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错位柱的梁柱结构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关于错位柱的梁柱结构构造。
背景技术:
近年来,体型逐层递进类建筑由于其造型新颖、形式美观等因素,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对于外型逐层缩进类建筑,若采取传统转换柱框架体系,由于转换梁截面较高,将对建筑功能和建造成本造成较大的影响,采用错位柱结构体系,既能与建筑外型协调一致,也能合理利用空间,降低建造成本,在全国范围内已有不少应用。而目前结构设计相关规范,如抗规、高规及超限设计指南等,均尚未规定该类结构体系设计要求,因此迫切需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发明针对错位框架柱结构体系,为该类结构体系的应用提供相应抗震构造措施要求,进一步促进该类结构体系的应用与发展。为此,我们推出一种关于错位柱的梁柱结构构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关于错位柱的梁柱结构构造,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关于错位柱的梁柱结构构造,包括梁柱结构构造本体,所述梁柱结构构造本体的上柱与下柱的柱心相距小于1m,所述上柱的外侧最远的外侧纵筋弯折后一直延伸到下柱内,所述纵筋弯折处锚固进下柱外边缘处与斜柱筋锚固长度不小于40d,d为斜柱筋直径,上柱的内侧钢筋同样弯折后一直延伸到下柱内,斜柱筋锚固长度同样不小于40d,所述梁柱结构构造本体的关键节点处每隔200mm加设竖筋。
优选的,所述外侧纵筋和梁弯折搭长度不能小于1.7mm。
优选的,柱顶往下1/3柱的净长和柱底往上柱的净长的长度,采取100mm 间隔的加密箍筋。
优选的,所述上柱与下柱的中部1/3柱的净长的高度采取200mm的非加密箍筋。
优选的,所述上柱与下柱的关键节点处加设纵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为该类错位柱结构体系的应用以及推广提供相应抗震构造措施要求,为设计的结构师提供更加好的设计依据,进一步促进该类结构体系的应用与发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梁身纵筋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梁柱纵筋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A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A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下柱、2上柱、3纵筋、4内侧钢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错位上柱与下柱错位在一米以内情况下的结构体系,在借鉴规范《混凝土设计原理GB50010-2010》的梁柱节点的构造的基础上采取适用于本结构的节点构造。考虑到节点处的钢筋比较多,本节点构造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及附近部位搭接,搭接可采取图3的形式。
此种梁柱节点构造纵筋沿节点柱顶外侧直线布置,要求搭接长度自柱顶保护层下算起不应少1.7lab。当梁上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1.2%,弯入柱外侧的梁上部纵向钢筋,应采取《凝士设计原理GB50010-2010》中条文9.3.7 第一款规定的长度,宜分两批截断,其截断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d,d为梁上部纵筋的直径。同时参考图集《16G101-1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中梁身纵筋构造大样,梁身纵筋构造大样如图2。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关于错位柱的梁柱结构构造,包括梁柱结构构造本体,所述梁柱结构构造本体的上柱2与下柱1的柱心相距小于1m,所述上柱2的外侧最远的外侧纵筋3弯折后一直延伸到下柱1内,所述纵筋3弯折处锚固进下柱1外边缘处与斜柱筋锚固长度不小于40d,d为斜柱筋直径,上柱2的内侧钢筋4同样弯折后一直延伸到下柱1内,斜柱筋锚固长度同样不小于40d,所述梁柱结构构造本体的关键节点处每隔200mm加设竖筋。
具体的,所述外侧纵筋3和梁弯折搭长度不能小于1.7mm。
具体的,柱顶往下1/3柱的净长和柱底往上柱的净长的长度,采取100mm 间隔的加密箍筋。
具体的,所述上柱2与下柱1的中部1/3柱的净长的高度采取200mm的非加密箍筋。
具体的,所述上柱2与下柱1的关键节点处加设纵筋。
本实用新型为该类错位柱结构体系的应用以及推广提供相应抗震构造措施要求,为设计的结构师提供更加好的设计依据,进一步促进该类结构体系的应用与发展。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