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9485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擦窗器具的改进,具体说是一种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属日常生活用品。
背景技术
目前的擦窗器具不少,但是对于擦洗窗玻璃外面仍然很困难,费时费力,特别对于高层窗外玻璃的擦洗更是十分不安全,经常发生因擦高层窗外玻璃失误而身亡的不幸。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特别是擦洗高层窗外玻璃省时、省力、安全可靠的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这种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由主杆、伸缩杆、电机、清洗头等构成,特点是在主杆上套装有安全环,安全环的插头与窗框固定器连接。
在所述的伸缩杆与电机之间还可设有方向调节机构;在电机和清洗头之间还可设有清洗头更换机构。方向调节机构、清洗头更换机构可采用机械中通用的构件组成。电机的供电可采用安全电源。
所述的清洗头呈圆盘形,在清洗头的圆盘正面和圆周侧面均设有海绵擦头。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选用现有的金属、塑料等材料和通用构件,并采用常规的工艺加工制作,容易实施。使用时这种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的主杆以安全环为支点固定在窗框上,在杠杆原理作用下用较少的力即可使清洗头与玻璃之间产生较大压力,很容易达到擦掉玻璃上灰尘的目的。如边角还不干净可利用方向调节机构调整清洗头的角度清洗边角部位。湿擦后还可换上干擦清洗头,完成擦玻璃的全部工作。这种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使用时只要把窗扇拉开,将窗框固定器固定在窗框上,然后把洁净器上的安全环插装在窗框固定器上,既不用上高、探出身体,也不用把脚探出窗外,站在室内只用一只手操作就可以擦净室外玻璃,省时省力,又十分安全。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使用操作方便、安全、省时省力、清洗效果好等优点,特别适用于家庭、办公大楼等高层建筑物的窗外玻璃清洗,更适用于室内玻璃的清洗,具有推广价值。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清洗头部分的左向结构示意图。
图3是安全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给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照附图,这种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在主杆2的一端设有手柄1,主杆的另一端套装有伸缩杆3,在伸缩杆的端头装有电机4,在电机上装有的更换座16上装有清洗头5。在电机和伸缩杆间设有方向调节器6,方向调节器由相互啮合的棘齿轮6-1、紧固螺钉6-2和螺杆6-3构成。
在主杆上套装有安全环7,安全环上的插头7-1可插入窗框固定器8的安全环插座11中并靠安全环插座上的自锁器12固定。在窗框固定器上设有可与窗框固定连接的卡口9,在卡口上设有固定螺钉10。
电机的电源线经设在手柄处的开关13与安全电源14电连接。
清洗头呈圆盘形,在清洗头的圆盘正面和圆周侧面均设有海绵擦头15。
当清洗窗外玻璃时,首先把清洗头海绵擦头在清洁剂或清水里蘸湿,取出拧成大半干后,固定在和电机一体的更换座上,根据所要清洗的是玻璃平面还是角边,用方向调节器调整好清洗头的角度,并根据要擦的位置调整伸缩杆至适合的长度。然后把窗框固定器固定在窗框上,把套装在主杆上的安全环插头插到具有自锁器的窗框固定器的安全环插座里,固定好后接上电源,用一只手握住手柄打开开关,想擦什么方位时,只要握紧手柄使主杆在安全环里来回推动调整清洗头位置即可。
权利要求1.一种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由主杆、伸缩杆、电机、清洗头构成,其特征在于在主杆上套装有安全环,安全环的插头与窗框固定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其特征在于在伸缩杆与电机之间设有方向调节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其特征在于在电机和清洗头之间设有清洗头更换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其特征在于清洗头呈圆盘形,在清洗头的圆盘正面和圆周侧面均设有海绵擦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其特征在于电机的供电采用安全电源。
专利摘要一种高层窗外玻璃安全洁净器,由主杆、伸缩杆、电机、清洗头等构成,特点是在主杆上套装有安全环,安全环的插头与窗框固定器连接。使用时这种安全洁净器的主杆以安全环为支点固定在窗框上,在杠杆原理作用下用较少的力即可使清洗头与玻璃之间产生较大压力,很容易擦掉玻璃上的灰尘。清洗窗外玻璃时将窗框固定器固定在窗框上,然后把洁净器上的安全环插装在窗框固定器上。既不用上高、探出身体,也不用把脚探出窗外,站在室内只用一只手操作就可以擦净室外玻璃。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使用操作方便、安全、省时省力、清洗效果好等优点,特别适用于家庭、办公大楼等高层建筑物的窗外玻璃清洗,更适用于室内玻璃的清洗,具有推广价值。
文档编号A47L1/05GK2915007SQ200620028218
公开日2007年6月27日 申请日期2006年1月25日 优先权日2006年1月25日
发明者李庆和 申请人:李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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