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服务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0741阅读:5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服务台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服务台。



背景技术:

售楼中心的服务人员通常会需要服务如休息区、茶水区、楼盘模型区、大门等多个区域的客人,而服务人员一般都是在服务台等待服务,因此就需要服务台具有开阔的视野,而现有的服务台通常之内照顾到服务台正前方有限的视角,不利于工作人员服务客人;同时在售楼中心内会有多根用于支撑屋面的承重梁,造成售楼中心内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服务台,具有能够拓宽服务人员视野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服务台,包括固定于楼板位于承重梁处且呈弧形设置的墙体、开设在所述墙体上沿所述墙体弧度方向延伸的出入口、以及固定在地面上且位于所述出入口处的台面,且所述台面沿所述墙体的弧度方向延伸。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墙体和台面均呈弧形设置,从而出入口整体也呈弧形状,而服务人员站立的位置也呈弧形分布,这样一方面服务人员的视野范围是以弧面向外延伸,大大增加了其观察角度,扩大了观察视野;另一个方面每个服务人员相互之间的视线干涉较小,从而使每个服务人员都具有较为广阔的观察视野,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墙体位于承重梁处,使墙体与承重梁相结合,一方面提高了对楼板的支撑力,另一方面更加符合美学的效果,提高整个售楼中心的美观度。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出入口呈中间宽两边窄的形式设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一方面出入口整体形成流线型,使整个服务台更加美观,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增加服务人员的观察角度。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台面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出入口的一侧且与所述出入口的侧壁之间形成有通道。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位于服务台内侧的服务人员在走出台面时就必然会看到其他角度空间内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台面朝向所述通道倾斜向下设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服务人员坐下时为了适应台面的高度,台面较矮的位置其座椅高度也会相应的降低,这样减少了位于较高台面位置的服务人员的视野被位于较低的台面位置的服务人员所遮挡,进一步提高服务人员的观察视野。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墙体内设有分隔板且在所述墙体内形成有隔间。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充分利用了墙面内的空间,并为服务人员提供休息或储物的场所。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其一,通过在承重梁处设置呈弧形的墙体,且台面沿墙体的弧度方向延伸,拓宽了服务人员的观察视野,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提高了对楼板的支撑力,增加了整个售楼中心的美观度;

其二,台面倾斜设置,减少了位于较高台面位置的服务人员的视野被位于较低的台面位置的服务人员所遮挡,进一步提高服务人员的观察视野;

其三,由于拓宽了服务人员的视野,提高了服务效率,更加满足高新服务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楼板;2、墙体;3、出入口;4、台面;5、通道;6、分隔板;7、隔间;8、承重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一种服务台,如图1所示,包括墙体2,墙体2设置在承重梁8的外侧且呈弧形设置,且与售楼中心的墙面合围形成有空间,墙体2与楼板1相固定,从而与承重梁8一起对楼板1形成支撑,提高支撑力,增加售楼中心内的美观度;在墙体2上位于面向各服务区的一个开设有出入口3,出入口3沿墙体2的弧度方向延伸且呈中间宽两边窄的形式设置,从而一方面使出入口3整体形成流线型,使整个服务台更加美观,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增加服务人员的观察角度;

在地面上位于出入口3处固定有台面4,台面4沿墙体2的弧度方向延伸从而呈弧形状,且台面4的一端与出入口3的一侧固定,另一端与出入口3的内壁之间形成有通道5供服务人员出入,台面4朝向通道5的一侧倾斜向下设置,这样当服务人员坐下时为了适应台面4的高度,台面4较矮的位置其座椅高度也会相应的降低,这样减少了位于较高台面4位置的服务人员的视野被位于较低的台面4位置的服务人员所遮挡,提高了服务人员的观察视野;且位于服务台内侧的服务人员在走出台面4时就必然会看到其他角度空间内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在墙体2内侧还固定有分隔板6,分隔板6与墙体2之间形成有隔间7,从而充分利用了墙面内的空间,并为服务人员提供休息或储物的场所。

由于墙体2和台面4均呈弧形设置,从而出入口3整体也呈弧形状,而服务人员站立的位置也呈弧形分布,这样一方面服务人员的视野范围是以弧面向外延伸,大大增加了其观察角度,扩大了观察视野;另一个方面每个服务人员相互之间的视线干涉较小,从而使每个服务人员都具有较为广阔的观察视野,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墙体2位于承重梁8处,使墙体2与承重梁8相结合,一方面提高了对楼板1的支撑力,另一方面更加符合美学的效果,提高整个售楼中心的美观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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