以浓度分别为0.002,0.005,0.01和0.02%的本发明药物作初步临床实验观察发现,低于0.005%浓度时,杀精子效果不佳,而0.01%和0.02%浓度的效果相当。以0.01%本发明药物的生理盐水溶液作输精管结扎及精囊灌注实验,以0.03%烷基苯聚醇醚生理盐水溶液作对照的临床实验结果见表4,虽经统计学处理二者的有效率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但表中数据已明显显示出实验组的效果优于对照组。同时,考虑到实验中二者药物浓度上的差异,更可以推测出实验组药物应比对照组药物的效果更佳。
以上实验结果均充分表明本发明药物作为外用杀精子剂在用避孕方面是具有重要意义和极大价值的。
表1
表2
续表2
续表2
*为只杀灭部分人精子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杀灭精子作用的外用药物,其特征在于由活性化合物与药物学上允许的水溶性溶剂混合所成,活性成分的含量为0.005~0.1%(重量/体积),所说的活性化合物为3-O-2′-α-L-吡喃鼠李糖-4′-[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β-L-吡喃阿拉伯糖-3β,-22β-二羟基齐墩果烷-13,28-环氧-30-醛,其结构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活性化合物为由江南紫金牛植物乙醇提取的皂甙成分。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药物学上允许的水溶性溶剂为等渗的水溶液、10~80%丙二醇、5~60%聚乙二醇或5~50%二甲亚砜中的至少一种。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还添加有药物学上允许量的常规局部麻醉性,消毒防腐性或抗菌消炎性成分。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的是一种用于避孕方面的外用杀精子药物,由所示结构的活性化合物与药物学上允许的水溶性溶剂混合所成,其中活性化合物的含量为0.005~0.1%。该活性化合物结构如上所示。
文档编号A61K31/70GK1100635SQ93111969
公开日1995年3月29日 申请日期1993年9月20日 优先权日1993年9月20日
发明者周继铭, 吴德光, 余朝菁 申请人:四川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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