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分利用空间的叠层住宅楼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6498阅读:43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充分利用空间的叠层住宅楼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充分利用室内空间的叠层住宅楼。
为节约住宅的占地面积,降低工程造价,充分利用住宅内的有效空间,是一种极为理想的建房方法。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住宅内的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及家俱摆设处所需的层高都不尽相同,对于客厅层高一般希望大于3米,对卧室内的活动区,层高在2.2米左右即可满足,而对家俱高有1.6米左右即可。若上述都采用与客厅相同的层高,则空间浪费很大。目前通常的做法有一是卧室部分做成复层(夹层),层高2.2米,两层层高4.4米,这样虽然可以提高住宅的使用面积,但客厅层高达4.4米,显然层高太大,还是浪费空间;另一种做法如中国专利公报公告的“一种降低层高的住宅楼”(专利申请号9110035·7),是采取相邻两层客厅和卧室的位置进行交换,相互补偿来实现降低住宅层高。但是,该类住宅卫生间,给排水管不集中,不利布局安装,导致厅、室内管道纵横,有损美观,同时,对家俱上部及床的下部空间未予利用。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布局合理的、能同时满足住宅内各部区域层高要求的、空间得以充分利用的、给排水管能集中安装的、扩大使用面积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住宅楼。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实施,每套住宅内设有客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客厅为不叠层,即单层,其它各部分均为叠层,即分为上、下两层,叠层内又分为活动区和非活动区,非活动区层高低于活动区层高。上层活动区位置对应于下层非活动区位置,上层非活动区位置对应于下层活动区位置,两者高度相互补偿,通过这种合理的调配,以满足人们的正常起居心理需求。
上述的住宅楼,每一楼层的层高应大于3.6米,客厅为楼层全高,其它为叠层部分,其上层活动区层高与对应下层非活动区层高之和或上层非活动区层高与对下层活动区层高之和为楼层层高。卧室内的非活动区为床和组合家俱。住宅内的下水管都集在卫生间内,卫生间层高大于2.5米,内设蹲式大便器,下水管从对应上层卧室的非活动区穿过,将其封闭,构成管道井。为有利于厨房内油烟的排出和安装抽油烟机,灶俱位置处的层高应大于2.5米,该位置对应于上层卧室的家俱位置。客厅内设有楼梯,通过楼梯进入两上层卧室,楼梯下部空间配制有家俱。在每层住宅的两上卧室南北面都装有窗,以加大室内的采光和空气对流。
由于本发明的住宅楼,对住宅内的厅、室、厨房、卫生间、家俱,作了符合人们起居心理需求的合理调配,从而使该住宅具备以下优点使一间正常建筑情况下40m2的住宅,扩变成一套具有三室一厅、相当于70m2使用面积的住宅。室内设置了通向空间叠层两卧室的楼梯,打破了以往住宅仅限于平面分配的传统格局,使该住宅新颖,别致,具有极强的立体感。加之住宅内,配制了组合家俱,使该住宅更显豪华、高雅、气派;对于迁进该住宅的人们,不需另制家俱,也可免除搬家时搬运家俱的劳苦。
附图的图面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沿内楼梯处的侧面剖视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沿叠层上、下卧室处的侧面剖视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底层平面剖视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一单元南向视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一单元北向视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1~5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一步详细说明。
根据住宅内各部区域的不同功能,将室内划分为客厅、卧室、厨房及卫生间等。
图1~5描述了本发明一幢五层两单元叠层住宅楼的实施例。客厅[1]为楼层层高3.85米,下层卧室[2]活动区层高2.2米,该位置对应于上层卧室的非活动区[11],其层高1.65米,并于该区内设置床和家俱。上层卧室的活动区[8],其层高2.2米,对应于下层的非活动区[4],该区临客厅[1]的一面,设置电视组合柜,背后设置厨房的贮藏柜,其层高为1.65米。厨房活动区[6],其层高2.2米,对应于上层卧室的非活动区[10],即该卧室的床位置,其层高为1.65米,厨房的灶俱位置[7],其层高2.5米,对应于上层卧室的非活动区家俱[12]位置,其层高1.35米。卫生间[5],其层高2.5米,内设蹲式大便器,下水管从对应上层卧室的非活动区穿过,将其封闭,构成管道井[13],其高1.35米。下层活动区[16](客厅与卫生间走廊),其层高2.2米,对应上层非活动区家俱[17]的位置,其层高1.65米。客厅[1]内设置有楼梯[14],经该楼梯进入两上层卧室,楼梯的下部空间[18],临客厅[1]面装置有家具,其背面一部为下层卧室[2]的非活动区[3],该位置处设置一床。在客厅[1]的南面,有一向外凸出0.6米的非活动区[19],其高为2.1米,该区不计建筑面积,在此处配置一长条沙华。在每层住宅的两上层卧室的南北面都装有窗[15],以加大室内采光和空气对流。
权利要求
1.一种叠层住宅楼、每套住宅内设有客厅[1],卧室、厨房、卫生间[5],其特征是客厅[1]为不叠层(单层),其内设置一楼梯[14],其它各部分均为叠层,即分为上、下两层,叠层内又分活动区和非活动区,非活动区层高低于活动区层高,上层活动区位置对应于下层非活动区位置,上层非活动区位置对应于下层活动区位置。
2.权利要求1所述的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楼层层高大于3.6米,客厅[1]为楼层层高,叠层部分的上层活动区层高与对应下层非活动区层高之和或上层非活动区层高与对应下层活动区层高之和为楼层层高。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住宅楼,其特征在于卧室的非活动区为床和家俱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住宅楼,其特征在于厨房内的灶俱位置[7]处层高大于2.5米,其对应于上层卧室的非活动区家俱位置[1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住宅楼,其特征在于下水管道集中在卫生间[5]内,卫生间层高大于2.5米,内设蹲式大便器,下水管从对应上层卧室的非活动区穿过,将其封闭构成管道井[1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住宅楼,其特征在于两上卧室的南北两面开有窗[15]。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充分利用空间的住宅楼,每套住宅内设有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客厅为不叠层(单层),其它各部均为叠层,叠层内分活动区和非活动区,非活动区层高低于活动区层高,相邻层活动区与非活动区层高之和为楼层层高,其层高大于3.6米,客厅内设置有楼梯。本发明的住宅楼,结构合理,空间得以充分使用,扩大了使用面积,降低了工程造价,室内配备有家具,使住宅新颖、豪华、别致,搬家方便。
文档编号E04H1/04GK1076000SQ9211178
公开日1993年9月8日 申请日期1992年12月22日 优先权日1992年12月22日
发明者佘再球 申请人:佘再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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