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自动售货功能的公交站亭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07795发布日期:2018-06-15 23:47阅读:32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市政设备,具体是一种带自动售货功能的公交站亭。



背景技术:

目前各地都在提倡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各种形式的公共交通线路分布广泛,公交站点众多;公交站作为一种公共设施具有数量多、分布广、分布均匀的特点,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人群聚、散的场所,是实施社会公共服务和公众商业服务的很好的平台和载体,但是目前公交站的公交站亭一般都是投入大收益小,基本上是需要净投入的亏本型事业,耗费较大的国家经费,因此大多数存在投入不足,公交站亭数量不足、设施、装置简陋,社会服务功能不足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自动售货功能的公交站亭,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自动售货功能的公交站亭,包括顶棚和支撑组件;所述顶棚设置在支撑组件的上侧;所述支撑组件包括存储箱A、投币机、出货口A、售货机、地面、出货口B、二维码显示屏、存储箱B以及立柱;所述立柱固定安装在顶棚底部两侧;立柱的底部固定安装在地面的上侧;两个立柱中间设有售货机,售货机的两侧设有出货口A和出货口B;并在出货口A和出货口B设有二维码显示屏;所述售货机的上下两侧分别设有存储箱B和存储箱A;所述投币机设置在出货口A的右侧。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存储箱B和存储箱A的内部设有加热和冷却装置。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顶棚的顶部设有太阳能电池板和小型风力发电机,并在顶棚内部设有相应电路和蓄电池;蓄电池通过导线与售货机和二维码显示屏电性连接。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立柱上设有USB母插头,USB母插头通过导线与蓄电池电性连接;并在连接回路上设有变压器。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顶棚的底部设有摄像头,并在摄像头设有内存卡;所述摄像头通过导线与蓄电池电性连接。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售货机内部设有无线接收模块,无线传输模块的型号为CC1101,通信频率为434MHz。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站亭身上设置有自动售货机,利用公交站亭的主体空间加入自动售货功能方式,具有占地面积小、结构简单、成本低、安装方便、不占另外的公共空间、和以往的公交站亭相仿,窄长结构,不影响交通、不影响乘客候车、避雨等,结构合理、实用,能够给大众带来方便,也提升了都市层次水平。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带自动售货功能的公交站亭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顶棚1、太阳能电池板101、风力发电机102、支撑组件2、存储箱A201、投币机202、出货口A203、售货机204、地面205、出货口B206、二维码显示屏207、存储箱B208、立柱20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带自动售货功能的公交站亭,包括顶棚1和支撑组件2;所述顶棚1设置在支撑组件2的上侧;所述支撑组件2包括存储箱A201、投币机202、出货口A203、售货机204、地面205、出货口B206、二维码显示屏207、存储箱B208以及立柱209;所述立柱209固定安装在顶棚1底部两侧;立柱209的底部固定安装在地面205的上侧;两个立柱209中间设有售货机204,售货机204的两侧设有出货口A203和出货口B206;并在出货口A203和出货口B206设有二维码显示屏207;所述售货机204的上下两侧分别设有存储箱B208和存储箱A201;所述投币机202设置在出货口A203的右侧。

所述存储箱B208和存储箱A201的内部设有加热和冷却装置。

所述顶棚1的顶部设有太阳能电池101和小型风力发电机102,并在顶棚1内部设有相应电路和蓄电池;蓄电池通过导线与售货机204和二维码显示屏207电性连接。

所述立柱209上设有USB母插头,USB母插头通过导线与蓄电池电性连接;并在连接回路上设有变压器。

所述顶棚1的底部设有摄像头,并在摄像头设有内存卡;所述摄像头通过导线与蓄电池电性连接。

所述售货机204内部设有无线接收模块,无线传输模块的型号为CC1101,通信频率为434MHz。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本发明通过站亭身上设置有自动售货机,利用公交站亭的主体空间加入自动售货功能方式,具有占地面积小、结构简单、成本低、安装方便、不占另外的公共空间、和以往的公交站亭相仿,窄长结构,不影响交通、不影响乘客候车、避雨等,结构合理、实用,能够给大众带来方便,也提升了都市层次水平。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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