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58301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会议桌,尤其是涉及一种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主要 用于法院中,用于给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谈判或者法官对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 矛盾进行调解。
背景技术
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会到法院进行谈判或者通过法官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 矛盾进行调解,目前法院中常用的会议桌通常为方形结构,会议桌的台面大小不能进行调 节,适用面较窄,难以根据实际人数的多少进行调节,而且方形结构的会议桌缺乏活力,给 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谈判带来紧张的气氛,不利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也给法官调 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增加了难度,难以促成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谐。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 理,使用方便,适用面广,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的 特点在于包括主台、左副台、右副台、左滚轮和右滚轮,所述主台中设置有滑槽,该滑槽的 形状和大小均与左副台和右副台相匹配,所述左副台和右副台均安装在主台的滑槽中,该 左副台和右副台分别位于主台的左侧和右侧,所述左滚轮和右滚轮分别安装在左副台的底 端和右副台的底端。本实用新型所述左副台包括左台面和左侧面,所述左台面的一端固定在左侧面的 上端,该左台面和左侧面相互垂直,所述左台面和左侧面之间为圆弧过度。本实用新型所述右副台包括右台面和右侧面,所述右台面的一端固定在右侧面的 上端,该右台面和右侧面相互垂直,所述右台面和右侧面之间为圆弧过度。本实用新型所述左滚轮和右滚轮的个数均为两个。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左副台和右副台均安装在主 台的滑槽中,且左副台和右副台分别位于主台的左侧和右侧,左副台和右副台均能够在滑 槽中滑动,通过推拉左副台就能够实现左副台在主台的左侧进行伸缩的功能,通过推拉右 副台就能够实现右副台在主台的右侧进行伸缩的功能。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法院中,当有 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数量较少时,可以将左副台和右副台缩在主台中,以拉近双方当事人之 间的距离,当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数量较多时,可以将左副台和右副台完全伸开,从而扩大 了本实用新型的适用面。本实用新型通过推拉左副台和右副台就能够实现左副台和右副台在主台中进行 伸缩的功能,增添了活力,能够缓解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谈判过程中的紧张气氛,有利于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也给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带来了一定的便利,有利于 促成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谐。[0010]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适用面广,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 之间的矛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3是图1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 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实施例参见图1至图3,本实施例中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包括主台1、左副台2、右 副台3、左滚轮4和右滚轮5,其中主台1中设置有滑槽11,滑槽11的形状和大小均与左副 台2和右副台3相匹配。本实施例中的左副台2包括左台面21和左侧面22,其中左台面21的一端固定在 左侧面22的上端,该左台面21和左侧面22之间相互垂直,且左台面21和左侧面22之间 为圆弧过度,使得左副台2的设计更为合理。本实施例中的左副台2安装在主台1的滑槽 11中,且左副台2位于主台1的左侧,通过推拉左副台2就能够实现左副台2在主台1中进 行伸缩的功能。本实施例中的右副台3包括右台面31和右侧面32,其中右台面31的一端固定在 右侧面32的上端,该右台面31和右侧面32之间相互垂直,且右台面31和右侧面32之间 为圆弧过度,使得右副台3的设计更为合理。本实施例中的右副台3安装在主台1的滑槽 11中,且右副台3位于主台1的右侧,通过推拉右副台3就能够实现右副台3在主台1中进 行伸缩的功能。本实施例中左滚轮4和右滚轮5的个数均为两个,左滚轮4安装在左侧面22的下 端,即左滚轮4安装在左副台2的底端,本实施例中的右滚轮5安装在右侧面32的下端,即 右滚轮5安装在右副台3的底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说明。本实用 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 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台、左副台、右副台、左滚轮 和右滚轮,所述主台中设置有滑槽,该滑槽的形状和大小均与左副台和右副台相匹配,所述 左副台和右副台均安装在主台的滑槽中,该左副台和右副台分别位于主台的左侧和右侧, 所述左滚轮和右滚轮分别安装在左副台的底端和右副台的底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副台包括 左台面和左侧面,所述左台面的一端固定在左侧面的上端,该左台面和左侧面相互垂直,所 述左台面和左侧面之间为圆弧过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右副台包括 右台面和右侧面,所述右台面的一端固定在右侧面的上端,该右台面和右侧面相互垂直,所 述右台面和右侧面之间为圆弧过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滚轮和右 滚轮的个数均为两个。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可推拉式副台的会议桌,主要用于法院中。目前法院中常用的会议桌缺乏活力,不利于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谐。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包括主台、左副台、右副台、左滚轮和右滚轮,所述主台中设置有滑槽,该滑槽的形状和大小均与左副台和右副台相匹配,所述左副台和右副台均安装在主台的滑槽中,该左副台和右副台分别位于主台的左侧和右侧,所述左滚轮和右滚轮分别安装在左副台的底端和右副台的底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适用面广,能够缓解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谈判过程中的紧张气氛,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有利于促成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谐。
文档编号A47B1/04GK201775197SQ201020274038
公开日2011年3月30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29日 优先权日2010年7月29日
发明者丁军, 邵天一 申请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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