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01961发布日期:2022-04-06 17:15阅读:43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


背景技术:

2.传统的建筑结构形式主要有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需要在这些结构形式的承重结构养护达到一定条件才能进行构造墙的施工,从而延长了施工周期;于此同时目前构造墙通常采用砌筑形式,通过砌筑方式建造的构造墙的防渗透和抗震能力差。为了提高构造墙的施工速度缩短施工周期,人们提出了一种现浇构造墙结构,既在进行剪力墙等主体结构浇筑的同时进行构造墙的浇筑,以此建造的构造墙与采用砌筑方式建造的构造墙相比较而言,建造速度更快且能够降低剪力墙与构造墙相交处开裂的几率;此时如何增强结构的抗震能力便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本结构中的构造墙与剪力墙同时浇筑而成,且构造墙与剪力墙之间增设有拉缝板来提高结构的侧向承载能力,本结构相较于传统结构具更好的整体性,以及更好的抗震能力。
4.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5.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包括拉缝板、同时浇筑成型的剪力墙和构造墙,所述拉缝板设置于所述剪力墙与构造墙的交界处。为了增强结构的抗震能力,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通过同时浇筑成型的剪力墙和构造墙,在加快施工速度的同时提高剪力墙的整体性有效地避免了剪力墙和构造墙连接处开裂的问题;同时通过在所述剪力墙与构造墙的交界处设置拉缝板,可通过拉缝板结构来提高剪力墙与构造墙的侧向承载能力,使得结构具有更强的承载能力和抗震能力。于此同时拉缝板结构能够保持剪力墙(承重墙)和构造墙(非承重墙)混凝土间的柔性连接,从而增加结构的抗渗性能。
6.进一步的技术方案:
7.所述拉缝板沿竖直方向设置,且所述拉缝板的两侧均设置有抗拉钢丝网。
8.进一步的:所述抗拉钢丝网垂直于所述拉缝板设置,且所述抗拉钢丝网的一端设置于所述剪力墙内,所述抗拉钢丝网的另一端设置一所述构造墙内。
9.进一步的:所述拉缝板的长度与所述构造墙的高度一致,且所述拉缝板两侧与所述构造墙的两侧间均存在40mm厚的混凝土墙体结构。
10.进一步的:所述抗拉钢丝网设置于所述40mm后的混凝土墙体结构内。
11.进一步的:所述抗拉钢丝网插入设置于所述剪力墙和所述构造墙内的长度均不小于150mm。
12.进一步的:所述构造墙底部与结构梁连接处也设置有拉缝板。
13.进一步的:所述构造墙中也设置有拉缝板,且构造墙中设置的拉缝板之间的间距
范围为1.5m~2m。
14.进一步的:所述构造墙为钢筋混凝土填充墙。
15.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16.1、本实用新型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通过在所述剪力墙与构造墙的交界处设置拉缝板,可通过拉缝板结构来提高剪力墙与构造墙的侧向承载能力,使得结构具有更强的承载能力和抗震能力;
17.2、本实用新型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通过同时浇筑成型的剪力墙和构造墙,在加快施工速度的同时提高剪力墙的整体性有效地避免了剪力墙和构造墙连接处开裂的问题;
18.3、本实用新型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拉缝板结构能够保持剪力墙(承重墙)和构造墙(非承重墙)混凝土间的柔性连接,从而增加结构的抗渗性能。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在附图中: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剖视图;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俯视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图。
24.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
25.1-拉缝板,2-剪力墙,3-构造墙,4-抗拉钢丝网,5-结构梁。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27.在以下描述中,为了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透彻理解阐述了大量特定细节。然而,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不必采用这些特定细节来实行本实用新型。在其他实施例中,为了避免混淆本实用新型,未具体描述公知的结构、电路、材料或方法。
