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用固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用固定件包括:
第一卡环(1),所述第一卡环(1)右侧上方嵌入有第三内环(6),且所述第一卡环(1)左下方设有第二卡环(2)与第二内环(5),且所述第二内环(5)位于所述第二卡环(2)上方,所述第二内环(5)左端嵌于所述第二卡环(2)内,且所述第三内环(6)右下方设有第一内环(4)与第三卡环(3),且所述第一内环(4)位于所述第三卡环(3)上方,所述第一内环(4)右侧末端嵌于所述第三卡环(3)内,且所述第一内环(4)和第三卡环(3)均位于所述第二卡环(2)和第二内环(5)右侧;
圆柱(11),所述圆柱(11)还包括套环(17),且所述套环(17)套入于所述圆柱(11)前方,所述套环(17)左右两侧均固定有斜板(12),且两个所述斜板(12)对称排布于所述套环(17)两侧,两个所述斜板(12)内壁均开有至少三个与其相通的圆孔(13),且所述套环(17)前方平行有圆轴(14),且所述圆轴(14)左右两侧固定有丝杠(15),且两根所述丝杠(15)末端分别穿过两个斜板(12)中的圆孔(13),两根所述丝杠(15)末端五分之一处均套入有螺纹帽(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固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环(1)、第二卡环(2)、第三卡环(3)、第一内环(4)、第二内环(5)以及第三内环(6)末端均固定有圆杆(8),所述圆杆(8)表面嵌入有滑槽(9)。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固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内环(5)中圆杆(8)末端与第一内环(4)中圆杆(8)末端相接并为一体,所述第二卡环(2)中圆杆(8)末端与第三卡环(3)中圆杆(8)末端相接并为一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固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环(1)与第三内环(6)中的圆杆(8)末端均固定于所述第二内环(5)与第一内环(4)中圆杆(8)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固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环(1)、第二卡环(2)、第三卡环(3)、第一内环(4)、第二内环(5)以及第三内环(6)与所述圆杆(8)相连出均贯穿有螺纹轴(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固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环(1)、第二卡环(2)和第三卡环(3)内壁均开有与所述第三内环(6)、第二内环(5)以及第一内环(4)相匹配的通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