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砖浮筑隔声楼面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73644发布日期:2019-04-03 00:05阅读:684来源:国知局
地砖浮筑隔声楼面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室内装修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地砖浮筑隔声楼面。



背景技术:

以往住宅以毛胚房销售,在住户个人自行装修的模式,解决影响住户的住宅楼板撞击声的主要措施是在楼上地面铺设隔振结构。随着《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 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逐步落实。住宅精装修房已进入全面推广时期,为全面解决楼板撞击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

现在常用的隔音技术是浮筑楼板,浮筑楼板是在原结构楼板上使用水泥砂浆进行找平层,在找平层上铺设一层弹性减振层,在弹性减振层之间的接口使用胶带封闭或再铺上一层塑料防水膜。放置钢筋网片,对于穿过墙和楼板的电缆和水暖管道,应用弹性吸声隔声材料包裹,再浇筑 40 ~ 80mm 厚细石混凝土,与钢筋网片形成细石钢筋混凝土层,在细石钢筋混凝土层上用水泥砂浆铺设硬质材料地板面层。

这种浮筑楼板的缺陷是:细石钢筋混凝土层的铺设要求过高施工质量不易控制,其四周靠下位置与墙体相交处容易空鼓、开裂,进而在内部形成传声声道,极大影响浮筑楼板整体的隔音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地砖浮筑隔声楼面。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地砖浮筑隔声楼面,包括墙体和原楼板;在所述墙体和原楼板夹角处设有垫层,垫层截面是“L”型,垫层紧贴墙体和原楼板;在所述原楼板上铺设有减振隔声板,减振隔声板边沿压在垫层上;所述减振隔声板上铺设有一层塑料防水膜,塑料防水膜边沿延伸至垫层上边沿;在所述垫层拐角处设有压在塑料防水膜上的弧形压块;在所述塑料防水膜上铺设有细石混凝土层;所述细石混凝土层上铺设有素水泥浆层;所述素水泥浆层上铺设有一层干硬性水泥砂浆层;所述干硬性水泥砂浆层上铺设有地砖,地砖表面与垫层上端面平齐;在墙体周边贴有脚踢,脚踢下端与地砖之间设有聚氨酯浇筑密封胶。

其进一步是:所述减振隔声板厚度是10mm-15mm,减振隔声板下表面边沿位置开有与垫层配合相嵌的沉槽。

所述细石混凝土层是35mm-45mm厚的C20细石混凝土,细石混凝土层内配有Φ6@200双向钢筋网片。

所述干硬性水泥砂浆层是30mm后的1:3干硬性水泥砂浆。

所述垫层与墙体之间设有减震橡胶层。

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垫层、弧形压块,降低了细石钢筋混凝土层边角位置的施工要求,减小了与墙体相交处的混凝土层容易空鼓、开裂的风险,降低了其内部形成传声声道的可能性,提高了浮筑楼板整体的隔音效果;通过设置垫层、减震橡胶层提高了沿墙体竖向的隔音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垫层;2、干硬性水泥砂浆层;3、素水泥浆层;4、细石混凝土层;5、减振隔声板;6、塑料防水膜;7、脚踢;8、聚氨酯浇筑密封胶;9、地砖;10、墙体;11、原楼板;12、弧形压块;13、减震橡胶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地砖浮筑隔声楼面,在墙体10和原楼板11夹角处设有垫层1,垫层1截面是“L”型,垫层1下表面紧贴原楼板11;在垫层1与墙体10之间设有减震橡胶层13。在原楼板11上铺设有减振隔声板5,减振隔声板5边沿压在垫层1上;减振隔声板5厚度是10mm-15mm,减振隔声板5下表面边沿位置开有与垫层1配合相嵌的沉槽。减振隔声板5上铺设有一层塑料防水膜6,塑料防水膜6边沿延伸至垫层1上边沿。

在垫层1拐角处设有压在塑料防水膜6上的弧形压块12;弧形压块12横截面包括一个直角边和一个弧形边,弧形边可以内凹或者外凸。在塑料防水膜6上铺设有细石混凝土层4。细石混凝土层4是35mm-45mm厚的C20细石混凝土,细石混凝土层4内配有Φ6@200双向钢筋网片。

细石混凝土层4上铺设有30mm后的1:3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层3;素水泥浆层3上铺设有一层干硬性水泥砂浆层2;干硬性水泥砂浆层2上铺设有地砖9,地砖9表面与垫层1上端面平齐。

在墙体10周边贴有脚踢7,脚踢7下端与地砖9之间设有聚氨酯浇筑密封胶8。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垫层、弧形压块,降低了细石钢筋混凝土层边角位置的施工要求,减小了与墙体相交处的混凝土层容易空鼓、开裂的风险,降低了其内部形成传声声道的可能性,提高了浮筑楼板整体的隔音效果;

通过设置垫层、减震橡胶层提高了沿墙体竖向的隔音效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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