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及缝纫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07479发布日期:2019-12-03 19:06阅读:40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及缝纫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缝制设备技术领域,特指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及缝纫机。



背景技术:

缝纫机上一般都设置有夹线器。夹线器的作用是在缝纫机工作时,夹线器将缝线夹紧,使缝线具有合适的松紧度;当缝纫结束后,自动剪线时,夹线器不能自动松开,则需要设置松线装置控制夹线器自动松开。

缝纫机上也设置有压脚装置。压脚在缝纫机工作时压设在缝料的上方,抬压脚的动作由抬压脚装置驱动。

如中国专利cn204644631u公开的缝纫机的自动松线机构,包括直线驱动器、设于直线驱动器下方的摆动曲柄、具有斜面的松线顶板和抵靠在松线顶板斜面上的松线顶杆,所述松线顶杆的另一端抵靠在具有复位弹簧的夹线器上,所述的摆动曲柄上具有轴孔,所述的轴孔内固连有顶板轴,所述顶板轴的一端穿设并固连在松线顶板上,所述的摆动曲柄绕顶板轴的中轴线作周向摆动,所述的顶板轴上套设有作用在松线顶板上的复位扭簧。

当电控发出松线信号时,直线驱动器通电,直杆向下推出,带动摆动曲柄逆时针转动,带动松线顶板同步摆动,与松线顶板接触的松线顶杆在松线顶板斜面的推动下向右运动,松线顶杆推动松线钉,夹线器松线。断电后,直杆在复位簧的作用下复位,松线顶板和摆动曲柄在复位扭簧的作用下复位,夹线器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复位,夹线器处于夹线状态。

再如中国专利cn206873066u公开的一种抬压脚机构,包括电磁铁、曲柄、连杆、传动组件和压脚组件,所述电磁铁通过曲柄、连杆和传动组件与压脚组件相连,所述曲柄的拐弯处用于与缝纫机的机壳相铰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曲柄的上端与连杆相连,所述电磁铁的铁芯抵靠在曲柄下端的底部,抬压脚机构还包括膝控顶杆和拨杆,所述拨杆的一端与所述曲柄下端的端部相连,所述拨杆的另一端用于与缝纫机的机壳相铰接,所述膝控顶杆的顶部与拨杆的中部相铰接。

从上可知,现有的缝纫机上的松线与抬压脚动作分别由两个独立的驱动器驱动,具有成本高、结构复杂、装配时间长等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紧凑、降低生产成本的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及缝纫机。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包括电机、压脚组件、松线组件、抬压脚松线凸轮及抬压脚松线顶板,抬压脚松线凸轮设置在电机的转轴上,在抬压脚松线凸轮上远离电机的转轴的一端设置有拉簧座一,所述抬压脚松线顶板包括分叉部一、分叉部二及分叉部三,且抬压脚松线顶板的中部通过抬压脚松线销转动连接在机壳上,分叉部二的外端设置有拉簧座二,拉簧座一与拉簧座二之间通过拉簧连接使得拉簧座二的外柱面与抬压脚松线凸轮的外柱面接触连接,分叉部一的外端位于压脚组件的压杆导架的下方,分叉部三的外端位于松线组件的松线辅钉的一侧。

在上述的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中,所述抬压脚松线凸轮包括等径部及变径部,所述电机的转轴与抬压脚松线凸轮的等径部同轴设置。

在上述的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中,所述抬压脚松线销上套设有扭簧,扭簧一端的转臂抵靠在分叉部二上、另一端抵靠在抬压弹簧复位销上,所述抬压弹簧复位销位于抬压脚松线顶板下方的机壳上。

在上述的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中,所述扭簧两侧的抬压脚松线销上分别设置有对扭簧进行轴向限位的卡簧。

在上述的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置中,所述抬压脚组件包括压杆导架,压杆导架固设在压脚轴上,在压脚轴的下端固设有压脚。

在上述的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中,所述抬压脚松线凸轮包括凸轮部与安装部,安装部上设置有转轴安装孔,转轴插设在转轴安装孔内,并通过径向设置的螺钉与安装部固定连接。

在上述的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中,所述分叉部三呈l形,且与松线辅钉抵靠的面为斜面。

在上述的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中,所述电机为步进电机或光栅电机。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缝纫机,包上述的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突出的优点是:

本实用新型由一个电机控制松线动作与抬压脚动作,结构紧凑,抬压脚松线凸轮与拉簧座二之间接触连接带动抬压脚松线顶板转动,噪音小,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之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之二;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抬压脚松线顶板的示意图之一;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抬压脚松线顶板的示意图之二;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安装在机壳上的示意图;

图6是图5的a部放大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抬压脚松线凸轮的示意图。

图中:1、电机;2、抬压脚松线凸轮;3、抬压脚松线顶板;4、转轴;5、拉簧座一;6、分叉部一;7、分叉部二;8、分叉部三;9、抬压脚松线销;10、机壳;11、拉簧座二;12、拉簧;13、压杆导架;14、松线辅钉;15、等径部;16、变径部;17、扭簧;18、抬压弹簧复位销;19、卡簧;20、压脚轴;21、压脚;22、转轴安装孔;23、挑线簧调节座;24、夹线片;25、夹线螺母;26、夹线簧;27、松线钉;28、复位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参见图1—7:

