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汽车的安全手提式婴儿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47957阅读:20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汽车的安全手提式婴儿床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属于依照ECE R44/04标准的组0或0+的、用于汽车的安全手提式婴 儿床,即该手提式婴儿床可用于重量最大达13kg的婴儿。
背景技术
当前已知的手提式婴儿床包括用于通过汽车座椅本身将该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 汽车座椅的装置。在实践中,考虑到手提式婴儿床还用于轻便婴孩车——这意味着甚至每天都会取 走和放置手提式婴儿床,清楚的是将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汽车座椅是不方便的。为解决这些缺陷,设计了底座,该底座被固定到汽车座椅。这些底座可通过汽车的 座椅安全带,或通过通常称为Isofix系统的、接合到与汽车框架一体的杆的钩状物,固定 到汽车座椅。这些底座允许在将手提式婴儿床用于汽车中时可拆卸地接合手提式婴儿床。尽管这些底座实现了将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汽车座椅更容易的目的,但是它们具 有其成本缺陷,因为底座是独立于手提式婴儿床的附加部件。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获得这样一种用于汽车的安全手提式婴儿床,该手提式婴 儿床可固定到汽车座椅,而无需诸如底座之类的附加元件,具有相应的经济节约。

发明内容
利用本发明的手提式婴儿床,可解决所述缺陷,表现出其它将要描述的优点。本发明的用于汽车的安全手提式婴儿床包括用于将该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汽车 座椅的装置,该手提式婴儿床的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将该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汽车座椅的 装置包括设有钩状物的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被结合到手提式婴儿床结构中。由于这一特征,与当前已知的手提式婴儿车相比,将本发明的手提式婴儿床固定 到汽车座椅更方便、更便宜,同时无需诸如底座之类的附加元件。有利地,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一对设有所述钩状物的杆(rod)。此外,本发明的手提式婴儿床还有利地包括用于相对于该手提式婴儿床结构调节 所述杆的纵向位置的装置。根据第一实施方案,所述调节杆的位置的装置包括设有螺杆的可旋转旋钮,所述 螺杆和与所述杆一体的横向棒连接,使得对所述可旋转旋钮的驱动使所述横向棒移动经过 所述螺杆。优选地,所述可旋转旋钮放置在手提式婴儿床的前部,并且所述杆和所述横向杆 以U形成一体。根据第二实施方案,所述调节杆的位置的装置包括与手提式婴儿床结构一体的管 状元件,所述杆在该管状元件内部滑动。根据该实施方案,所述钩状物有利地与放置在所述杆的端部之一之间的横向棒成
3一体,所述横向棒可旋转以将所述钩状物置于使用位置和折叠位置,在该使用位置所述钩 状物相对于所述杆对准,在该折叠位置所述钩状物被折叠到手提式婴儿床结构上。所述横向棒有利地由两个由弹簧隔开的部分形成。优选地,所述横向棒被放在圆柱形壳内部,所述横向棒包括一对突出部,在其折叠 位置该对突出部被放在该壳的互补凹槽内部,挤压设在所述横向棒中的弹簧,所述突出部 顶靠所述凹槽的侧壁。


为了更好地理解已描述的,附上一些附图,在附图中,示意性地且仅以非限制性实 施例的形式,示出了实施方案的实例。图1是根据第一实施方案的本发明的手提式婴儿床的下部平面图;以及图2和3是根据第二实施方案的本发明的手提式婴儿床的下部的立体图,钩状物 分别处于使用位置和折叠位置。
具体实施例方式首先,必须指出,在本说明书中以及在所附的权利要求书中,手提式婴儿床指任何 属于依照标准ECE R44/04的组0或0+的、用于汽车的婴幼儿保持系统。因此,手提式婴儿 床并不是属于依照标准ECER44/04的组1、2或3的安全婴幼儿座椅。如图1所示,根据第一实施方案,本发明的手提式婴儿床包括固定机构,该固定机 构总体用参考标号1表示,包括一对在一端设有钩状物2的杆6。该钩状物是称为Isofix 的系统的一部分,被固定到设置在汽车座椅中并与其框架一体的杆(未示出)。这些杆6被结合到手提式婴儿床的结构中,即,这些杆不是同常规的接合底座的 情况一样是独立于手提式婴儿床的元件。在用于本说明书中时,“结合”意指杆6与手提式婴儿床结构成一体,即,杆6被牢 固地固定到手提式婴儿床结构,在手提式婴儿床的正常使用期间不会从手提式婴儿床结构 分离。所述杆6相对于手提式婴儿床结构的位置可通过放置在手提式婴儿床前部的可 旋转旋钮3调节。该可旋转旋钮3可旋转地与螺杆4成一体,该螺杆4和与所述杆6 —体的横向棒 5连接。在示出的实施方案中,所述横向棒5和所述杆6由一个部件制成,形成U形部件。因此,当驱动可旋转旋钮3时,所述横向棒5移动经过所述螺杆4,将所述钩状物2 相对于手提式婴儿床结构分开或移开。调整该位置的目的是使钩状物2的位置适应汽车座椅的靠背,靠背对于所有汽车 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图2和3中示出了本发明的手提式婴儿床的第二实施方案。在对该第二实施方案的描述中,对于共同或等同的元件,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加 一个零。