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脚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9522阅读:402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脚钉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脚钉,包括接线头、埋地头和杆体;所述杆体的一端接所述接线头,所述杆体的另一端接所述埋地头,所述杆体上设有一条通槽,所述通槽处所述杆体被所述通槽分为左杆体和右杆体,所述左杆体和所述右杆体的外表面分别设有一条加强筋。本实用新型的建筑脚钉强度高、抓地效果好,能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埋地方式。
【专利说明】一种建筑脚钉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手脚架搭建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建筑脚钉。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建筑脚钉埋地后容易松动,且其强度和较差。在使用的时候需要经常检查维护增加了工作成本,而且容易松动、低强度也容易造成施工事故。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000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强度高,埋地不容易松动的建筑脚钉。
[0005](二)技术方案
[0006]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脚钉,包括接线头、埋地头和杆体;所述杆体的一端接所述接线头,所述杆体的另一端接所述埋地头,所述杆体上设有一条通槽,所述通槽处所述杆体被所述通槽分为左杆体和右杆体,所述左杆体和所述右杆体的外表面分别设有一条加强筋。
[0007]进一步,所述通槽的长度小于所述杆体长度的二分之一,所述通槽的一端与所述埋地头相连。
[0008]进一步,所述通槽的长度小于所述杆体长度的三分之一。
[0009]进一步,所述建筑脚钉还设有挡杆,所述挡杆插入所述通槽当中。
[0010]进一步,所述接线头、埋地头和杆体均为圆柱形,所述埋地头的底面半径大于所述接线头的底面半径,所述接线头的底面半径大于所述杆体的底面半径。
[0011](三)有益效果
[0012]本实用新型建筑脚钉能强度高、抓地效果好,能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埋地方式。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建筑脚钉不带有挡杆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建筑脚钉的主视图;
[0015]图3为本实用新型建筑脚钉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17]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建筑脚钉的结构如图1、图2和图3所示,其中图1为建筑脚钉不带有挡杆的结构示意图,图2和图3为建筑脚钉的结构示意图。
[0018]所述建筑脚钉包括接线头1、埋地头3和杆体2 ;所述杆体2的一端接所述接线头1,所述杆体2的另一端接所述埋地头3,所述杆体2上设有一条通槽4,所述通槽4处所述杆体2被所述通槽4分为左杆体和右杆体,所述左杆体和所述右杆体的外表面分别设有一条加强筋5。通槽4的设置能有效的加强建筑脚钉与泥土或者混泥土的摩擦力,防止建筑脚钉松动,脱离地面。在杆体的两端设置加强筋则能弥补由于开槽导致整个杆体强度的降低。
[0019]其中,所述通槽4的长度小于所述杆体2长度的二分之一,所述通槽4的一端与所述埋地头3相连。
[0020]优选的,所述通槽4的长度小于所述杆体2长度的三分之一。该通槽的长度不宜过长,在使用时应当使整个通槽埋入地下。
[0021]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实用新型建筑脚钉的抓地能力,所述建筑脚钉还设有挡杆6,所述挡杆6插入所述通槽4当中。当挡杆6插入所述通槽4并一同埋入地下能有效的阻挡建筑脚钉拔出地面,从而增加建筑脚钉的抓地能力。
[0022]一般的,所述接线头1、埋地头3和杆体2均为圆柱形,所述埋地头3的底面半径大于所述接线头I的底面半径,所述接线头I的底面半径大于所述杆体2的底面半径。
[002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强度高、抓地效果好,不易松动,能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埋地方式。
[0024]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建筑脚钉,其特征在于,包括接线头(I)、埋地头(3)和杆体(2);所述杆体(2)的一端接所述接线头(1),所述杆体(2)的另一端接所述埋地头(3),所述杆体(2)上设有一条通槽(4),所述通槽(4)处所述杆体(2)被所述通槽(4)分为左杆体和右杆体,所述左杆体和所述右杆体的外表面分别设有一条加强筋(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脚钉,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槽(4)的长度小于所述杆体(2)长度的二分之一,所述通槽(4)的一端与所述埋地头(3)相连。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脚钉,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槽(4)的长度小于所述杆体(2)长度的三分之一。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建筑脚钉,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脚钉还设有挡杆(6),所述挡杆(6)插入所述通槽(4)当中。
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建筑脚钉,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线头(I)、埋地头(3)和杆体(2)均为圆柱形,所述埋地头(3)的底面半径大于所述接线头(I)的底面半径,所述接线头(I)的底面半径大于所述杆体(2)的底面半径。
【文档编号】E04G5/04GK203716479SQ201420106705
【公开日】2014年7月16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10日 优先权日:2014年3月10日
【发明者】李博恩 申请人:宁波正宇紧固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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