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智能锁的移动文件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4563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智能锁的移动文件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家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智能锁的移动文件柜。



背景技术:

现有移动文件柜的结构设计方案都是采用独立的连接件将底板、左侧板、右侧板、前板以及后板相互连接在一起,这些连接件大到包括一些角码、三合一连接件、四合一连接件,小到包括一些木楔子、螺栓、螺母,因此结构复杂、成本高;从内表面看去,由于在接缝处存在多个连接件,一方面影响产品的有效使用空间,另一方面影响产品的美观度,从而整体上降低了产品的档次。

现有移动文件柜一般都采用机械结构的锁,最常见的有三位转轮密码锁和带钥匙的机械锁。三位转轮密码锁可以通过尝试一千次找到密码开锁;带钥匙的机械锁容易被撬开,同时钥匙携带不方便;因此现有移动文件柜的锁在防盗性能上有待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公开一种带有智能锁的移动文件柜。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带有智能锁的移动文件柜具有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成本低、防盗性能好、美观大方、安全可靠以及产品档次高的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智能锁的移动文件柜,其特征在于,包括文件柜体;所述的文件柜体包括左侧板、顶板、后板、底板、右侧板和柜门,左侧板、顶板、后板、底板及右侧板卡扣连接围成文件柜体的容纳腔,容纳腔内通过设置多个中隔板形成多个小容纳室,中隔板与左侧板、后板及右侧板通过扣合连接;容纳腔的前面设置有柜门,柜门一侧通过转轴连到右侧板上,左侧板上安装有用于锁合柜门的智能锁;所述的底板下面设置有万向轮。

所述的左侧板和右侧板的四个边上设有多个卡槽,顶板、后板、底板和中隔板两侧边缘设置有与所述卡槽匹配的多个倒扣,左侧板和右侧板的多个卡槽与顶板、后板、底板和中隔板的多个倒扣连接;所述的后板的上、下边及中间设有多个弯形卡扣,顶板、底板、中隔板的后边缘设有多个与所述弯形卡扣匹配的弯形卡勾,后板的弯形卡扣与顶板、底板、中隔板的弯形卡勾连接。

所述的柜门设置在最下层的小容纳室前面。

所述的转轴压入右侧板前边孔内,柜门右边转轴孔装入转轴上与右侧板轴连。

所述的智能锁为密码锁、指纹锁或无线遥控锁。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采用弯形卡扣与卡槽的结构配合形式,将左侧板、顶板、后板、底板、中隔板、万向轮、右侧板、柜门相互扣合在一起;因此结构简单、装配快捷、成本低;同时采用智能锁使防盗性能大大提升;总体上具有美观大方、安全可靠、产品档次高的特点。

在底板、左侧板、右侧板、柜门、后板、中隔板之间采用卡槽与倒扣卡扣、弯形卡勾与弯形卡扣的形式相互扣合在一起,结构简单,组装方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外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柜门打开后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顶板、底板、中隔板及后板与左侧板及右侧板扣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智能锁的移动文件柜,包括左侧板1、顶板2、后板3、底板4、中隔板5、万向轮6、右侧板7、柜门8、智能锁9和转轴10;智能锁9安装在左侧板1上;在左侧板1、右侧板7上的四边设有多个卡扣槽与顶板2、后板3、底板4、中隔板5两边设有多个倒扣相连,在顶板2、底板4、中隔板5的后面设有多个弯形卡勾与在后板3的上下边及中间设有多个弯形卡勾相连,转轴10压入右侧板7前边孔内,柜门8右边转轴孔装入转轴10上与右侧板7轴连,万向轮6与底板4轴连。

在一种带有智能锁的移动文件柜中,智能锁9为密码锁、指纹锁或无线遥控锁其中的一种。

本实用新型的组装方法如下:

步骤1:备料

准备好左侧板1、顶板2、后板3、底板4、中隔板5、万向轮6、右侧板7、柜门8以及智能锁9各1套;

步骤2:将智能锁9安装在左侧板1上;

步骤3:将后板3上的倒扣插入左侧板1上后边的卡槽内;

步骤4:将顶板3、底板4、中隔板5分别插入左侧板1的倒扣及后板3的弯形扣上;

步骤5:将右侧板板7卡槽压入顶板2、后板3、底板4、中隔板5的倒扣上;

步骤6:将柜门8装入位于右侧板7的转轴10内。

使用时,须对智能锁9进行初始化设置方能使用,下面就三种情况进行分别说明:

A、智能锁9为密码锁:

设置智能锁9的初始密码,通过密码控制来实现智能锁9的开启功能。

B、智能锁9为指纹锁:

录入有权限者的指纹,通过指纹识别来控制智能锁9的开启。

C、智能锁9为无线遥控锁:

将遥控器对准智能锁9进行无线通讯,通过遥控器设置开启密码;也可以利用智能手机APP功能,实现远程遥控开锁、上锁。

以上内容是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的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由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实用新型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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