因此,例如,固定元件用参考标号10表示,杆用参考标号60表示。如在前一实施方案中那样,根据该第二实施方案的本发明的安全手提式婴儿床包括固定元件10,该固定元件10包括设有一对钩状物20的杆60,所述固定元件10与手提式 婴儿床结构成一体。这两个杆60通过横向棒80连接到彼此,该横向棒80在其两端包括所述钩状物 20。该横向棒80可旋转,以便它限定钩状物20的两个位置,图2中所示的使用位置和图3 中所示的折叠位置。在该折叠位置,钩状物20基本不从手提式婴儿床结构突出。为此,横向棒80被放在圆柱形壳81内部,该圆柱形壳81的旋转可由任何合适的 系统锁定。所述横向棒80由两个在其间带有弹簧84的部分形成。因此,例如,在图2和3 中可以看到,所述横向棒80的每个部分包括一对突出部82,在折叠位置该对突出部82被放 在设置在所述圆柱形壳81中的凹槽83内部。在该位置,弹簧84被压缩。在使用位置,弹簧84处于其展开位置,因此要从该位置转到折叠位置,有必要在 横向棒80的端部上施加纵向力,从而压缩弹簧84。在使用位置,所述钩状物20基本与所述杆60对准,在折叠位置,所述钩状物20被 旋转到手提式婴儿床结构上,基本不从该手提式婴儿床结构突出。可调节杆60的位置以使其适应其中安装了手提式婴儿床的汽车座椅的垫衬料的厚度。为此,杆60被可滑动地放在管状元件61内部。杆60的位置由任何合适的锁定系 统例如被锁定在齿中的棘轮系统(未示出)确定。尽管参照了实施方案的特定实施例,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明显的是,所描述 的手提式婴儿床可以有多种变体和改型,并且所有提到的细节都可用其它技术上等同的细 节替代,而不偏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用于汽车的安全手提式婴儿床,包括用于将该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汽车座椅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将该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汽车座椅的装置包括设有钩状物(2;20)的固定机构(1;10),所述固定机构(1;10)被结合到手提式婴儿床结构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其中所述固定机构(1; 10)包括一对设有所 述钩状物(2 ;20)的杆(6 ;6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包括用于相对于手提式婴儿床结构调节所述 杆(6 ;60)的纵向位置的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其中所述调节杆(6)的位置的装置包括设有 螺杆⑷的可旋转旋钮(3),所述螺杆⑷和与所述杆(6) —体的横向棒(5)连接,使得当驱 动所述可旋转旋钮(3)时,所述可旋转旋钮(3)使所述横向棒(5)移动经过所述螺杆(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其中所述可旋转旋钮(3)放置在手提式婴儿 床的前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其中所述杆(6)和所述横向棒(5)由单个U 形部件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其中所述调节杆(60)的位置的装置包括与手 提式婴儿床结构一体的管状元件(70),所述杆(60)在该管状元件内部滑动。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其中所述钩状物(20)与放置在所述杆(60) 的端部之一之间的横向棒(80)成一体,所述横向棒(80)可旋转以将所述钩状物(20)置于 使用位置和折叠位置,在该使用位置所述钩状物相对于所述杆(60)对准,在该折叠位置所 述钩状物(20)被折叠到手提式婴儿床结构上,基本不从该手提式婴儿床结构突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其中所述横向棒(80)由两个由弹簧(84)隔 开的部分形成。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手提式婴儿床,其中所述横向棒(80)被放在圆柱形壳 (81)内部,所述横向棒(80)包括一对突出部(82),在其折叠位置该对突出部被放在该壳的 互补凹槽(83)内部。
全文摘要
用于汽车的安全手提式婴儿床,包括用于将该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汽车座椅的装置,该手提式婴儿床的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将该手提式婴儿床固定到汽车座椅的装置包括设有钩状物(2;20)的固定机构(1;10),所述固定机构(1;10)被结合到手提式婴儿床结构中。所述固定机构(1;10)包括一对设有所述钩状物(2;20)的杆(6;60)。它与当前已知的手提式婴儿床相比,允许将手提式婴儿床更方便、更便宜地固定到汽车座椅,同时不需要诸如底座之类的附加元件。
文档编号A47D13/02GK101874692SQ20101015991
公开日2010年11月3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28日 优先权日2009年4月28日
发明者J·简斯托普 申请人:普莱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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