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32243发布日期:2022-03-20 00:55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一种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锯边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


背景技术:

2.锯边机是一种对板材边角进行切割修整的机器,使其符合一定的规格,在板材加工领域应用很广泛。
3.板材在锯边时,需要使用到锯边机进行锯边,但是,目前市场上现有的锯边机在使用时,锯边机不具备除尘功能,从而导致工作人员长时间在周边环境工作时,工作人员出现呼吸道疾病等状况。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具备对锯边机起到除尘功能等优点,解决了现有的锯边机不具备除尘功能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的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包括承载箱,所述承载箱内腔顶部的右侧设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设有切割片,所述切割片的顶部贯穿并延伸至承载箱的顶部,所述承载箱内腔的底部设有水箱,所述水箱顶部的两侧均连通有透气孔,所述水箱左侧的底部连通有进出水口,所述进出水口的左侧贯穿并延伸至承载箱的左侧,所述水箱的顶部设有吸尘机,所述吸尘机的输出端连通有出尘管,所述出尘管的底部与水箱连通,所述吸尘机的输入端连通有吸尘管,所述吸尘管顶部的两侧均连通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的顶部贯穿并延伸至承载箱的顶部,所述连接管内侧的顶部连通有吸尘口。
6.本实用新型的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其中所述承载箱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活动箱,所述活动箱内腔的顶部设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的输出端设有移动板,所述移动板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底部贯穿并延伸至活动箱的底部,所述固定杆的底部活动连接有滑轮,本实用新型液压缸运行,通过液压缸带动移动板进行移动,通过移动板带动固定杆进行移动,通过固定杆带动滑轮向下移动,在滑轮接触地面时,即可对锯边机起到便于移动的作用。
7.本实用新型的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其中所述承载箱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柱,且两个支撑柱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防滑垫。
8.本实用新型的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其中所述电机表面的两侧均套设有固定环,且固定环的顶部与承载箱固定连接,通过固定环,可对电机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电机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电机在使用时出现晃动,从而导致电机运行效果不好的状况。
9.本实用新型的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其中所述吸尘管表面的两侧均套设有固定板,且固定板的顶部与承载箱固定连接,通过固定板,可对吸尘管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吸尘管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吸尘管在使用时出现晃动,从而导致吸尘管吸尘效果不好的状况。
10.本实用新型的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其中所述透气孔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透气孔关于承载箱呈中心对称。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2.1、本实用新型电机运行,通过电机带动切割片转动,通过切割片对板材进行锯边,吸尘机运行,板材锯边时产生的大部分粉尘进入吸尘口,通过吸尘口把粉尘传输到连接管内,通过连接管把粉尘传输到吸尘管内,通过吸尘管把粉尘传输到吸尘机内,通过吸尘机把粉尘传输到出尘管内,通过出尘管把粉尘传输到水箱内,通过透气孔对水箱进行透气,通过进出水口可对水箱定期更换水源。
13.2、本实用新型液压缸运行,通过液压缸带动移动板进行移动,通过移动板带动固定杆进行移动,通过固定杆带动滑轮向下移动,在滑轮接触地面时,即可对锯边机起到便于移动的作用;
14.通过固定板,可对吸尘管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吸尘管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吸尘管在使用时出现晃动,从而导致吸尘管吸尘效果不好的状况;
15.通过固定环,可对电机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电机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电机在使用时出现晃动,从而导致电机运行效果不好的状况。
附图说明
16.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承载箱内腔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活动箱内腔结构示意图。
20.图中:1、承载箱;2、固定板;3、进出水口;4、支撑柱;5、防滑垫;6、活动箱;7、水箱;8、吸尘管;9、出尘管;10、吸尘机;11、透气孔;12、电机;13、固定环;14、切割片;15、吸尘口;16、连接管;17、液压缸;18、移动板;19、固定杆;20、滑轮。
具体实施方式
21.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22.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23.在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4.本技术文件中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而且根据说明书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
25.本实用新型的承载箱1、固定板2、进出水口3、支撑柱4、防滑垫5、活动箱6、水箱7、吸尘管8、出尘管9、吸尘机10、透气孔11、电机12、固定环13、切割片14、吸尘口15、连接管16、液压缸17、移动板18、固定杆19和滑轮20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试验方法获知。
26.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的除尘效果好的板材加工用锯边机,包括承载箱1,承载箱1内腔顶部的右侧设有电机12,电机12的输出端设有切割片14,切割片14的顶部贯穿并延伸至承载箱1的顶部,承载箱1内腔的底部设有水箱7,水箱7顶部的两侧均连通有透气孔11,水箱7左侧的底部连通有进出水口3,进出水口3的左侧贯穿并延伸至承载箱1的左侧,水箱7的顶部设有吸尘机10,吸尘机10的输出端连通有出尘管9,出尘管9的底部与水箱7连通,吸尘机10的输入端连通有吸尘管8,吸尘管8顶部的两侧均连通有连接管16,连接管16的顶部贯穿并延伸至承载箱1的顶部,连接管16内侧的顶部连通有吸尘口15,本实用新型电机12运行,通过电机12带动切割片14转动,通过切割片14对板材进行锯边,吸尘机10运行,板材锯边时产生的大部分粉尘进入吸尘口15,通过吸尘口15把粉尘传输到连接管16内,通过连接管16把粉尘传输到吸尘管8内,通过吸尘管8把粉尘传输到吸尘机10内,通过吸尘机10把粉尘传输到出尘管9内,通过出尘管9把粉尘传输到水箱7内,通过透气孔11对水箱7进行透气,通过进出水口3可对水箱7定期更换水源。
27.承载箱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活动箱6,活动箱6内腔的顶部设有液压缸17,液压缸17的输出端设有移动板18,移动板18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杆19,固定杆19的底部贯穿并延伸至活动箱6的底部,固定杆19的底部活动连接有滑轮20,本实用新型液压缸17运行,通过液压缸17带动移动板18进行移动,通过移动板18带动固定杆19进行移动,通过固定杆19带动滑轮20向下移动,在滑轮20接触地面时,即可对锯边机起到便于移动的作用。
28.承载箱1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柱4,且两个支撑柱4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防滑垫5。
29.电机12表面的两侧均套设有固定环13,且固定环13的顶部与承载箱1固定连接,通过固定环13,可对电机12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电机12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电机12在使用时出现晃动,从而导致电机12运行效果不好的状况。
30.吸尘管8表面的两侧均套设有固定板2,且固定板2的顶部与承载箱1固定连接,通过固定板2,可对吸尘管8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吸尘管8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吸尘管8在使用时出现晃动,从而导致吸尘管8吸尘效果不好的状况。
31.透气孔11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透气孔11关于承载箱1呈中心对称。
32.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电机12运行,通过电机12带动切割片14转动,通过切割片14对板材进行锯边,吸尘机10运行,板材锯边时产生的大部分粉尘进入吸尘口15,通过吸尘口
15把粉尘传输到连接管16内,通过连接管16把粉尘传输到吸尘管8内,通过吸尘管8把粉尘传输到吸尘机10内,通过吸尘机10把粉尘传输到出尘管9内,通过出尘管9把粉尘传输到水箱7内,通过透气孔11对水箱7进行透气,通过进出水口3可对水箱7定期更换水源。
3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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