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祛痘配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2753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祛痘配方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祛痘配方,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为金盏花2~6份,芦荟精华液12~20份,珍珠粉6~12份,杏仁粉1~3份,维生素E6~10份,香料1~3份,对于脸上的青春痘、色斑的效果显著,且没有任何副作用,适合各种肤质的人群使用。
【专利说明】一种祛痘配方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化妆品【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祛痘配方。

【背景技术】
[0002] 青春痘,又称痤疮,其发生主要与皮脂分泌过多、毛囊皮脂腺导管堵塞、细菌感染 和炎症反应等因素密切相关。
[0003]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来治疗,一种是食疗,通过改变饮食习惯达到一定程度上减 轻症状的目的,这种方法见效慢;另一种是利用祛痘产品,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祛痘产品功效 单一、效果不理想,且还带有一定的副作用,停用之后更加严重。


【发明内容】

[0004] 为了解决上述弊端,本发明提出一种祛痘配方,能够完全解决上述两种治疗青春 痘吧的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0005]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6] -种祛痘配方,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0007] 金盏花2?6份;
[0008] 芦荟精华液12?20份;
[0009] 珍珠粉6?12份;
[0010] 杏仁粉1?3份
[0011] 维生素E6?10份;
[0012] 香料1?3份。
[0013] 最优的,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0014] 金盏花2份;
[0015] 芦荟精华液12份;
[0016] 珍珠粉6份;
[0017] 杏仁粉1份;
[0018] 维生素E6份;
[0019] 香料1份。
[0020] 最优的,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0021] 金盏花6份;
[0022] 芦荟精华液20份;
[0023] 珍珠粉12份;
[0024] 杏仁粉3份
[0025] 维生素E10份;
[0026] 香料3份。
[0027] 最优的,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0028] 金盏花4份;
[0029] 芦荟精华液46份;
[0030] 珍珠粉10份;
[0031] 杏仁粉2份;
[0032] 维生素E8份;
[0033] 香料2份。
[0034]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0035] 1、对于脸上的青春痘、色斑等效果显著;
[0036] 2、没有任何副作用,适合各种肤质的人群使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37]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 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 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 其他的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38] 实施例一:
[0039] -种祛痘配方,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0040] 金盏花2?6份;
[0041] 芦荟精华液12?20份;
[0042] 珍珠粉6?12份;
[0043] 杏仁粉1?3份
[0044] 维生素E6?10份;
[0045] 香料1?3份。
[0046] 最优的,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0047] 金盏花2份;
[0048] 芦荟精华液12份;
[0049] 珍珠粉6份;
[0050] 杏仁粉1份;
[0051] 维生素E6份;
[0052] 香料1份。
[0053] 实施例二:
[0054] -种祛痘配方,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0055] 金盖花2?6份;
[0056] 芦荟精华液12?20份;
[0057] 珍珠粉6?12份;
[0058] 杏仁粉1?3份
[0059] 维生素E6?10份;
[0060] 香料1?3份。
[〇〇61] 最优的,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权利要求】
1. 一种祛痘配方,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下: 金盏花2?6份; 芦荟精华液12?20份; 珍珠粉6?12份; 杏仁粉1?3份 维生素E6?10份; 香料1?3份。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祛痘配方,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 下: 金盏花2份; 芦荟精华液12份; 珍珠粉6份; 杏仁粉1份; 维生素E6份; 香料1份。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祛痘配方,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 下: 金盖花6份; 芦荟精华液20份; 珍珠粉12份; 杏仁粉3份 维生素 E10份; 香料3份。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祛痘配方,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数计算,主要成分如 下: 金盖花4份; 芦荟精华液46份; 珍珠粉10份; 杏仁粉2份; 维生素E8份; 香料2份。
【文档编号】A61Q19/00GK104083312SQ201410320720
【公开日】2014年10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26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26日
【发明者】刘书元 申请人:刘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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