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搁物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32756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新型搁物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搁物架,主要用于立式展示柜与酒柜上。
背景技术
目前普通的搁物架是整体结构,这种搁物架在立式展示柜与酒柜发泡后内壳不变形的情况下能正常使用。但是立式展示柜与酒柜发泡内壳通常会发生变形,使得搁物架放不进去,而且容易划伤箱面框、箱内壳与搁物架滑道。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安装的新型搁物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搁物架,该搁物架由左、右两个“U”型框体组合而成,两“U”型框体通过其对应的两横向边框相互可插拔地装配在一起,其中至少一个框体纵向底框上从前至后固定有搁物横撑。
所述的两横向边框分别通过左右两个卡环相互装配在一起。
在“U”型框体的纵向底框框内侧固定设有一托搭撑,托搭撑垫放在各搁物横撑的末梢端部之下。
所述的各搁物横撑的末梢端头设有向下的限位钩头。
所述的左、右两个“U”型框体的横框中,其中一个横框的末梢端头设有防脱钩头。
由于立式展示柜与酒柜发泡内壳通常会发生变形,使得搁物架放不进去,而且容易划伤箱面框、箱内壳与搁物架滑道,而本实用新型的搁物架在左右方向上可以小范围滑动调节,能在箱体内壳变形的情况下使用,从而降低搁物架的废品率,避免划伤箱面框与搁物架滑道。而且这种搁物架的适当调节功能,使一种搁物架可同时在不同宽度型号的产品中使用,增加搁物架的通用性,节约模具的投入费用。操作简便、灵活,工艺性好。防脱钩头是为了防止卡环滑脱,限位钩头是为了防止搁物横撑滑脱离开托搭撑,这使搁物架具有更好的安全、稳定性。


图1为搁物架的左框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搁物架的右框体结构示意;图3为卡环结构示意图;图4为搁物架装配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图1-4所示的新型搁物架,由左、右两个“U”型框体组合而成,两“U”型框体通过其对应的两横向边框相互可插拔地装配在一起,其在右框体2纵向底框上从前至后固定有搁物横撑5。两横向边框分别通过左右两个卡环3相互装配在一起。在左框体1的纵向底框框内侧固定设有一托搭撑4,托搭撑4垫放在各搁物横撑5的末梢端部之下。各搁物横撑5的末梢端头设有向下的限位钩头6。左框体1的横框的末梢端头设有防脱钩头7。
将卡环3穿在搁物架左框体1的横撑(横向边框)的根部,每端的搁物架横撑上各两个。将右框体2放在左框体上;将右框体2的横撑与左框体1的横撑放齐,移动卡环3,使左框体1与右框体2稳固地组合在一起,左框体1横边框的右端设有向下弯的限位钩头7,可以和卡环3配合防脱。组合后装入立式展示柜或酒柜内,根据箱内宽度进行调节搁物架宽度。
在左框体1竖边框内侧设有与竖边框平行的起到限位和支撑作用的托搭撑4,在右框体2上两横边框之间设置的搁物横撑5的左端末梢处有限位钩头6,安装的时候,限位钩头搭在托搭撑4和左框体1竖框之间,可在它们之间横向限位移动调节。
这种搁物架主要用于立式展示柜与酒柜上,既保留了原来整体搁物架的使用特性,外观大方等各种优点外,又增加了搁物架的适当调节功能,可以根据箱体内壳的宽度调整搁物架的宽度,能在箱体内壳变形的情况下使用,从而降低搁物架的废品率,避免划伤箱面框与搁物架滑道。而且使一种搁物架可同时在不同宽度型号的产品中使用,增加搁物架的通用性,节约模具的投入费用。操作简便、灵活,工艺性好。
权利要求1.一种新型搁物架,其特征在于该搁物架由左、右两个“U”型框体组合而成,两“U”型框体通过其对应的两横向边框相互可插拔地装配在一起,其中至少一个框体纵向底框上从前至后固定有搁物横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搁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横向边框分别通过左右两个卡环相互装配在一起。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型搁物架,其特征在于在“U”型框体的纵向底框框内侧固定设有一托搭撑,托搭撑垫放在各搁物横撑的末梢端部之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搁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搁物横撑的末梢端头设有向下的限位钩头。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新型搁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右两个“U”型框体的横框中,其中一个横框的末梢端头设有防脱钩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搁物架,该搁物架由左、右两个“U”型框体组合而成,两“U”型框体通过其对应的两横向边框相互可插拔地装配在一起,其中至少一个框体纵向底框上从前至后固定有搁物横撑。本实用新型的搁物架在左右方向上可以小范围滑动调节,能在箱体内壳变形的情况下使用,从而降低搁物架的废品率,避免划伤箱面框与搁物架滑道。而且这种搁物架的适当调节功能,使一种搁物架可同时在不同宽度型号的产品中使用,增加搁物架的通用性,节约模具的投入费用。操作简便、灵活,稳定性、工艺性好。
文档编号A47F7/28GK2798743SQ200520030759
公开日2006年7月26日 申请日期2005年5月25日 优先权日2005年5月25日
发明者朱景申, 王毓钊, 胡新惠, 孙峰 申请人: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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