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40540发布日期:2020-08-05 01:54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缝纫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



背景技术:

缝纫机是通过缝线将缝料缝合的机器,缝纫机正方向送料进行缝纫为正缝,反方向送料进行缝纫为倒缝。在缝纫过程中,操作人员根据缝制衣物的特殊需求,不断进行正缝和倒缝的切换操作。中国专利(公告号:cn109667071a,公告日:2019.04.23)公开的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中,其中主动轴做正反转运动,带动卡接件摆动,卡接件上的拉杆拉动单向培林做单向转动,从而带动第一从动轴转动,第一从动轴上的齿带动齿轮转动,齿轮带动第二从动轴转动,第二从动轴上端为送料机构,此时,送料机构正向送料,打开倒缝电池铁,翻板下端被倒缝电池铁拉住翻动,翻板绕铰接在竖向板上的点翻转,翻板上端拉动内轴,内轴的环形凹槽位置随之移动,从而将内轴内的两个钢珠与环形凹槽的位置进行改变,位于环形凹槽外的钢珠下落在环形凹槽内,位于环形凹槽内的钢珠上升到环形凹槽外,完成第一伞齿和第二伞齿的交替,第二从动轴反向转动,从而带动送料机构倒转,完成倒缝。此机构的不足之处是:正倒缝转换机构结构复杂,使用时噪音大,操作不顺畅,机构容易出现卡死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了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包括机架、驱动机构和从动齿轮;其特征在于:该机构还包括轴承套管、滚针轴承和同心轴组件;所述同心轴组件包括内轴和呈筒状的外轴,所述内轴的外端固连有左伞齿轮和右伞齿轮,所述左伞齿轮和右伞齿轮位于上述从动齿轮的两侧且各自轮齿方向相反;所述外轴套设在内轴上且与内轴周向限位连接,所述内轴能相对外轴轴向移动且上述左伞齿轮和右伞齿轮能随内轴的轴向移动而分别与上述从动齿轮相啮合;所述内轴的内端与上述驱动机构连接;所述滚针轴承套设于上述外轴上,所述轴承套管套设于上述滚针轴承且与上述机架转动连接,所述滚针轴承能与上述外轴实现抱紧固连或松开脱离。

在上述的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中,所述内轴外周壁上设有限位块,所述外轴内筒壁上开设有与上述限位块相匹配的限位槽,装配后,所述限位块插入到所述限位槽中实现内轴与外轴的周向限位连接以及内轴与外轴之间的轴向移动。

在上述的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中,所述内轴外周壁和外轴内筒壁上均设有轴向设置的矩形花键且通过上述矩形花键实现上述外轴与内轴的周向限位连接以及内轴与外轴之间的轴向移动。

在上述的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中,所述矩形花键的齿数为6~12。

在上述的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中,所述驱动机构包括拨叉和电磁铁,所述拨叉的中部铰接在上述机架上,所述拨叉的一端与上述电磁铁的驱动杆连接,所述拨叉的另一端与上述内轴的内端连接,所述电磁铁的启停能实现内轴与外轴之间的轴向移动。

在上述的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中,所述拨叉的中部通过铰接轴与机架铰接;拨叉的上端安装有两个拨叉销,所述内轴的一端固连有轴接头,所述轴接头的圆周面上开设有与所述拨叉销相匹配的环形凹槽,所述拨叉销插入环形凹槽实现对外轴的轴向限位而周向不限位;当所述拨叉绕铰接轴转动时,可带动内轴轴向左右移动。

在上述的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中,所述电磁铁与机架固连,所述电磁铁驱动杆的一端与销连接,所述拨叉的下端开设有与上述销相匹配的滑槽,所述销插入滑槽实现铰接连接;所述驱动杆的外周面安装有呈预压缩状态的弹簧。

在上述的一种缝纫机下倒缝机构中,所述拨叉为一体式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正倒缝输送料稳定,缝纫顺畅,线迹均匀美观,无卡顿、死机故障。

2、本实用新型正倒缝转换机构结构简单,换档快捷且无噪音,制造成本低,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剖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同心轴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架;2、驱动机构;21、拨叉;211、拨叉销;22、电磁铁;3、从动齿轮;4、轴承套管;5、滚针轴承;6、同心轴组件;61、内轴;62、外轴;7、左伞齿轮;8、右伞齿轮;9、轴接头;10、销;11、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至图4所示,本缝纫机下倒缝机构,包括机架1、驱动机构2和从动齿轮3;该机构还包括轴承套管4、滚针轴承5和同心轴组件6;同心轴组件6包括内轴61和呈筒状的外轴62,内轴61的外端固连有左伞齿轮7和右伞齿轮8,左伞齿轮7和右伞齿轮8位于从动齿轮3的两侧且各自轮齿方向相反;外轴62套设在内轴61上且与内轴61周向限位连接,内轴61能相对外轴62轴向移动且左伞齿轮7和右伞齿轮8能随内轴61的轴向移动而分别与从动齿轮3相啮合;内轴61的内端与驱动机构2连接;滚针轴承5套设于外轴62上,轴承套管4套设于滚针轴承5且与机架1转动连接,滚针轴承5能与外轴62实现抱紧固连或松开脱离。

