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药除垢牙粉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中药除垢牙粉,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小罗伞10-16份、丁香5-10份、樟脑6-12份、柴胡6-12份、皂角15-25份、黄柏5-10份、天麻5-10份、五眼果6-12份、五敛子4-10份和扎蓬果4-10份。本发明的牙粉与现有的洁牙用品相比,在添加小罗伞、柴胡和黄柏等中草药后,会产生强大的协同效果,疗效显著,除具有普通牙膏的洁齿功效外,还具有可抗毒,杀菌的作用,特别是在消除牙垢方面,会产生很好的效果,使用简单方便。
【专利说明】一种中药除垢牙粉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除垢牙粉,属于个人清洁用品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在目前的牙膏市场中,追求天然、绿色、安全、环保的消费理念使中草药牙膏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牙膏消费量最大的国家,牙膏产量以年平均13%的速度递增;专家预测,到2010年我国牙刷市场规模将达到181亿元,中草药牙膏占据着40%-50%的国内市场份额,中药由于副作用小,通过内服外用的中药调理“口腔保健”、“美容”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同,这也给制药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良机。牙膏是人们每天保持牙齿清洗必不可少的清洁用品,但是现有的牙膏只具有单一的抗菌作用。牙垢又称牙菌斑,是在牙齿表面逐渐沉积的生物薄膜,由食物残渣、脱落的口腔上皮细胞、唾液和细菌构成。现有的牙膏在刷牙时不具有杀菌和抗牙垢的作用。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中药除垢牙粉,具有可抗毒,杀菌的作用,特别是在消除牙垢方面,会产生很好的效果。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中药除垢牙粉,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小罗伞10-16份、丁香5-10份、樟脑6-12份、柴胡6-12份、皂角15-25份、黄柏5-10份、天麻5-10份、五眼果6-12份、五敛子4-10份和扎蓬果4-10份。
[0005]优化的,上述中药除垢牙粉,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小罗伞12-14份、丁香6-8份、樟脑8-11份、柴胡8-10份、皂角17-20份、黄柏6_8份、天麻6-8份、五眼果8-10份、五敛子6-8份和扎蓬果6-8份。
[0006]优化的,上述中药除垢牙粉,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小罗伞10份、丁香5份、樟脑6份、柴胡6份、皂角15份、黄柏5份、天麻5份、五眼果6份、五敛子4份和扎蓬果4份。
[0007]本发明的牙粉与现有的洁牙用品相比,在添加小罗伞、柴胡和黄柏等中草药后,会产生强大的协同效果,疗效显著,除具有普通牙膏的洁齿功效外,还具有可抗毒,杀菌的作用,特别是在消除牙垢方面,会产生很好的效果,使用简单方便。
【具体实施方式】
[0008]实施例1
本发明为一种中药除垢牙粉,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小罗伞10份、丁香5份、樟脑6份、柴胡6份、皂角15份、黄柏5份、天麻5份、五眼果6份、五敛子4份和扎蓬果4份。
[0009]实施例2 本发明为一种中药除垢牙粉,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小罗伞16份、丁香10份、樟脑12份、柴胡12份、皂角25份、黄柏10份、天麻10份、五眼果12份、五敛子10份和扎蓬果10份。
[0010]实施例3
本发明为一种中药除垢牙粉,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小罗伞12份、丁香7.4份、樟脑8.5份、柴胡9.3份、皂角18.4份、黄柏7.5份、天麻8.6份、五眼果8.2份、五敛子6.3份和扎蓬果6.7份。
[0011]本发明的牙粉与现有的洁牙用品相比,在添加小罗伞、柴胡和黄柏等中草药后,会产生强大的协同效果,疗效显著,除具有普通牙膏的洁齿功效外,还具有可抗毒,杀菌的作用,特别是在消除牙垢方面,会产生很好的效果,使用简单方便。
[0012]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中药除垢牙粉,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小罗伞10-16份、丁香5-10份、樟脑6-12份、柴胡6-12份、皂角15-25份、黄柏5-10份、天麻5-10份、五眼果6-12份、五敛子4-10份和扎蓬果4-1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除垢牙粉,其特征在于: 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小罗伞12-14份、丁香6-8份、樟脑8-11份、柴胡8-10份、皂角17-20份、黄柏6-8份、天麻6-8份、五眼果8_10份、五敛子6_8份和扎蓬果6_8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除垢牙粉,其特征在于: 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小罗伞10份、丁香5份、樟脑6份、柴胡6份、皂角15份、黄柏5份、天麻5份、五眼果6份、五敛子4份和扎蓬果4份。
【文档编号】A61Q11/00GK104434604SQ201310433670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23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23日
【发明者】杨军 申请人:青岛锦涟鑫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