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包括上盖、锅体、控制电路板,所述上盖上设有电器元件,电器元件经导线连接在控制电路板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线包括插接的端子,所述上盖包括面盖和衬盖,衬盖上设有导线固定部,固定部将导线的端子固定在其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为独立设置或与衬盖一体,其包括限位槽和盖板,盖板密闭限位槽形成固定腔,端子位于固定腔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经卡扣或螺钉固定在限位槽上。
4.如权利要求2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为至少2个,地线的端子位于同一个限位槽内,不同电器元件的连接端子位于不同的限位槽内。
5.如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器元件包括弱电元件和强电元件,所述固定部为分开设置的两个,强电元件的导线端子与弱电元件的导线端子由不同的固定部固定。
6.如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还设有固定导线卡扣或卡勾。
7.如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器元件包括电机、泵。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上设有连接泵的水管,所述水管至少由1个卡钩固定在衬盖上。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上还设有固定电器元件的固定件,固定部与固定件一体设置。
10.如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两端设有过线孔,过线孔小于导线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