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8489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化妆品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含有以下的成分(A)、(B)、(C)和(D),且成分(A)和(D)的质量比例为(A)/(D)=0.5-10的化妆品,⑷具有下述通式⑴和(2)(式中,Rf表示碳原子数为6的直链或支链的全氟烷基,R\R2和R3相同或不同,表示碳原子数为1?6的直链或支链的烃基,m表示2?6的数,n表示1?6的数,p表示3?50的数,s表示1?5的数,p和s的比例为0.66^p/(p+s)^0.9)所表不的聚硅氧烷单元的氟改性硅酮,其含量为0.01?48质量%;(B)用十三氟辛基三乙氧基硅烷进行过表面处理的粉体,其含量为0.01?40质量%;(C)不包括成分(B)的比表面积为10?100m2/g的微粒氧化锌,其含量为0.01?20质量%;(D)对甲氧基肉桂酸辛酯。<1>B
【专利说明】化妆品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化妆品。

【背景技术】
[0002] 在化妆品中仅配合通常的粉体的情况下,由于在肌肤上产生的汗和皮脂等,粉体 显著润湿而镜面化,难以维持刚涂布后的效果。因此,为了化妆保持性良好、防止化妆溃散, 研究了各种含有防水防油性的化合物的化妆品。
[0003] 例如,在专利文献1中记载了含有特定的氟改性硅酮衍生物的化妆品,在专利文 献2中记载了含有氟改性硅酮和微粒氧化锌的化妆品。
[0004] 提出了这些化妆品的防止化妆溃散和化妆持续性优异。
[0005] 现有技术文献
[0006] 专利文献
[0007] 专利文献1 :日本特开平6-184312号公报 [0008] 专利文献2 :日本特开平7-277914号公报


【发明内容】

[0009]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有以下的成分(A)、(B)、(C)和(D),成分(A)和(D)的质量比 例为(AVOO = 0. 5?10的化妆品。
[0010] (A)具有下述通式(1)和(2)所表示的聚硅氧烷单元的氟改性硅酮,其含量为 0· 01?48质量% ;
[0011]

【权利要求】
1. 一种化妆品,其中, 含有以下的成分(A)、(B)、(C)和(D),成分(A)和(D)的质量比例为(AV(D) = 0. 5? 10, (A) 具有下述通式(1)和(2)所表示的聚硅氧烷单元的氟改性硅酮,其含量为0. 01? 48质量%,
式中,Rf表示碳原子数为6的直链或支链的全氟烷基,R1、R2和R3相同或不同,表示碳 原子数为1?6的直链或支链的经基,m表不2?6的数,η表不1?6的数,p表不3?50 的数,s表不1?5的数,ρ和s的比例为0· 66 < p/(p+s) < 0· 9 ; (B) 用十三氟辛基三乙氧基硅烷进行过表面处理的粉体,其含量为0. 01?40质量% ; (C) 不包括成分(B)的比表面积为10?100m2/g的微粒氧化锌,其含量为0. 01?20 质量% ; (D) 对甲氧基肉桂酸辛酯。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含有成分(D)0. 1?15质量%。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含有成分(A)l?30质量%、成分(B)l?20质量%、成分(〇1?20质量%、成分 (D) 1?10质量%。
4. 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成分㈧和(C)的质量比例(AV(C)为0. 1?10。
5. 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成分㈧和⑶的质量比例(AV⑶为0. 1?10。
6. 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进一步含有(E)有机聚硅氧烷0. 01?10质量%,其是在构成主链的有机聚硅氧烷链 段的硅原子中的至少两个上经由含杂原子的亚烷基结合下述通式(4)所表示的重复单元 构成的聚(N-酰基亚烷基亚胺)链段而成的有机聚硅氧烷, 聚(N-酰基亚烷基亚胺)链段的数均分子量为500?4000, 构成主链的有机聚硅氧烷链段(a)和聚(N-酰基亚烷基亚胺)链段(b)的质量比a/b 为 80/20 ?95/5, 邻接的聚(N-酰基亚烷基亚胺)链段间的有机聚硅氧烷链段的重均分子量为10000? 40000, 构成主链的有机聚硅氧烷链段的重均分子量为50000?150000,
式中,R4表示氢原子或碳原子数为1?3的烷基,t表示2或3。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成分㈧和(E)的质量比例(AV(E)为0. 1?100。
8.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成分(E)的有机聚硅氧烷是通过使下述通式(6)所表示的改性有机聚硅氧烷与将下述 通式(7)所表示的环状亚氨基醚开环聚合而得到的末端反应性聚(N-酰基亚烷基亚胺)反 应来制得的,作为通式(6)所表示的改性有机聚硅氧烷与末端反应性聚(N-酰基亚烷基亚 胺)的质量比,改性有机聚硅氧烷/末端反应性聚(N-酰基亚烷基亚胺)为83/17?93/7,
式中,R5表示与上述相同的意思,R8和R9分别表示与R5相同的基团或下述式(viii)? (xiii)中的任一个所表示的一价基团,R1CI表示下述式(viii)?(xiii)所表示的一价基 团,d表示91. 5?1255. 0的数,e表示2. 0?62. 5的数,
式中,R4和t表示与上述相同的意思。
9. 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在成分㈧中,通式⑴和⑵中,ρΛρ+s)的比例为0· 75彡ρΛρ+s)彡0· 83。
10. 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成分(C)为进行过硅酮处理的微粒氧化锌。
11. 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进一步水的含量为10?60质量%。
12. 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进一步20°C下为液状的硅油、烃油、酯油的含量为10?50质量%。
13. 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进一步表面活性剂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HLB值为1以上且7以下。
15. 如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表面活性剂的含量为0. 1?6质量%。
16. 如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其中, 所述化妆品为油包水型乳化化妆品。
【文档编号】A61Q17/04GK104220044SQ201380011201
【公开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请日期:2013年2月25日 优先权日:2012年2月28日
【发明者】铃木博久, 松井芳明, 神馆隆史 申请人:花王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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