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泥涵管生产用混料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98207发布日期:2020-01-03 11:39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泥涵管生产用混料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泥涵管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水泥涵管生产用混料机。



背景技术:

由于市政工程需求量逐步增大,地下排水的水泥涵管的需求逐渐增多,进而水泥涵管生产设备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多,水泥涵管生产用的混料机就是其中之一,主要用于材料的搅拌混合,市面上的混料机种类繁多、样式各异,但现如今销售的混料机还存在一些多多少少的问题影响生产使用,比如没有采用形状不规则的搅拌叶片,搅拌混料效果比较差,混料不均匀,没有设置内外转动式的结构,转动搅拌效率比较差,混料效率低,实用性不高,需要二次混料浪费时间等,导致使用需求不高,为了解决市面上所存在的缺点与不足,目前急需改善混料机的技术,使之更好的辅助水泥涵管生产作业,提高生产效率,促进水泥涵管生产行业的稳步发展。

现有的混料机多为单罐混料机,混料均匀性差且混合速度慢,在用料较大时单台混料机不适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提供一种分段混料,混合效率高,混合均匀的一种水泥涵管生产用混料机。

一种水泥涵管生产用混料机,其包括驱动机构、放料机构、第二搅拌机构、下混料罐、第一搅拌机构和上混料罐,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电机、钢绳卷轮、钢绳和滑轮,驱动电机上设有钢绳卷轮,所述放料机构包括立柱和放料斗,滑轮安装于立柱顶端,钢绳一端连接放料斗,另一端连接钢绳卷轮,钢绳中段挂靠于滑轮,所述第二搅拌机构包括第二搅拌轴、第二搅拌电机和第二搅拌叶片,所述下混料罐包括支柱、出料斗和下混料罐主体,第二搅拌电机安装于下混料罐主体底部,所述第一搅拌机构包括第一搅拌叶片、第一搅拌轴和第一搅拌电机,所述上混料罐设有进料口,第一搅拌电机设于上混料罐顶部。

进一步地,所述驱动电机设于立柱侧面,钢绳卷轮上设有两根钢绳,两根钢绳分别缠绕于钢绳卷轮上的大小轮圈。

进一步地,所述上混料罐连接下混料罐,所述第一搅拌轴深入上混料罐与下混料罐连接处,第一搅拌叶片部分设于连接处。

进一步地,所述支柱设于上混料罐和下混料罐侧面并与上混料罐和下混料罐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搅拌轴上设有搅拌叶片,第一搅拌轴连接第一搅拌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上混料罐底部为小圆柱形窄口,过渡部分为圆锥形。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采用了两个混料罐和两个搅拌机构,每个搅拌机构各有一个电机,动力提升,能更快速的将原料混合搅拌,混合更加均匀彻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水泥涵管生产用混料机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示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水泥涵管生产用混料机10,其包括驱动机构20、放料机构30、第二搅拌机构40、下混料罐50、第一搅拌机构60和上混料罐70,所述驱动机构20包括驱动电机21、钢绳卷轮22、钢绳23和滑轮24,驱动电机21上设有钢绳卷轮22,所述放料机构30包括立柱31和放料斗32,滑轮24安装于立柱31顶端,钢绳23一端连接放料斗32,另一端连接钢绳卷轮22,钢绳23中段挂靠于滑轮24,所述第二搅拌机构40包括第二搅拌轴41、第二搅拌电机42和第二搅拌叶片43,所述下混料罐50包括支柱51、出料斗52和下混料罐主体53,第二搅拌电机42安装于下混料罐主体53底部,所述第一搅拌机构60包括第一搅拌叶片61、第一搅拌轴62和第一搅拌电机63,所述上混料罐70设有进料口71,第一搅拌电机63设于上混料罐70顶部。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驱动电机22设于立柱31侧面,钢绳卷轮20上设有两根钢绳23,两根钢绳23分别缠绕于钢绳卷轮22上的大小轮圈。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上混料罐70连接下混料罐50,所述第一搅拌轴62深入上混料罐70与下混料罐53连接处,第一搅拌叶片61部分设于连接处。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支柱51设于上混料罐70和下混料罐53侧面并与上混料罐70和下混料罐53连接。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支柱设于上混料罐70和下混料罐53侧面并与上混料罐70和下混料罐53连接。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第一搅拌轴62上设有搅拌叶片61,第一搅拌轴61连接第一搅拌电机63。

上述水泥涵管生产用混料机10的工作原理:开启第一搅拌电机63和第二搅拌电机42,将需要混合的原料放入放料斗32中,驱动电机21转动带动钢绳卷轮22收紧钢绳23,放料斗32上升将原料倒入上混料罐70内部,第一搅拌叶片61搅拌原料,再落入下混料罐53中继续搅拌,原料最后从出料斗52排出。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