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金属板专用新型涂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98304阅读:1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板材加工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建材金属板专用新型涂漆机。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的提高,人们对房屋装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最基本的装修流程是人们需要对毛坯房的墙面进行整理,然后刷石灰、刷腻子和刷涂料,此种装修周期长、浪费人力物力,还有一种装修方法为集成墙面装修,直接在毛坯房墙面上铺设建筑板材,此种操作周期短、节约人力物力,因此应用集成墙面装饰十分普遍,但是建筑板材的制作过程中,为防止板材的光泽度,需要在板材上涂漆,现有的涂漆设备不能够完成多种尺寸板材的涂漆,功能单一,因此需要一种新型涂漆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够对多种尺寸的板材进行涂漆的建材金属板专用新型涂漆机。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建材金属板专用新型涂漆机,包括底座、支架、气缸和轮辊,所述支架包括支架一、支架二和支架三,所述支架一呈三角形结构,且所述支架一的一个直角边与所述底座连接,所述支架一的一个斜边通过导轨三与支架二滑动连接,所述支架二通过导轨二与支架三滑动连接,所述支架三通过导轨一与支架四滑动连接,所述支架二通过支架连接摇臂与设置在支架一上的气缸连接,所述支架二的一端设置有挡板一,所述支架三为一端设置有挡板二的L型结构,所述挡板一上设置有与挡板二连接的升降机一,所述挡板二上设置有与支架四连接的升降机二,所述轮辊包括涂辊和带料辊,所述涂辊设置在支架三上,所述带料辊设置在支架四上,所述支架一有两个,均设置在底座上且互相平行。

所述支架一、支架二、支架三和气缸互相平行设置,且所述支架连接摇臂与支架二垂直设置,所述支架连接摇臂与气缸通过耳环和柱销连接。所述涂辊的轴线与带料辊的轴线形成的平面与支架四平行。

所述升降机一和升降机二均为手摇螺旋升降器。所述支架三上设置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上设置有活动漆盘。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气缸和升降机的设置,通过气动和手动的方式实现轮毂的移动,能够适应于多种尺寸的板材,方便人们进行操作。

2、本实用新型支架一、支架二和支架三之间通过导轨进行滑动连接,便于之间进行移动,同时支架二和支架三倾斜设置在支架一上,实现轮辊的倾斜设置,翻遍对板材进行涂漆操作。

3、本实用新型通过气缸实现支架二的移动,同时支架连接摇臂通过柱销和耳环与气缸铰接,便于进行拆装。

4、本实用新型支架二与支架三上均设置有升降机,通过手动实现支架三或支架四的移动,同时带料辊能够跟随支架四进行移动,实现对带料辊和涂辊之间距离的调节,以适用于不同尺寸的板材。

附图说明:

图1为建材金属板专用新型涂漆机的主视图。

图2为建材金属板专用新型涂漆机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见图1和图2,图中,1-底座,2-支架一,3-气缸,4-耳环,5-柱销,6-支架连接摇臂,7-导轨三,8-支架二,9-导轨二,10-支架三,11-导轨一,13-升降机二,14-挡板一,15-挡板二,16-升降机一,18-涂辊,19-带料辊,20-支撑杆,21-支架四。

建材金属板专用新型涂漆机,包括底座1、支架、气缸3和轮辊,支架包括支架一2、支架二8和支架三10,支架一2呈三角形结构,且支架一2的一个直角边与底座1连接,支架一2的一个斜边通过导轨三10与支架二8滑动连接,支架二8通过导轨二9与支架三10滑动连接,支架三10通过导轨一11与支架四21滑动连接,支架二8通过支架连接摇臂6与设置在支架一2上的气缸3连接,支架二8的一端设置有挡板一14,支架三10为一端设置有挡板二15的L型结构,挡板一14上设置有与挡板二15连接的升降机一16,挡板二15上设置有与支架四21连接的升降机二13,轮辊包括涂辊18和带料辊19,涂辊18设置在支架三10上,带料辊19设置在支架四21上,支架一2有两个,均设置在底座1上且互相平行。

支架一2、支架二8、支架三10和气缸3互相平行设置,且支架连接摇臂6与支架二8垂直设置,支架连接摇臂6与气缸3通过耳环4和柱销5连接。涂辊18的轴线与带料辊19的轴线形成的平面与支架四21平行。

升降机一16和升降机二13均为手摇螺旋升降器。支架三10上设置有支撑杆20,支撑杆20上设置有活动漆盘。

气压进行动作时:气缸3通过支架连接摇臂6实现对支架二8进行移动,支架二8带动支架三10和支架四21整体进行移动。

升降机一进行动作时:转动转盘带动齿轮转动,实现螺杆相对于齿轮进行移动,支架三10随螺杆进行移动,支架三10带动支架四21整体移动。

升降机二进行动作时:转动转盘带动齿轮转动,实现螺杆相对于齿轮进行移动,支架三10四随螺杆进行移动,支架四21带动带料辊移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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