轴承套管4与缝纫机主轴连接,轴承套管4与滚针轴承5固定套设连接,缝纫机主轴工作通过轴承套管4带动滚针轴承5转动工作,当缝纫机在正常工作状态时,滚针轴承5与外轴62抱紧固连,外轴62可转动,右伞齿轮8与从动齿轮3分离,左伞齿轮7与从动齿轮3啮合,外轴62的旋转通过此组齿轮驱动从动齿轮3旋转,从而产生正向送料动作;当缝纫机需要倒缝时,滚针轴承5与外轴62松开脱离,其滚针轴承5转动力无法传动到外轴62上,其外轴62不再转动,驱动机构启动后带动内轴61水平向左移动,左伞齿轮7与从动齿轮3分离,右伞齿轮8与从动齿轮3啮合,齿轮完成切换后,滚针轴承5与外轴62重新再抱紧固连,外轴62可转动,因为左伞齿轮7和右伞齿轮8的轮齿方向相反,所以在外轴62的旋转动作和方向不变的情况下,从动齿轮3的旋转方向发生改变,从而产生反向送料动作,即倒缝。

本实用新型在正常工作状态时,滚针轴承5与外轴62抱紧固连,外轴62随着滚针轴承5一起转动;而当需要从正缝切换至倒缝或者从倒缝切换至正缝时,滚针轴承5与外轴62松开脱离,外轴62不再受到滚针轴承5带来的周向转动作用力,然后内轴61在驱动机构的驱动力下向右轴向移动以实现左伞齿轮7与从动齿轮3分离,右伞齿轮8与从动齿轮3啮合即从正缝切换到倒缝,或者内轴61在回复力作用下向左轴向移动以实现右伞齿轮8与从动齿轮3分离,左伞齿轮7与从动齿轮3啮合即从倒缝切换到正缝,此时,在内轴61与外轴62轴向移动进行正倒缝切换时,其外轴62和内轴61不再受到滚针轴承5带来的周向转动作用力,只有驱动机构的轴向驱动力,从而有效避免卡死现象,确保正倒缝输送料稳定,缝纫顺畅,线迹均匀美观,无卡顿、死机故障。

作为实施例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中的内轴61和外轴62组成一个同心轴组件6,该同心轴组件6可为以下两种结构中的任一一种:

连接结构一:内轴61外周壁上设有限位块,外轴62内筒壁上开设有与限位块相匹配的限位槽,装配后,限位块插入到限位槽中实现内轴61与外轴62的周向限位连接以及内轴61与外轴62之间的轴向移动。

连接结构二:内轴61外周壁和外轴62内筒壁上均设有轴向设置的矩形花键且通过矩形花键实现外轴62与内轴61的周向限位连接以及内轴61与外轴62之间的轴向移动。矩形花键的齿数为6~12个。作为优选,本实施例的齿数为10个。花键连接具有尺寸精密、定心精度高、传递力矩大,对中性与沿轴移动的导向性较好的优点。

以上两种连接结构各有优势,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任选其一。

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中的驱动机构2包括电磁铁22和一体式结构的拨叉21,拨叉21的中部铰接在机架1上,拨叉21的一端与电磁铁22的驱动杆连接,拨叉21的另一端与内轴61的内端连接,电磁铁22的启停能实现内轴61与外轴62之间的轴向移动。

具体地,拨叉21的中部通过铰接轴与机架1铰接;拨叉21的上端安装有两个拨叉销211,内轴61的一端固连有轴接头9,轴接头9的圆周面上开设有与拨叉销211相匹配的环形凹槽,拨叉销211插入环形凹槽实现对外轴62的轴向限位而周向不限位;当拨叉21绕铰接轴转动时,可带动内轴61轴向左右移动。

电磁铁22与机架1固连,电磁铁22驱动杆的一端与销10连接,拨叉21的下端开设有与销10相匹配的滑槽,销10插入滑槽实现铰接连接;驱动杆的外周面安装有呈预压缩状态的弹簧11。当缝纫机正缝时,电磁铁22不工作,安装在拨叉21和电磁铁22之间的弹簧11处于预先压缩状态,弹簧11产生的回复力推动拨叉21的下端顺时针转动,带动拨叉21的上端绕铰接轴顺时针转动,推动内轴61产生向右方向滑动的趋势,此时左伞齿轮7与从动齿轮3是啮合的,弹簧11的回复力使左伞齿轮7与从动齿轮3产生一定的预先加载力,从而使缝纫机工作时不会产生跳齿现象。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换档快捷且无噪音,制造成本低,使用寿命长。当缝纫机要切换到倒缝时,电磁铁通电工作,驱动拨叉逆时针转动,拨叉上端通过轴接头9带动内轴往左移动与外轴产生轴向移动从而使从动齿轮脱离与左伞齿轮7而与右伞齿轮8啮合实现倒缝工作。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尽管本文较多地使用了机架、驱动机构、拨叉、从动齿轮、轴承套管、滚针轴承、同心轴组件、内轴、外轴、左伞齿轮、右伞齿轮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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