28.在整个说明书中,对“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或“示例”的提及意味着: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被包含在本实用新型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的各个地方出现的短语“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或“示例”不一定都指同一实施例或示例。此外,可以以任何适当的组合和、或子组合将特定的特征、结构或特性组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此外,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此提供的示图都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且示图不一定是按比例绘制的。这里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列出的项目的任何和所有组合。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前”、“后”、“左”、“右”、“上”、“下”、“竖直”、“水平”、“高”、“低”“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30.实施例
31.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全现浇剪力墙和构造墙抗震结构,包括拉缝板1、同时浇筑成型的剪力墙2和构造墙3,所述拉缝板1设置于所述剪力墙2与构造墙3的交界处。本实施例中,首先对剪力墙2和构造墙3同时进行浇筑成型,能够在完成剪力墙2施工的同时完成对构造墙3的施工,从而有效的加快施工速度缩短施工周期;此外同时浇筑成型的剪力墙2和构造墙3采用同种材料进行浇筑,能够有效的避免因材料热胀冷缩系数不同在两墙体交接处产生腔体裂纹的问题。另外剪力墙2与构造墙3相交处设置的拉缝板1结构,能够提高剪力墙2与构造墙3的侧向承载能力,使其结构具有更强的承载能力和抗震能力;在此基础上所述拉缝板1还能够保持剪力墙(承重墙)和构造墙(非承重墙)混凝土间的柔性连接,从而增加结构的抗渗性能。
32.所述拉缝板1沿竖直方向设置,且所述拉缝板1的两侧均设置有抗拉钢丝网4。本实施例中,所述拉缝板1应沿着所述构造墙3的浇筑方向(既剪力墙2的浇筑方向)进行设置,保证拉缝板1增强侧向承载能力的效果在剪力墙2与构造墙3整个相交处均有效果,从而增强结构的抗震能力。同时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拉缝板1浇筑在所述构造墙3内,当然将所述拉缝板1浇筑在所述剪力墙2内也满足要求,但剪力墙2为承重墙故将拉缝板1浇筑在构造墙3(非承重墙)内,能够尽可能的降低拉缝板1对结构承重能力的影响。此外本实施例中,还在拉缝板1两侧增设了抗拉钢丝网4结构,能够进一步的增强结构的侧向承载能力,从而加强结构的抗震能力。于此同时所述拉缝板1还可用例如挤塑聚苯板等结构更稳定、抗渗性能更好板材进行等效替换。
33.所述抗拉钢丝网4垂直于所述拉缝板1设置,且所述抗拉钢丝网4的一端设置于所述剪力墙2内,所述抗拉钢丝网4的另一端设置一所述构造墙3内。本实施例中,通过将抗拉钢丝网4的两端分别浇筑进剪力墙2和构造墙3内,可通过抗拉钢丝网4结构来增强拉缝板1设置处墙体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从而使得结构具有更强的承载能够力和抗震能力。
34.所述拉缝板1的长度与所述构造墙3的高度一致,且所述拉缝板1两侧与所述构造墙3的两侧间均存在40mm厚的混凝土墙体结构。本实施例中,高度与所述构造墙3高度一致的拉缝板1,能够保证剪力墙2与构造墙3相交处每个高度上均由拉缝板1来增强其承载能力;通过时为了设置抗拉钢丝网4同时保护拉缝板1,在浇筑时特意在所述拉缝板1的两侧均留出40mm厚的墙体。
35.其特征在于,所述抗拉钢丝网4设置于所述40mm后的混凝土墙体结构内。若所述拉缝板1的宽度与墙体厚度一致,那么所述抗拉钢丝网4的设置将会穿过拉缝板1,则会减弱拉缝板1的抗渗透性能,同时拉缝板1宽度的增加会增加建造成本。本实施例中,将所述抗拉钢丝网4设置在预留的40mm厚的墙体结构中,能够保证抗拉钢丝网4的设置不会损坏拉缝板1的抗渗透性能。
36.所述抗拉钢丝网4插入设置于所述剪力墙2和所述构造墙3内的长度均不小于150mm。为了保证抗拉钢丝网4对连接处结构稳定性的有效增强,本实施例中,所述抗拉钢丝网4两端插入剪力墙2和构造墙3内的长度均不应该小于150mm。
37.所述构造墙3底部与结构梁5连接处也设置有拉缝板1。为了保证构造墙3与结构梁5之间连接的稳定性,以及结构竖向的承载能力,本实施例中在所述构造墙3底部与结构梁5的相交处也水平设置了一道拉缝板1,此处的拉缝板1能够有效的增强结构竖向的承载能力,从而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
38.所述构造墙3中也设置有拉缝板1,且构造墙3中设置的拉缝板1之间的间距范围为1.5m~2m。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构造墙3的宽度过大时,构造墙3容易出现开裂等问题,故本实施例通过在构造墙3中增设拉缝板1来避免构造墙3出现开裂的问题;同时本实施例中优选的相邻拉缝板1之间的间距范围为1.5m~2m,此距离应根据实际构造墙3的距离来确定。
39.所述构造墙3为钢筋混凝土填充墙。本实施例中,所述构造墙3采用的就是通常的钢筋混凝土填充墙。
40.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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