一种自动抬压脚松线机构,包括电机1、压脚组件、松线组件、抬压脚松线凸轮2及抬压脚松线顶板3,其中,所述的电机1为步进电机,也可以是光栅电机等。本实施例优选步进电机。步进电机固定在机壳10上。抬压脚松线凸轮2设置在电机1的转轴4上,抬压脚松线凸轮2随转轴4同步转动。在抬压脚松线凸轮2上远离电机1的转轴4的一端设置有拉簧座一5,所述抬压脚松线顶板3包括分叉部一6、分叉部二7及分叉部三8,分叉部一6及分叉部三8分别位于分叉部二7的两侧,且抬压脚松线顶板3的中部通过抬压脚松线销9转动连接在机壳10上,分叉部二6的外端设置有拉簧座二11,拉簧座一5与拉簧座二11之间通过拉簧12连接使得拉簧座二11的外柱面与抬压脚松线凸轮3的外柱面接触连接,分叉部一7的外端位于压脚组件的压杆导架13的下方,分叉部三8的外端位于松线组件的松线辅钉14的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抬压脚松线凸轮2包括等径部15及变径部16,所述电机1的转轴4与抬压脚松线凸轮3的等径部15同轴设置。电机1的转轴4正转或反转带动抬压脚松线顶板3跟随其动作绕抬压脚松线销9反转或正转实现松线或抬压脚的动作。

为了使抬压脚松线凸轮3的外柱面始终与拉簧座二11贴合,所述抬压脚松线销9上套设有扭簧17,扭簧17一端的转臂抵靠在分叉部二7上、另一端抵靠在抬压弹簧复位销18上,所述抬压弹簧复位销18位于抬压脚松线顶板3下方的机壳10上。

为了防止扭簧17在抬压脚松线销9上产生轴向位移,甚至从抬压脚松线销9上脱离,所述扭簧17两侧的抬压脚松线销9上分别设置有卡簧19。卡簧19也可以由挡圈或一端设置有环形凸沿、另一端设置卡簧或挡圈的结构来代替,但是由于考虑到尺寸及加工的问题,本实施例优选卡簧19。

进一步地,所述抬压脚组件包括压杆导架13,压杆导架13固设在压脚轴20上,在压脚轴20的下端固设有压脚21。

抬压脚时,电机1的转轴4转动,带动分叉部一6朝上(即顺时针)转动,带动压脚轴20、压脚21向上抬起。

当压脚21需要放下时,电机1的转轴4转动,带动分叉部一6朝下(即逆时针)转动,压脚轴20、压脚21向下移动。

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抬压脚松线凸轮3转动的角度控制压脚21放下时与针板之间的距离,以适用于不同厚度的缝料的缝制。

进一步地,所述抬压脚松线凸轮3包括凸轮部与安装部,安装部上设置有转轴安装孔22,本实施例的转轴安装孔22贯穿凸轮部设置。转轴4插设在转轴安装孔22内,并通过径向设置的螺钉与安装部固定连接。

抬压脚松线凸轮3与转轴4之间的连接结构除上述的结构之外,还可以采用键连接的方式连接,常见的如花键连接结构。采用花键连接的时候,还需要设置卡簧或径向设置的螺钉等对抬压脚松线凸轮3在转轴4上的位置进行限位。

本实用新型松线辅钉14的活动方向与压脚轴20的方向垂直,考虑到分叉部三8与松线辅钉14之间的位置关系,本实用新型设置所述分叉部三8呈l形,也就是说分叉部三8与分叉部一6、分叉部二7不在同一个平面上,分叉部三8更靠近松线辅钉14一些。且与松线辅钉14抵靠的面为斜面,且斜面的上端至分叉部二7的前侧平面之间的距离大于斜面的下端至分叉部二7的前侧平面之间的距离。当松线辅钉14抵靠在斜面的上端时,处于松线状态,当松线辅钉14抵靠在斜面的下端时,处于夹线状态。

进一步地,所述松线组件包括挑线簧调节座23、松线辅钉19,挑线簧调节座23、松线辅钉19安装在机壳10上,在挑线簧调节座23内沿其轴向设置有松线定安装孔,挑线簧调节座23的前端部伸出机壳10之外,在挑线簧调节座23上设置有夹线片抵靠面,在挑线簧调节座23的前端设置有两个夹线片24与夹线螺母25,夹线片24与夹线螺母25之间设置有夹线簧26将夹线片24抵靠在夹线片抵靠面上,松线钉27的一端设置在松线钉安装孔内并与位于外侧的夹线片24抵接、另一端伸出挑线簧调节座23的后端之外,松线辅钉19与松线钉27的轴线同轴线或平行设置,且松线辅钉19能抵靠在松线钉27上,在松线辅钉19上设置有卡簧,在松线钉27外套设有复位弹28簧,复位弹簧28的一端顶紧在挑线簧调节座23的后侧面上、另一端顶紧在卡簧上。当分叉部三8上的斜面作用于松线辅钉19上,随着斜面的倾斜角度的变化,带动松线辅钉19抵靠松线钉27进而顶开位于外侧的夹线片24达到松线的目的。当松线辅钉19在复位弹簧28的作用下复位后,夹线簧26驱动松线钉27复位,两夹线片24重新贴合实现夹线动作。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缝纫机,包括上述的抬压脚松线装置。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之一,并非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形状、结构、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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